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湖鎮
白馬湖鎮
山東省夏津縣白馬湖鎮地處魯西北平原,位於夏津縣城西18公里。西臨京杭大運河,處于山東、河北,德州、聊城、邢台,夏津、臨清、清河、臨西兩省、三市、四縣交界處;與京九鐵路、青銀高速各距15公里;與國道308、省道008相鄰;鎮經濟開發區沿路10公里。全鎮總面積68平方公里,總耕地6.4萬畝,轄26個村,總人口3.6萬(2019)。區劃代碼:371427105,長途區號:0534,郵政編碼:253200,車牌號碼:魯N。
2007年白馬湖鎮共落實棉瓜間作1萬畝,萬畝西瓜陸續成熟上市,畝產可達五千斤以上。
白馬湖鎮政府所在地劉庄村東有一大片窪地,原稱“白泊”。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修縣誌時,總纂許宗海借當地北魏時期名臣、崔氏之祖崔彪封號“白馬公”,改為“白馬湖”。劉庄村名漸為人們淡忘,而以白馬湖代之。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之前屬孝北鄉,此後曾屬“惠”字團,繼改屬明法鄉。民國時屬第四區第六里。1945年9月屬第七區;1950年4月改屬第四區;1958年曾屬鄭保屯公社;1965年5月改屬白馬湖公社;1984年4月,改為白馬湖鄉,1998年9月改為白馬湖鎮。
白馬湖鎮
“棉瓜套種”促民增收
白馬湖鎮
白馬湖鎮萬畝西瓜促農民增收白馬湖鎮出台優惠政策,把發展棉瓜間作套種作為促民增收的一條重要途徑。全鎮種植五畝以上的大戶就有100多戶,形成了杜堤、馬堤、師堤等6個成方連片的種植區域。在規模種植的基礎上積極引導群眾科學種植,實行雙膜覆蓋,提前西瓜的成熟期,縮短瓜棉共生期,減少西瓜對棉花生產的影響,並改變了原有的一行西瓜一行棉花的“一一”種植模式,改為一行西瓜,兩行棉花的“二一”式種植模式,既保證了西瓜的生長空間,又保證了棉花畝產,收到了棉花不減產,西瓜白撿的效果。2007年白馬湖鎮共落實棉瓜間作1萬畝,萬畝西瓜陸續成熟上市,畝產可達五千斤以上,日上市量100多萬斤,僅此一項全鎮可人均增收500多元。
反季節大蔥喜獲豐收
白馬湖鎮積極引導農民優化種植結構,大力發展特色種植。梅庄村在多年種植大蔥的過程中,探索出一條反季節種植的路子。這個鎮抓住這一典型,因勢利導,加大了對該村的扶持力度,積極引導農民向科技要效益,通過對大蔥種植區域統一規劃,引進章丘大蔥等名優品種,聘請有關專家對種植戶進行技術培訓,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種植積極性。村裡成立的大蔥協會,負責品種優化、技術指導、大蔥銷售等。2006年,該村在中國蔬菜網上發布了銷售信息,多方面聯繫銷售渠道,吸引著四面八方的客商前來收購。梅庄大蔥多次在省、市、縣電台報道,梅庄村已成為遠近聞名的特色種植專業村。
一是土地資源優勢。沿白馬湖鎮境內10公里的主幹道兩側各300米 全部規劃為企業建設用地,大項目還可落戶縣經濟開發區。二是政策優勢。土地上,鎮政府為達到一定投資規模的企業無償提供土地使用權;稅收上,按鎮實得財力,第一年全返,第二、三年返還一半,地方行政性收費按最低標準減半徵收。三是服務優勢。對新上項目,鎮黨委、政府固定專門力量全過程全方位服務,承諾:只要您解決投資問題,剩下的事全部由鎮黨委、政府解決。四是人文優勢。商業文化氛圍濃厚,受運河文化影響,該鎮自古以來就有超前的經商意識;包容厚重的群眾情懷深厚,親商、愛商、重商、安商成為群眾的共識;誠信開放的社會氛圍濃厚,法制誠信、公平的市場經濟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減”到位。對客商諮詢、辦證、解難等實行“一站式”服務,精減辦事手續,免去不必要的程序和環節。
二是“免”到位。該鎮將全部收費項目以明白卡的方式發放到企業,哪項該收哪項不該收一目了然,增強職能部門責任。
白馬湖鎮
四是“治”到位。吸收派出所、土管、城建等相關部門成立經濟環境治理小組,堅決打擊各類醜惡現象,為客商提供優良的生產經營環境。
