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寬度
供一列車輛順適行駛所需要寬度
車道寬度【lane-width】(又稱標準車道寬度),指的是道路上供一列車輛安全順適行駛所需要的寬度,包括設計車輛的外廓寬度和錯車、超車或並列行駛所必需的余寬等。
中國標準高速公路
車道寬度:
雙向四、六、八、十車道
改造后的川陝路新都段八車道景觀大道效果圖
停車場的構造基準是設計的基礎尺寸,包括車道寬度、梁下有效高度、彎曲度的迴轉半徑、斜道坡度等。為使汽車在彎道順利行駛,單向行駛的車道有效寬度應在5m以上,雙向行駛在5.5m以上進行設計地下車庫車道寬度。
1:根據是直線形式或曲線行駛(直角拐彎情況非規範中的曲線行駛狀態)不同。
(疏散)坡道最小寬度表4.1.6
坡道型式計算寬度(m)最小寬度(m)
微型、小型車中型、大型、絞接車
直線單行單車寬+0.8 3.0 3.5
直線雙行雙車寬+2.0 5.5 7.0
曲線單行單車寬+1.0 3.8 5.0
曲線雙行雙車寬+2.2 7.0 10.0
對於其它情況,如車道垂直相交,60°相交等情況,要根據內徑≥3.4m及其它相關條件計算的,關於這個計算,閻寒有本《場地設計》書裡面解釋得很清楚。
2:兩個單行即可,關於車道形式及個數與車位數的關係國家規範未明確,可參考現行上海市汽車庫設計標準25輛以下一個單行並配兩個候車位;25~100,一個雙行;100~200,兩個單行;200~700,四個單行或兩個雙行;700輛以上三個雙行。
車道寬度
3:參看第二條。
轉彎半徑:
規範上要求的6米的轉彎半徑是外徑還是內徑?
-內徑。
對於地下車庫的雙車道,一條車道滿足6米的轉彎半徑而另一條不滿足可以么?
--不能,兩條車道路都應滿足。
對於坡道的情況,轉彎半徑又是怎樣要求?
--它在水平面上的投影的內徑應滿足6米之規定。
一般是根據公路交通量及其使用任務和性質來分級。中國將公路分為以下五個等級。
1:高速公路
一般能適應的年平均晝夜小客車交通量為25000輛以上,為具有特別重要的政治、經濟意義,專供汽車分道高速行駛並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2:一級公路
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包括摩托車)摺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0000~25000輛,為連接重要政治、經濟中心,通往重點工礦區、港口、機場,專供汽車分道行駛並部分控制出入的公路。
3:二級公路
二級公路是指設計速度在每小時60公里—80公里,雙向行駛且無中央分隔帶的雙車道公路。二級公路與一級公路的最大區別就是,一級路有中央分隔帶,分道行駛;二級路基本沒有中央分隔帶。
二級公路分為汽車專用二級公路和一般二級公路兩種。汽車專用二級公路能適應按各種汽車(包括摩托車)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4500——7000輛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連接政治、經濟中心或大工礦區、港口、機場等地的專供汽車行駛的公路。一般二級公路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2000——5000輛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連接政治、經濟中心或大工礦區、港口、機場等地的公路。這兩種二級公路都是具有兩條車道,其路基寬度,對於汽車專用二級公路一般分別為11米和9米;對於一般二級公路分別為12米和8.5米。
4:三級公路
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2000輛以下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溝通縣及縣以上城市的公路。
5:四級公路
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載貨汽車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200輛以下,為溝通縣、鄉(鎮)、村等的支線公路。
由於我國雙車道公路的交通條件與國外相差甚遠,而且國內對雙車道公路的通行能力研究已開展多年,根據國內研究結果,首先確定二、三、四級公路各項技術指標的平原微丘公路為基準條件,在一定服務水平下(以平均運行速度作為服務水平的指標)得出各級公路在平原微丘區下的允許通告能力,然後考慮高峰小時交通量(即空話通行能力)與年平均適應交通量之間的比值,即可等到基本路段的適應交通量。根據我國交通量調查情況和研究結果,基準路段的AADT=容許通行能力/K=Ca/K。
設計小時交通量係數K變化在0.10~0.115之間,至於各級公路基準路段的容許通行能力Ca,按照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取值。山嶺重丘二、三、四級公路應作相應的縱坡折減,平均縱坡分別按4.5%、5%和5.5%考慮,對應的縱坡修正係數為0.60,0.55和0.50,其適應交通量應分別按40%,45%和50%左右折減。按此進行修正後,即可行到雙車道二、三、四級公路在各種地形下相應的遠景設計年限的年平均日適應交通量AADT,列入表2:
表2雙車道公路適應交通量範圍(輛/日)
公路等級 | 適應交通量範圍 (輛/日) | 公路等級 | 適應交通量範圍 (輛/日) | |
單車道四級公路 | 200以下 | 三級公路 | 1000~4000 | |
雙車道四級公路 | 1500以下 | 二級公路 | 300~7500 |
確定一條公路建設標準的主要因素是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交通量。因此,在確定公路技術等級以前,首先應做好可行性研究。因為交通量不適應而又要改建。要克服這一情況,就必須科學、合理地進行交通量預測,認真分析該公路在整個公路網中所佔的地位,即公路的使用任務和功能,從而正確地確定公路的標準。為了做好這一工作,新標準規定了遠景設計年限,即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為20年;二級公路為15年;三級公路為10年;四級公路一般情況下為10年,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縮短。
公路建設是帶狀的建設項目,沿途的社會環境、經濟環境和自然環境都會有很大的差異,其地形、地物以及交通量就不會完全相同,甚至會有很大的差別。因此,對於一條比較長的公路可以根據沿途情況的變化和交通量的變化,分段採用不同的車道數或不同的公路等級。
對於在本標準以前已存在的各等級公路,仍然可以繼續存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對於某些需要發行的公路,根據需要與可能的原則,按照公路網發展規劃,有計劃地進行改善,提高通行能力及使用質量,以達到相應等級公路標準的規定。
對於分期修建公路工程,特別是半幅的高速公路,今後不提倡。對於某些由於建設資金不足等實際情況而確定需要分期修建的公路,一定要作好統籌安排,最好對前、後期工程進行一次設計,使前期工程在後期仍能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