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孜

許孜

許孜(211—299),字季義,東陽吳寧藍硎(今蔡宅附近)人。年二十,拜豫章太守孔沖為師。一生尊敬師長、孝敬父母,仁篤鄉里。晉元康(291~299)中,郡守薦孝廉而不受,以平民終身。年八十餘逝世。後人崇尚其品德,稱所居為孝順里。

人物生平


許孜,字是季義,籍貫是東陽吳寧。孝順友愛恭敬禮讓,聰明又愛學習。二十歲的時候,拜豫章太守(官名)會稽人孔沖為師,向他學習《詩》、《書》、《禮》、《易》及《孝經》、《論語》這些書。學完后就回家(指小鎮或鄉下的家裡)了。
孔沖在郡里去世,許孜聽說后非常悲哀,前去弔唁,並奔喪到了孔沖的家鄉會稽,三年期間吃素、守墓服孝。不久後父母去世,許孜骨瘦如柴,只能靠扶著拐杖站起,把墓地營建在縣的東山,親自背土,不受別人的幫助。有人可憐他病弱勞累,苦求他接受幫助,許孜白天不好阻止,到了夜裡,就把別人幫他做的部分去除。他的悲號,常吸引了大量的鳥獸。
許孜因為在服喪,就休了妻子,整天就住在墳墓旁邊,並在墓邊種了五、六里的松柏。有隻鹿破壞了他種的松樹,許孜悲嘆說:“這鹿為何不體諒我啊!”第二天,忽然看見鹿被猛獸殺死,放置在它所破壞的那棵樹下。許孜悵然惋惜不已,為鹿作了墳,把它埋在路邊。沒想到殺鹿的猛獸就在許孜面前自殺了,許孜更加嘆息,又把猛獸埋了。後來樹木茂密,不再被破壞。
二十多年後,許孜才另娶妻子,把家安在墓旁,早晚向父母請安,照顧死去的父母就像他們還活著一樣。鷹和野雞棲息在他家房梁屋檐上,鹿和猛獸在他院子里,挨挨蹭蹭的一起走,都不互相攻擊撕咬。
元康年間,郡里訪查孝廉,許孜沒參加,一輩子就當平民。八十多歲,在家裡去世。同鄉的人都管他家叫“孝順里”。
咸康年間,太守張虞上疏說:“我聽說聖賢讓人民明白教化的方式是推舉好人,誇讚或貶低一個人,道理才能源遠流長。我謹慎的調查了我屬地的吳寧縣已經去世的許孜,他節操清明堅定,從不爭鬥,言行一致。當他侍奉師父的時候,盡了義;到他父母去世,(他的所作所為)真是過去和現在的人都少有達到的。大家都說動物都被感化,猛獸不作惡。雖然我沒親眼看見,但聽到很多這些話,我認為蔡順、董黯都不如他。許孜已經去世很久,但他兒子還在,性情行為純良誠實,現在也把家安在墓邊。我認為許孜體現的節操,世間少有,應該標榜他讓他的事迹流傳,錄用他的後代,這樣能酬勞過去的行為,鼓勵將來的善行。
《陽秋傳》說:‘表揚善行要惠及他的子孫’。我不識大體(謙辭),請您思考商議。”皇上下詔書表揚了許孜全家,免除了他子孫的賦稅和勞役。許孜的兒子也很孝順。畫了許孜的畫像掛在堂上,朝夕參拜。

史書記載


《晉書 卷八十八 列傳第五十八》
[晉] 許孜,字季義,東陽吳寧人也。孝友恭讓,敏而好學。年二十,師事豫章太守會稽孔沖,受《詩》、《書》、《禮》、《易》及《孝經》、《論語》。學竟,還鄉里。沖在郡喪亡,孜聞問盡哀,負擔奔赴,送喪還會稽,蔬食執役,制服三年。俄而二親沒,柴毀骨立,杖而能起,建墓於縣之東山,躬自負土,不受鄉人之助。或愍孜羸憊,苦求來助,孜晝助不逆,夜便除之。每一悲號,鳥獸翔集。孜以方營大功,乃棄其妻,鎮宿墓所,列植松柏亘五六里。時有鹿犯其松栽,改悲嘆曰:“鹿獨不念我乎!”明日,忽見鹿為猛獸所殺,置於所犯栽下。孜悵惋不已,乃為作冢,埋於隧側。猛獸即於孜前自撲而死,孜益嘆息,又取埋之。自后樹木滋茂,而無犯者。積二十餘年孜乃更娶妻,立宅墓次,烝烝朝夕,奉亡如存,鷹雉棲其梁,檐鹿與猛獸擾其庭圃,交頸同游,不相搏噬。元康中,郡察孝廉,不起,巾褐終身。年八十餘,卒於家。邑人號其居為孝順里。
咸康中,太守張虞上疏曰:“臣聞聖賢明訓存乎舉善,褒貶所興,不遠千載。謹案所領吳寧縣物故人許孜,至性孝友,立節清峻,與物恭讓,言行不貳。當其奉師,則在三之義盡;及其喪親,實古今之所難。咸稱殊類致感,猛獸弭害。雖臣不及見,然備聞斯語,竊謂蔡順、董黯無以過之。孜沒積年,其子尚在,性行純愨,今亦家於墓側。臣以為孜之履操,世所希逮,宜標其令跡,甄其後嗣,以酬既往,以獎方來。
《陽秋傳》曰:‘善善及其子孫’。臣不達大體,請台量議。”疏奏,詔旌表門閭。蠲復子孫。其子生亦有孝行。圖孜像於堂,朝夕拜焉。晉書孝友傳,孝子許孜,先喪其師,為師守制三年,後來父母雙亡,哀痛至於「柴毀骨立」,扶杖才能站起。他以贏憊之軀,負土為親建墓,鄉人來幫助,他一概拒絕。每當他思親悲號時,鳥獸為之翔集。他在墓地列植松柏,達五六里遠。有一隻鹿,不小心撞倒他新栽的松樹,他悲嘆說:「鹿,獨不念我乎!」第二天,忽見那鹿被猛獸咬死,陳在撞倒的松樹旁。許孜悵惋不已,特將死鹿妥善埋葬。不久,殺鹿的猛獸即在許孜面前自撲而死。許孜更為嘆息,又將猛獸埋好。從那以後,樹木滋茂,沒有禽獸侵犯。他在墓旁建造住宅,朝夕奉養,如親在時,達二十多年,鷹與雉同棲在他的屋樑上,鹿與猛獸同游在他的庭圃中,不相搏噬。由此可知,孝行不但感人,且能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