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13條詞條名為李寶華的結果 展開
李寶華
原山東泰山醫學院附屬萊鋼醫院主治醫師
李寶華(1981年-2016年10月3日),男,漢族,生前系山東泰山醫學院附屬萊鋼醫院兒科主治醫師。
徠2016年10月3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山東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醫院李寶華醫生在工作中被人用刀襲擊,搶救無效死亡。
李寶華與妻子育有一子,2016年6歲,上小學一年級。
李寶華(右下)醫生新聞報道
2016年10月3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山東萊蕪鋼集鐵團有限公司醫院李寶華醫生在工作中被人用刀襲擊,腦漿崩流,搶救無效死亡。據山東衛視報道,李寶華當時身中15刀,頭部12刀。在砍完人後,行兇者陳某曾一度阻止醫院搶救李寶華。
徠2016年10月4日,中國醫師協會、山東省醫師協會日前對萊鋼醫院惡性傷醫事件發表聯合聲明。聲明強烈呼籲社會各界齊心協力,共同維護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切實保障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
山東省鋼城區人民檢察院
2016年10月7日,山東省鋼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山東萊蕪暴力傷醫案犯罪嫌疑人陳建利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經鋼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陳建利之女因病醫治無效在萊鋼醫院死亡,后其多次與醫院溝通協商解決方案未果。
2016年10月3日,陳建利攜砍刀到萊鋼醫院外科5樓醫生休息室,找到兒科值班醫生李寶華討要說法。其間,陳建利從包中拿出砍刀砍擊李寶華頭部一刀。李寶華跑出醫生休息室,陳建利當眾持刀追砍至醫生辦公室門口,用力砍擊李寶華頭部兩刀,李寶華跑進辦公室后陳建利又用力砍擊其頭部十刀,並阻止其他醫務人員進入室內救治。李寶華於當日16時許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系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被告人陳建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2018年7月27日,山東省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建利故意殺人一案公開宣判,以被告人陳建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陳建利之女在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醫院(以下簡稱萊鋼醫院)出生,產後第一天(20日)出現發燒癥狀,於21日轉入萊鋼醫院兒科病房,同日經醫治無效死亡。陳建利認為萊鋼醫院診療存在問題,並多次要求醫院賠償未果,遂對醫院及其女兒在兒科時的主治醫生李寶華(男,歿年35歲)產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時許,被告人陳建利駕駛摩托車趕往萊鋼醫院,途中購買單刃砍刀一把,放入隨身攜帶的一綠色帆布包內。9時45分許,陳建利進入萊鋼醫院外科樓五樓兒科病房,在醫生休息室找到李寶華,質問李寶華其女兒死因及賠償問題。因不滿李寶華答覆,趁李寶華接聽電話之機,陳建利抽出帆布包內的砍刀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李寶華跑出門外,陳建利持刀緊緊追趕至醫生辦公室門口,又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兩刀,進入醫生辦公室后又連續用力砍擊李寶華頭部數刀,致其顱骨粉碎,腦漿迸裂,當場死亡。在場的醫護人員欲入室施救,被陳建利持刀阻止,后其被趕到的出警人員控制。
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建利為發泄不滿情緒,在公共場所公然持刀殺害無辜醫生,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陳建利持刀殺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人身危險性極大,後果及罪行極其嚴重,雖能坦白且當庭認罪,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應依法予以懲處,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在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后,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2020年6月12日上午,陳建利被執行死刑。
陳建利妻子孟洋收到的司法鑒定書顯示,在針對新生兒出生后出現發熱、黃疸的病情診療方面,醫院未能結合胎膜早破、羊水污染的情況,完善感染性炎症的輔助檢查,在綜合分析患兒病情、及早規範性運用抗生素方面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