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貸款
個體工商戶貸款
個體工商戶貸款是銀行為滿足個體工商戶經營融資需求而設計推出的一項個人貸款服務。它根據個體工商戶財務管理簡單、經營周轉快速靈活的特點,在借款申請資料和調查審批程序方面都作了相應的簡化。
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經濟的發展。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請。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向住所地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1)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當地市範圍內戶口;
(2)在當地有固定的經營場地或地址,經營合法、有穩定、足夠的經營收入作為第一還款來源;
(3)能提供合法、足值、易於變現的抵(質)押物;
(4)在貸款行開立存款帳戶。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以及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
(2)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與複印件;
(3)可證明其合法收入的相關資料;
(4)可證明其婚姻狀況的相關資料;
(5)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評估報告;
(7)本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單筆流動資金貸款時間不超過一年。
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上浮執行,按月付息,利隨本清。
信用等級評定、核定授信額度(受理申請→調查→審查/審議→審批)→簽訂合同、核發貸款證→貸款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