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論
天命論
徠天命論是一種具有唯心主義傾向和宗教色彩的思想觀念,其中包含人類最早的環境觀,它產生和盛行於古代社會。它認為自然變化、社會運行和人的命運被某種超自然的力量所主宰,人必須而且只能屈服和順從它。
殷虛卜辭中的“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其足年”,孔子強調“畏天命”等都是天命論思想的反映。作為一種環境觀,天命論表示人類對自然的開發。
中國古代哲學中把天當作神,天能致命於人,決定人類命數。“天命”說早在殷周時期已流行。從古器物發掘中所見到的甲骨卜辭,彝器銘文,“受命於天”刻辭的不只一次出現,說明早在殷周時期,天命觀就已經在人們的頭腦里紮根了。
這用《易經》的話來說,叫做“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一。對於這裡的命,後人註釋道:“命者,人所稟受,若貴賤天壽之屬也。
在古人的思想觀念中,人們的富貴貧賤、吉凶禍福,以及死生壽夭、窮通得失,乃至科場中舉、貨殖營利,無一不取決於冥冥之中非人類自身所能把握的一種力量,即命運是也。
命運的觀點,在古代源遠流長。由夏經商曆周,至春秋時,孔子弟子子夏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可見孔門弟子是信奉命運的。孔子進一步指出:“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論語·述而》)。宋國的桓魑有一次想謀害他,孔子聲稱:“天生德於予,桓魑其如予何”(同上)!
總之,在孔子看來,一個人的生死存亡、富貴貧賤完全與高懸於天的命運有關,絕非塵世碌碌眾生的力量所能改變。故孔子又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論語·堯日》)。
儒家祖師爺孔子是位極度信命的老夫子。按理說,孔子是個知識淵博的大儒,對於人類社會有著深刻的認識,怎麼就會信起命來呢?原來,他早年風塵僕僕,奔走列國,到處推銷自己的政治主張,很想干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可是到了後來,當他碰了一鼻子灰以後,才深深地省悟到,命運之神竟是如此這般的厲害,然而這時他已是個五十左右的人了。“五十而知天命”,就是他從不知命到知命這一思想轉化過程的最好說明。與此同時,他不僅“知命”,他和他弟子還不遺餘力大肆宣揚“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君子屬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僥倖”的思想。這裡他的說教是,一個人的生死貧富,都是命里早就註定了的,作為一個君子來說,非得知命不可,否則就夠不上做“君子修的資格。正因為君子是“知命”的,所以他能安分守己,服從老天爺的安排,但是小人卻不這樣,他們不肯聽從天命,往往冒險強求,希望有幸,意得個好結果。
當然,看問題也不能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孔子袋語》記錄孔子的話說:“古聖人君子博學深謀不遇時者眾矣,豈獨丘(我孔丘)哉!賢不肖者才也,為不為者人也,遇不遇者時也,死生者命也。”這裡,他認為賢和不肖是根據才華來劃分的,乾和不幹是人們自己可以把握的,至於機遇好和不好,是時間的問題(既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或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或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或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而是死還是活,那就只得看老天的旨意了。
