吠陀時代

吠陀時代

吠陀時代指哈拉巴文化衰亡后,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並將這一時段的史料保留在《吠陀》及解釋吠陀的《梵書》、《森林書》、《奧義書》以及兩部史詩中,故稱作吠陀時代。

其中《梨俱吠陀》成書於公元前12—前9世紀,稱早期吠陀,而《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闥婆吠陀》成書於前900年—前600年或更晚,故又稱晚期吠陀。

早期吠陀時代


早期吠陀時代亦稱梨俱吠陀時代,雅利安民族正處于軍事民主制時期。前2000年上半葉,居住在裏海以及中亞草原的一些游牧民族開始移民,一支向西南進入伊朗高原,旋即又闖入兩河流域和義大利地區及埃及。東南的一支則穿過伊朗、阿富汗、興都庫什山抵達印度河河谷地區。
這些人自稱為“雅利安人”,意即“高貴之人”,當地居民與雅利安人進行戰爭后被征服,雅利安人稱其為“達休”,意即“賤民”。雅利安人對當地土著居民發動大規模戰爭,摧毀了先前居民的定居點。最初的雅利安人以畜牧業為主,並且利用牲畜糞便做燃料。轉入定居生活后,又開始種植大麥等農作物,同時使用畜力耕作和溝渠灌溉以及施肥技術,也使用輪耕休耕法來保養土壤肥力。鐵在早期吠陀時代後期開始出現,但是較為稀少。根據考古資料,商品交換也在此時出現,但是仍然是以物易物的階段。
在到達印度后,雅利安人的氏族部落生活開始瓦解,雅利安人稱村落為“哥羅摩”,由父權制的大家族組成。部落和氏族有著公民大會(雅利安人稱其為“維達塔”),全體成員參加,負責軍事、祭祀、戰利品分配等問題。此外,氏族部落中還有“薩巴”和“薩米提”,是部落長老會議和部落的民眾大會,由全體成年男子參加,負責軍事的軍事首領“羅闍”則是主要的權力機構之一。
隨著戰爭不斷的增多,“羅闍”的權力增大,僧侶貴族的權力也增大,社會開始發生分裂,氏族部落正式解體,私有制開始產生,大量窮人開始變為債務奴隸,瓦爾那制度(即種姓制度)開始出現,雅利安人開始步入晚期吠陀時代。

晚期吠陀時代


公元前1000年代前期,雅利安人勢力擴張到恆河流域,與當地的土著居民不斷的融合。同時,在這一時期,鐵器在南亞次大陸廣泛使用。大面積的森林和沼澤被開墾,農業開始成為主要的經濟來源,雅利安人此時已經開始使用重犁,並按節令來種植作物。除了麥、豆外,水稻、棉花也開始被種植。手工業在此時也有了較大的發展,出現了大批專業的工作部門和職業。並且依希臘史籍記載,大流士一世曾向被征服的印度河西部地區居民要求年貢金360塔蘭特的金沙,可見當時採礦業和冶鍊業的興盛。隨著手工業和農業的發展,商業也開始興盛起來,牛車、馬車和象馱開始成為運輸的主要承擔者。黃金成為了主要的支付貨幣,另外高利貸也開始出現。
隨著戰爭的擴大和頻繁,以及經濟的發展,雅利安人內部也開始發生分化,一些部落開始過渡為國家,“羅闍”變為世襲君主。但是這個過程並不完全一致,如恆河上游的居樓國和般陀羅在前9世紀-8世紀就過渡到了國家,而更多地區則是在前7世紀以後才完成過渡。
在晚期吠陀時代,由於“羅闍”和僧侶貴族的權力擴大,雅利安人的氏族部落制度和軍事民主制度都相繼瓦解,出現了瓦爾那制度,雅利安人內部出現三個不同的階級即婆羅門、羅闍尼亞(即後來的剎帝利)、吠舍。再加上首陀羅成為印度四大種姓,種姓之間不允許通婚,不能同餐,此外,四個種姓在宗教儀式和社會權利上也不盡相同。至今仍然對南亞地區有著巨大的影響。
除瓦爾那制度外,婆羅門教也在此時產生。婆羅門教信仰原始的自然崇拜,以梵天為主神,此外有毀滅之神和舞蹈之神濕婆,以及光明之神毗濕奴。婆羅門教還宣揚善惡輪迴的觀念,主張梵我一致的觀念。除此之外,婆羅門教還主張人祭,極其野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