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機員

船舶上的職業

輪徠機員附屬輪機部,由大管輪領導並部署工作任務。輪機員按職位可分為: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輪機部人員在航行值班、交接班、巡迴檢查、停泊值班方面作了規定,旨在使輪機部人員能嚴守崗位,認真值班加強巡查,保障機電設備正常運轉,保證船舶安全和防止發生污染事故。

職責


負責輪機值班的輪機員是輪機長的代表,在任何時候,主要負責對影響船舶安全的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有效的操作和保養,並根據需要,負責值班責任範圍內的一切機械設備的檢查、操作和測試。確保在任何時候均能保證安全值班。

交接班


1值班輪機員如有理由認為接班輪機員顯然不能有效執行值班任務時,不應向接班輪機員交班,並立即向輪機長報告。
2接班輪機員應確信本班人員完全有能力能夠有效地完成各自的任務。
3輪機值班人員在接班之前,應作巡迴檢查,對下列情況了解清楚:
(1)輪機長關於船舶系統和機電設備運轉的常規命令和特別指令。
(2)對所有機電設備和系統進行的工作狀況是否存在潛在危險。
(3)燃油備用艙、沉澱櫃、日用油櫃和其它儲油設備中的油位高度、油溫及殘水情況;滑油、氣缸油、主機潤滑系統的存油量;各膨脹水櫃的水位;輔機燃油系統、滑油系統及其濾器的使用狀況。
(4)淡水艙、壓載艙、污水艙、污油艙、糞便櫃等使用狀態和液面高度,以及對其中儲存物的使用情況或有關衛生系統處理的特殊要求情況。
(5)由於惡劣天氣、冰凍、被污染的水域或淺水引起的潛在不利條件,由於設備故障或危及船舶安全的情況而應該採取的特殊操作方式和應急措施。
(6)接班輪機員應檢查輪機日誌,並核對自已觀察的情況一致時,方可接班。

航行值班


1值班輪機員負責領導並督促本班人員嚴格遵守"機爐艙管理規定"及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完成機艙內的各項值班工作。
2輪機長在機艙時,值班輪機員仍應該繼續對機艙工作全權負責,直到輪機長明確通知他輪機長已承擔責任經雙方確認後為止。
3駕駛台的所有命令應迅速執行,認真按要求填寫輪機日誌和車鍾記錄簿,不得任意塗改、亂畫和撕毀。
4按時巡迴檢查機艙和舵機艙,仔細觀、聽、聞、摸機電設備、軸系的運轉情況。對機艙內正在運轉設備,間隔檢查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對中間軸承、尾軸套筒、冷凍機房等間隔檢查不得超過4小時,舵機每隔1-2小時檢查一次,鍋爐本體及主要閥門每班檢查一次,應急及備用設備也應保持隨時可用,如發現異常要立即排除。如不能解決,應立即報告輪機長。
5為使船舶和船員的安全免遭任何威脅,在船舶推進系統發生故障引起速度變化或停止運轉、舵機失靈或失效、機艙發生火災、電站發生故障或類似這種威脅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通知駕駛台,以便駕駛台有充分的時間採取一切的措施來避免可能發生的海事。故障解除后,將詳細情況記入《輪機日誌》。
6根據設備運轉需要及時進行駁油、凈油、補充壓縮空氣等日常工作,保持油櫃、水櫃有足夠的儲備。除對日用油櫃駁注外,移駁燃油應事先與大副聯繫。
7根據駕駛部通知,值班人員負責移注、排灌壓艙或移注油、水,供應或停供所需的水、電、氣和汽。
8認真執行船長、輪機長指派的其它工作,並進行適當的維護保養工作。

巡迴檢查


巡迴檢查方法
(1)看:注意觀察設備壓力、溫度、液位、絕緣、電壓、電流、頻率等儀錶參數,看煙色,看跑冒滴漏。
(2)摸:能摸運行設備有否不正常發熱及異常抖動。
(3)聽:設備運行有否異常響聲及不正常聲音發出。
(4)嗅:注意有否異、焦味及不正常的氣味。
(5)發現問題,當值者無能力處理時,必須及時報告當值輪機員或輪機長。
巡迴檢查路線及檢查要點
(1)輪機部根據本規定,編製本輪的巡迴檢查路線和檢查要點,作為單船操作規程,並張掛於集控室。輪機部所有人員應熟悉巡迴檢查路線及檢查要點,輪機長負責督促、考核。
(2)巡迴檢查路線必須是經全部檢查點的路線,執行中允許當值人員改變巡查路線,但不允許漏掉檢查點。
(3)檢查時,尤其是注意冷僻角落的溢水、漏油、火情等。
(4)檢查時要關注各機械、設備、艙櫃的壓力、溫度、液位是否處於正常範圍及電氣設備的絕緣、功率、電壓、電流、頻率等是否處在允許值範圍,並真實記載在《輪機日誌》、《副機日誌》和《電氣日誌》中。

停泊值班職責


1必須保持一名輪機員負責值班,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保證機電設備正常運轉,及時供應船舶所需水、電、氣、汽,並認真執行輪機長臨時布置的任務。
2嚴格遵守防污染規定,防止污油、污水排致舷外。
3根據大副或值班駕駛員通知,移注、排放或灌注壓載水。(適用貨輪)
4裝卸貨期間如起貨機發生障礙,應組織力量搶修。(適用貨輪)
5機電設備發生故障或值班機工有困難時,輪機員應立即到機艙處理。
6臨時進廠修理時應認真檢查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
7加強機艙和舵機房等部位的巡迴安全檢查,值班輪機員晚上十點后應全面巡迴檢查一次機艙。(適用運輸船舶)
8輪機長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到機艙指揮
(1)進出港、移泊、過閘時;
(2)機電設備發生故障及危安全運轉時;
(3)狹水道、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及船長命令時;
(4)機艙報警、應變時;
(5)輪機員工作有疑難,需要輪機長前往時。
9輪機長在出港航行命令下達后應在機艙監督檢查做好下列工作:
(1)根據需要調整主、輔機燃油系統及軸承潤滑和冷卻所需要油量、水量、壓力和溫度(應按說明書或船內製定的常用數據執行);
(2)調整鍋爐汽壓、轉換蒸汽閥門(有強制循環泵則啟動使用);
(3)調整掃氣壓力和溫度;
(4)調節鍋爐冷凝器循環水,使真空及凝水溫度達到所需溫度,檢查廢汽是否回到爐水預熱器及冷凝器;
(5)檢查或調整燃油鍋爐的油溫、油壓、風壓和燃燒情況以使出港后迅速使用。
10電機員在下述情況下必須到機艙:
(1)進出港、移泊及過閘時;
(2)電器設備發生故障危及航行安全時;
(3)狹水道、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並在輪機長下達命令時;
(4)機艙報警、應變時;
10.5徠值班輪機員在電氣方面有疑難時。

排班規定


大管輪(04:00~08:00,16:00~20:00)
二管輪(00:00~04:00,12:00~16:00)
三管輪(08:00~12:00,2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