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項目經理

建築項目經理

現在國家有規定,只有建造師才可以擔任項目經理,也就是說建造師=項目經理建造師主要從事項目管理,適用於施工單位結構師主要從事結構設計,主要在設計單位建築師主要從事外形設計,主要在設計單位項目經理是一個管理崗位,沒有國家註冊的考試。

一級建造師是國家註冊執業資格考試,通過這個考試,表示你可以擔任工程的項目經理或其他相關崗位,具體能否擔任,是不是擔任,由企業決定。

工作內容


1、接受上級下達的施工任務,做好圖紙會審施工方案、材料計劃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解決在設計、配套與施工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包括在施工過程中合理、及時地處理施工現場的各類技術問題;
3、負責在設計與施工中進行度量控制。制定實施項目的質量標準綱要,明確項目設計的新技術與新材料,並對日後的施工進行嚴格的督促,保證該質量標準綱要順利地實施;
4、制定項目總進度計劃,負責對設計與施工進行嚴格的時間控制施工;
5、負責對項目的規劃設計與施工進行成本控制;
6、負責在項目實施全過程中,對開發、配套、預算等相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7、收集整理工程資料,定期向上級彙報上述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對重大決策問題提供專業性的分析和建議;
8、負責建築項目的人員管理工作;
9、組織施工單位進場,檢查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素質水平。

具備條件


1、持有註冊建造師證(根據項目大小確定一級或二級);
2、有相關工作經驗(可以要求幾年或項目業績量);
3、專業職稱(高級或中級);
4、有團隊精神;
5、熟悉項目報建流程,熟悉質量管理部門的工作流程;
6、熟悉建築材料價格(市場價、預算價等)、勞動力價格、工程機械價格(租金、台班等);
7、懂工程概預算

資格認證


一級建造師

一級建造師,是一種建築類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4個科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註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註冊登記后,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
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從2007年度考試開始,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二級建造師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類的一種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註冊登記后,即獲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註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
報考條件
各地報名條件的規定,略有不同,體現出不同的寬緊政策,考生應以當地當年的考試報名通知為準。以下以北京為例:
1)考全科:
凡遵紀守法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一)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兩年;(——此條除了山西省、及新疆自治區外其他省份各地共有,山西省、新疆自治區明文規定本專業的應屆專科以上的畢業生都可以直接考試,不需要任何工作經驗)
(二)具備其他專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5年;
(三)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2)免試1個科目:(——此條各地共有)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一)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3)免試2個科目: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證書》,並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
(文件依據:人發[2002]111號、冀人發[2004]69號、冀人字[2005]177號)
註:上述報考條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