作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的這種天命思想,又在後來大儒孟子身上得到了新的反映。《孟子·萬章》上篇說:“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意思就是,沒有人叫他干,而他競幹了,這就是天意,沒有人叫他來,而他競來了,就是命運。同時他還舉例說明,堯、舜的兒子都不肖,是因為舜、禹為相的時間太長.所以堯、舜的兒子不有天下;禹的兒子啟賢能,而禹為相的時間義短,所以啟能得到天下。以上這些,都不是人力所為而自為,不是人力所致而自至。從理來說,這屬於天意,對人來說,這屬於命運。天和命。實在是一致的。在《孟子·盡心上》中,孟子還說:“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又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年n會善不吉亞粵健'下 尺甘;首而而芒.幣會十h.坯地環老.非幣等待天命,這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後者是說,天底下人的吉凶禍福。無一不是命運,只要順理而行,接著的就是正命。所以懂得命運的人不站立在有傾倒危險的牆壁下面。因此,儘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這裡,孟子雖然認為天命的力量無可抗拒,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應該按照我的仁義而行,不能無緣無故地白白送死。無疑,這對孔子的天命觀來說,有著補充的一面。此外,先秦諸子信命的還很多,而以儒家的勢力為最大。
天命觀經過先秦學者的一陣鼓吹,其時從上到下。從統治者到平民百姓,信命的風氣一時很盛。早在殷商時期,當時的統治者們,就已習慣於在每做一件事之前,總要先佔卜一下天意如何,是凶是吉?後來,又由於人與天地相應觀念的影響,更使得人們普遍認為,整個天下的命運和每個個人的命運,都和天時星象有關。《周禮·春官》記載:“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這是說馮相氏和保章氏,是專管歲時星象,並從而窺探命運從而推測人間吉凶禍禍福的一種職官。
命數,這是一個複雜而重要的概念。郭志誠等對數有一段很好的論述:“人為自然界天與地作用的產物,人在天地間生存、運動;宇宙萬物都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人、天、地及宇宙萬物的運動無一不受著一種數的制約。古人認為,對這種數,人們可以通過卜筮等術數手段,得到神的指點和啟示,感知和認識它。”數是宇宙本質現象在度上的規定,有一定的規律可循。它是有形的,也是無形的,它是點和線,也是波和場。它是數字的學問,也是哲學的學問。它是清晰的,也是模糊的。
唐代大儒劉禹錫在《天論》中認為數是事物內部的聯繫,凡物必有數,由數可以得理,順乘其勢。他說:“水與舟,二物也。夫物之合併,必有數存乎其問焉。數存,然後勢形乎其間焉……今夫蒼蒼然者,一受其形於高大,而不能自還於卑小;一乘其氣於動用,而不能自休於俄傾。又惡能逃乎數而越乎勢邪?”又云:“吾非斯人之徒也。大凡人乎數者,由小而推大必合,由人而推天亦合。以理揆之,萬物一貫也。”可見,數是考察事物的著眼點,通過數的分析,可以知道事物的發展趨勢。
在孔子的學說中,還保存有“天命”的觀點。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中,知道了樂天知命,才被稱為君子。夫子到五十歲明白這個道理,一切通達了。
歷史上彝族統治者為了維持和鞏固政權,竭力宣揚天命論、血統論思想。尤其是過去涼山彝族地區,統治者宣揚:“富與貧定於命運,智與愚由於天意,壽與夭定於生辰”,“生命靠上天,吃飯靠主子”,“大魚吃小魚,虎豹吃牛羊;強族吃弱族茲莫(統治階級)吃百姓”,“鷹吃雞,雞吃蟲,蟲吃沙”,這些天經地義,命中注定之事都是上天安排的。這種天命論思想與原始宗教結合在一起,論證了統治者權益的合理性,消磨了被統治者的反抗意識,成為人們的精神桎梏。與天命論緊密相聯繫的血統論是以涼山彝族等級制中的血緣觀念為基礎的。統治者竭力宣揚血統的高低,骨頭的好壞,為其統治合理化、合法化辯護。如“諾伙(黑彝)一滴血,價值九兩金”,“賢能人生賢能子,賢能兒子當德古(調解糾紛的說客)、勇敢人生勇敢兒,勇敢兒子有力量”,“富人種生富人子,富人兒子有牛羊。”涼山彝族統治者為了維護其“高貴血統”的純潔,嚴格實行等級內婚制,宣揚“人由種,水由泉”,“母豬是黃色,小豬必是黃色”,“貓種生來會捕鼠,鼠種生來會打洞”。
天命論、血統論是一種具有唯心主義傾向和宗教色彩的思想觀念,為形而上學的,涼山彝族統治者大肆宣傳和利用天命論、血統論,使這種思想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成為涼山彝族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哲學思想。若命運真是註定的,宇宙也將會失去前進的動力,故而切勿迷信天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