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霍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根據省委《關於積極推進人民防空改革和發展若干問題是的意見》(皖發[2006]24號)、省政府皖政秘[2006]105號以及六安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市長辦公會議精神,為適應新時期軍事鬥爭人民防空應急準備的需要,經2007年9月5日市編委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在霍邱縣設立人民防空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人民防空管理辦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國防建設的需要,擬定縣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2.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協同軍事部門搞好城市防空等戰備工作。
3.制定全縣防空襲預案,適時組織演練,並根據社會發展情況及時進行修訂,擬定人口疏散計劃,搞好人員疏散地建設。
4.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建設,修建防空地下室,加強維護管理,確保其戰備效能;負責對單位或個人自建的防空設施進行審查、監督、指導並組織驗收,做好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工作;指導督促城市重點經濟目標採取防護措施
5.落實“平戰結合”要求,積極利用人防工程及其他各種設備,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人防發展增添活力,制定核化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參與城市搶險救災工作。
6.落實省、市人防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努力為黨政機關和應急搶險救災服務;建成並完善縣人防無線、有線通信警報系統,確保戰時迅速無誤地傳遞發放空襲警報信息。
7.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供水、供電、醫療救護、防化等防空專業隊伍,定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防空訓練,培養人防專業幹部,不斷提高人防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
8.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編製人民防空經費預算,對其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9.採取多種上形式進行人防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公民國防觀念和人防意識,會同教育部門重點抓好中學生“三防”知識和防空常識教育。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人武部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