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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雷

雲南城投前董事長

許雷,男,漢族,1966年10月生,湖南嶽陽人,中共黨員,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

曾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許雷2019年11月,許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0年2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許雷涉嫌受賄、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許雷任雲南省第二安裝工程公司見習施工員、施工員。
1992年8月至1997年1月,許雷任雲南省第二安裝工程公司第一工程處副主任。
1997年1月至1998年10月,許雷任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海南公司經理。
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許雷任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海南公司總經理。
2001年3月至2003年7月,許雷任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總經理助理、海外部經理,雲南中建工程公司經理兼雲南晨光房地產公司董事長。
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許雷任雲南建工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5年5月至2007年8月,許雷任雲南省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許雷任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黨委委員,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許雷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許雷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許雷參會
許雷參會
2011年11月至2014年7月,許雷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誠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許雷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誠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許雷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誠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6年12月——2019年11月,許雷任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年6月2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免去許雷的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2019年6月,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許雷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社會活動


社會職務

許雷曾擔任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許雷參加活動
許雷參加活動
2019年6月11日,雲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許雷辭去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許雷的省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人物事件


2014年11月02日,雲南省紀委給予許雷黨內警告處分。
2019年5月24日,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1月,雲南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了雲南城投集團許雷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問題。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許雷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許雷庭審現場
許雷庭審現場
2019年12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涉嫌受賄、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許雷作出逮捕決定。
2020年2月24日,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0年4月23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在昆明公開開庭審理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涉嫌犯受賄罪、行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