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噸位
船舶大小和運輸能力的標識
船舶噸位是表示船舶大小和運輸能力的標識。分為容積噸位和重量噸位兩大類。容積噸位是為船舶登記而規定的一種以“噸”為計算的丈量單位,每噸相當於2.83立方米的容積,這是世界各國通用的船舶統計單位,反映船舶規模大小; 重量噸位是指船舶在水中排開同體積水的重量,其中有空船自重量和載重重量之分,可表示船舶的載重運輸能力。
排水量噸位
排水量噸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開水的噸數,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噸數。排水量噸位又可分為輕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實際排水量三種。
(1)輕排水量(Light Displacement),又稱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員和必要的給養物品三者重量的總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3)實際排水量(Actual Displacement),是船舶每個航次載貨后實際的排水量。
排水量的計算公式如下:
排水量(長噸)=長×寬×吃水×方模係數(立方英尺)/35(海水)或36(淡水)(立方英尺)
排水量(公噸)=長×寬×吃水×方模係數(立方米)/0.9756(海水)或1(淡水)(立方米)
載重噸位(D.W.T.)
表示船舶在營運中能夠使用的載重能力。載重噸位可分為總載重噸和凈載重噸。
(1)總載重噸(Gross Dead Weight Tonnage)。是指船舶根據載重線標記規定所能裝載的最大限度的重量,它包括船舶所載運的貨物、船上所需的燃料、淡水和其他儲備物料重量的總和。
總載重噸=滿載排水量一空船排水量
(2)凈載重噸(Dead Weight Cargo Tonnage,縮寫D.W.C.T.)。是指船舶所能裝運貨物的量大限度重量,又稱載貨重噸,即從船舶的總載重量中減去船舶航行期間需要儲備的燃料、淡水及其他儲備物品的重量所得的差數。
船舶的容積噸位(Registered Tonnage)
是表示船舶容積的單位,又稱註冊噸,是各海運國家為船舶註冊而規定的一種以噸為計算和丈量的單位,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為一註冊噸。容積噸又可分為容積總噸和容積凈噸兩種。
容積總噸(GRT)
又稱註冊總噸,是指船艙內及甲板上所有關閉的場所的內部空間(或體積)的總和,是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為一噸摺合所得的商數。
容積總噸的用途很廣,它可以用於國家對商船隊的統計;表明船舶的大小;用於船舶登記;用於政府確定對航運業的補貼或造艦津貼:用於計算保險費用、造船費用以及船舶的賠償等。
容積凈噸(NRT)
又稱註冊凈噸,是指從容積總噸中扣除那些不供營業用的空間后所剩餘的噸位,也就是船舶可以用來裝載貨物的容積摺合成的噸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