續孟子

續孟子

續孟子 由(唐)林慎思撰,於中華民國75年(1986)由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

基本概況


〖續孟子〗二卷。
唐林慎思撰。慎思字虔中,福建長樂人,咸通十年(870)進士,十一年又中宏詞拔萃魁,授秘書省校書郎,興平尉,尋除尚書水部郎中,守萬年縣令,黃巢義軍起,被執而死。此書《崇文總目》以及鄭樵《通志·藝文略》均著錄二卷,與今本卷數相合,知是原本。根據《崇文總目》記載慎思之言曰:《孟子》七篇,非孟軻自己所著之書,而是其弟子己其言而成,不能盡伸孟子之義,故因其說演而續之。知慎思撰此編,以盡伸孟子之原義為宗。其書共分作-十四篇,大抵就孟子之言,推闡發明以盡其義,其間不獨自立論,而必假借姓氏,類似於《莊子》、《列子》之寓言體例。全書委曲發明,所論述多有與《孟子》之原旨相合者,是研究《孟子》一書的參考資料。書成以後,口才人對其毀譽不一,后儒病其有僭經之嫌。《四庫全書總目》云:“昔揚雄作《太玄》,以擬《易》;王通作《中說》,以擬《論語》,儒者皆有僭經之譏。蔡沈作《洪範九疇數》,《御纂性理精義》亦以其僭經,斥之不錄。慎思此書,頗蹈此弊。然唐時《孟子》不號為經,故馬總意林》與諸子之書並列,而韓愈亦與荀揚並稱,固不能以後來論定之製為慎思責矣。”《總目》所言近乎公允,《孟子》一書宋代以前一直與諸子地位相等,為之研究者甚少,故慎思此編,自有其相當的價值。
主要版本有《函海》本,《知不足齋叢書》本及《子書百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