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屍還魂

詞語釋義

拼音: jiè shī huán hún

徠解釋:迷信者認為,人死後可將靈魂附於他人屍體而復活。比喻已經消滅或沒落的事物又以另一種形式出現。

出處:元·岳伯川《鐵拐李·楔子》:“岳壽,誰想你渾家將你屍骸燒化了,我如今著你借屍還魂,屍骸是小李屠,魂靈是岳壽。”

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指死灰復燃

釋義


迷信者認為,人死後可將靈魂附於他人屍體而復活。比喻已經消滅或沒落的事物又以另一種形式出現。

典故


迷信者以為人死後靈魂附於他人屍體而復活。元.岳伯川《鐵拐李》四折:“您眾人聽著,這的是李屠的屍首,岳壽的魂靈,我著他借屍還魂來。”現比喻已經消滅或沒落了的勢力、思想等,借托別的名義重新出現。郭沫若《新文藝的使命》:“然而卻有一大部分的幽靈,借屍還魂,不僅穿上了長袍馬褂,而且還穿上了西裝。”
《西遊記》第十一回:“魏徵 奏道:‘御妹偶爾壽促,少蘇醒便說此話,此是 劉全 妻借屍還魂之事。’”
袁枚《新齊諧·借屍延嗣》:“閻君 指長鬼告予曰:‘此爾翁也。著他領爾借屍還魂,生子延祀。’”后比喻已經沒落或死亡的事物、勢力、思想等假託別的名義重新出現。
瞿秋白《論文學革命及語言文字問題·學閥萬歲》:“這勢力是在於道統,這勢力還在他能夠‘借屍還魂’--借‘白話’新文體的屍,來還道統的魂。”
孫犁《白洋淀紀事·訴苦翻身》:“可是地主就在那邊,工作團剛剛走,鬥爭剛剛過後,人家就來報仇,也能夠借屍還魂哩!”

近反義詞


近義詞

東山再起、借屍還陽、死灰復燃。

用法搭配


運用

作謂語、賓語、定語;指死灰復燃

例句

最近,封建迷信、算命卜卦等腐朽沒落的東西又借屍還魂地出現在大街小巷,我們絕不能熟視無睹。

成語辨析


(of a dead person's soul) find reincarnation in another's corpse--(of something evil) revive in a new guise
【近義詞】:東山再起、死灰復燃
【歇後語】:淹死鬼使替身
【燈謎】:小鬼投胎

文言解釋


若前者為了達到某些目的,而指使後者行動,代替做事情;而後者為了牟取利益,不惜為前者效命,鋌而走險。借屍還魂,本義帶有強制、脅迫的意思。
借屍,失去肉身自由,一切行為受別人操縱;屍,指肉身,也指地位、或職位。還魂,被別人所威脅利誘,操縱肉身行為,代替做事情。魂,指個人一切信息。借屍還魂,該有科學解釋,這是一個多義詞。例如:
例 1 ——某人事情沒做完就死了,而活人接著把事情完成,那麼死者就借活人(屍)還魂(死者要做的事情)。
例 2 ——某學校(三)班的主任教師,前來執教的不是本人,而是被別人替代了。那麼別人替代主任教師(借屍,該班級職位)前來執教(還魂,在班級授課)。
例 3 ——古代奴隸制社會,奴隸主想要做的事情(魂,個人信息),無條件教奴隸(借屍)去效命,完成該做的事情(還魂,出賣苦力)。

古代故事


《子不語》、《閱微草堂筆記》等里記載了好幾則借屍還魂的事例。
《子不語》第十八卷“蔣金娥”故事:
通州興仁鎮錢氏女,年及笄,適農民顧氏為婦。病卒,忽蘇,呼曰:「此何地?我緣何到此?我乃常熟蔣撫台小姐,小字金娥。」細述蔣府中事,啼哭不止,拒其夫曰:「爾何人,敢近我?須遣人送我回常熟。」取鏡自照,大慟曰:「此人非我,我非此人!」擲鏡不復再照。
錢遣人密訪蔣府,果有小姐名金娥,病卒年月相符,遂買舟送至常熟。蔣府不信,遣家人至舟中看視。婦乍見,能呼某某名姓。一時觀者如堵。蔣府恐事涉怪誕,贈路費促令回通。婦素不識字,病後忽識字,能吟詠,舉止嫻雅,非復向時村婦樣矣。
有何義門先生之侄號權之者,向曾聘蔣府女,未娶女卒。因事來通,婦往見何,稱為姑父。與談舊事,一切皆能記憶,遂呼何為義父。何勸婦仍與原夫為婚,婦不肯,欲為尼,不果。此事在乾隆三十二年。

現代故事


1949年朱秀華事件。
徠1949年,台灣發生了一件轟動全球的借屍還魂案。
事件的主角名叫朱秀華,原住在金門的新街,父親叫朱清海,母親叫蔡葉,當她十八歲那年坐漁船在海上被歹徒搶去財物推下海去害死了。之後,她藉助台灣麥寮鄉村女林罔腰來重投人間。
當時林罔腰的先生吳秋得突然發現她的太太不省人事,於是立即把太太送醫院,結果死於不明原因。
後來在林罔腰出殯那天,她的屍體竟在眾人眼前突然起來,並對眾人說我叫朱秀華,我已藉助林罔腰的身體復活。當時眾人都給嚇呆了。
事後這件借屍還魂案公諸海外,全球的靈異學家包括美國、日本等地的都前來台灣訪問。這位朱秀華女士,一時成為轟動國際的焦點人物。
最終吳秋得為了避開各國傳媒,便帶著這位借他太太軀體的朱秀華遠離家鄉,到台灣的郊野去生活了。
這例事件被楊大省居士編入《科學時代輪迴錄》。
還有一些佛教徒採訪朱秀華等當事人的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