白馬湖鎮啟動了“三個千台”入戶工程,即千台織布機、千台梳絨機、千台小機床入戶,進而激發全鎮農民的創業激情。為此,鎮里專門出台政策對農民新上的致富項目在用地、貸款、收費等方面提供支持。為解決農民上項目資金難題,鎮村兩級都成立了信用擔保組織,協調信用社為農戶提供不低於投資總額60%的小額貸款。白馬湖鎮已經形成了8個特色鮮明的加工專業村,有崔樓的絹花專業村、棗林的織布專業村、劉庄的機械加工專業村、杜堤的針刺毯專業加工村等。
白馬湖鎮引來了來自崑山、張家港、瀋陽等地的項目10餘個,引資額8500餘萬元。另外,該鎮和鄰近的高唐、清河兩地達成了合作意向,依託這兩個地方分別建設羊絨加工基地和機械加工基地。該鎮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巧打時間差,巧做差別文章,如他們抓住了長三角地區大規模進行產業轉移的機遇,從江蘇崑山市引來了頂新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投資1500萬元的精細化工項目。另外,他們從瀋陽引來了一家以棉短絨、木槳和添加劑為原料的過濾板廠,2006年一期工程投資1500萬元取得了良好效益,2007年瀋陽客商又追加投資2200萬元進行二期工程建設。
白馬湖鎮
二是服務“減”訪。該鎮定於每月5日為領導接訪日,公開接受群眾來信來訪,認真調處,全程服務,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三是責任化“訪”。嚴格執行“領導責任制”,對一時辦不到或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細緻地做好群眾的解釋、說服工作;對重大信訪問題,成立專門調查小組,堅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堅持政策法規不動搖,原則面前不讓步。
四是綜合“治”訪。在全鎮形成由鎮信訪辦、派出所、土管、城建、村落等組成的信訪協作工作網路,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在全鎮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信訪工作新局面。鎮辦理的信訪案件5件,成功調處4起,正在處理的1起。
白馬湖鎮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建設“森林城”的目標,結合自身實際,從治理髒亂差入手,以硬化、美化、綠化鎮政府駐地為示範點,積極創建綠色單位、綠色家園。該鎮投資16萬元,對鎮政府大院內外地面鋪設方磚進行硬化;在大門內外種植即經濟又美觀的塔松、櫳柏200多棵;種植既經濟又美觀的瓜子黃楊、金葉女貞、三葉草等1萬多株;把院內空地設計為7個綠化帶,並把綠化帶承包到各工作片、工作口,由專人負責,確保綠化到位,真正做到綠化、凈化、美化、亮化,為機關幹部創造了一個幽雅、舒適的工作環境。
白馬湖鎮
許宗海(1861—1941)字潮升,號岱東,又號文珊,山東省夏津縣城西韓橋村(現屬白馬湖鎮)人。自幼讀書,18歲中秀才,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科歲貢,授試用訓導。他一生致力於教育事業。宣統三年(1911年)任長清縣勸學員長,在職創修勸學所,創辦官立初等小學、模範小學、女子小學、初屆單級養成分所、城區公立初等小學、簡字學塾、半日學塾各一處。此後,在夏津縣二屯、韓橋、武城縣閆庄、清平縣馬佛寺(現屬臨清市)等村執鞭任教,學生遍及四方。1942年,適值許宗海逝世一周年忌日,他的100多名學生集資為他立碑一通,記述他的治學業績;碑額題字“一方泰斗”。
1933年,許宗海應聘編纂夏津縣誌,並任總纂。當時資金不足,資料缺乏,他不畏困苦,團結同仁,克服困難,戮力同心,潛心著述。許宗海患有小便失禁症,為不影響工作,將毛巾墊於內褲,堅持寫稿。為減少麻煩,控制飲水,忍渴揮毫不輟,終“經三易稿而書始成”。
許宗海擅長書法,行草、楷書造詣頗深,墨跡流傳於世頗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