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
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
單位名稱: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昆明市官渡區民航路229號5樓。
目錄
(一)辦公室
1.負責制定及修訂中心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實施;
2.承擔中心的文秘工作。負責中心內、外往來文件、電傳、文稿和資料的處理,起草各種文件、通知及年度計劃和總結;
3.負責中心的人事、財務、後勤、保衛、綜合檔案室及引進人才集體戶的管理工作;
4.負責協調處理中心與其他單位、中心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
5.負責接待、安排上級和外單位到中心考察、洽談的公務;
6.負責落實局辦布置的各項任務及社區有關部門布置的工作;
7.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考試部
1.負責承擔昆明地區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
2.負責承擔人事部組織的昆明地區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工作;
3.負責承擔招考國家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報名及考試工作;
4.負責受委託為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選拔考試編製考試題目;
5.負責承接省內外各類人事人才考試的命題、制卷、閱卷委託工作;
6.負責各類人事人才考試題庫的建立與維護和其他社會化考試服務工作;
7.負責對申請承擔有關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機構資質審定;
8.負責事業單位考試用書的編寫、征訂及發行工作;
9.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培訓部
1.負責組織錄聘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前培訓;
2.負責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計算機、職稱外語、技術職業資格的培訓;
3.組織幹部計算機、公務員電子政務、普通話及人才中介組織管理人員的培訓;
4.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人事代理部
1.根據委託單位的具體要求,代為招聘、引進所需各類人才,辦理人才引進交流調配調整手續;
2.負責為委託對象辦理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工資關係、身份確認、工齡計算、職稱評定審核申報、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等手續;
3.負責為人事代理委託單位辦理大中專畢業生接收、人事檔案、戶籍轉接以及初級職稱認定的相關手續;
4.辦理事業單位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代理業務,開展人才派遣服務並提供國家及地方人事政策、法規諮詢工作;
5.負責辦理流動人員、退役士兵等檔案的管理工作及收費工作;
6.為人事代理存檔人員出具與檔案有關的各類證明材料並負責辦理人事代理及合同續簽工作;
7.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信息部
1.負責各部門計算機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監督管理、採購、維護、調整和升級管理;
2.定期對網站進行建設、編製中心簡報及信息參考;
3.開發相關軟體;
4.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昆明人才市場
1.負責組織用人單位與求職人才招聘洽談;
2.負責發布人才供求信息、企業招聘廣告業務代理、高級獵頭服務;
3.負責開展人才測評、心理諮詢、就業指導等工作;
4.負責經營性人才服務業務的研發及人才資料庫管理;
5.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七)流動黨員黨委
1.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省、市委的指示精神,宣傳和執行經流動黨委討論通過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流動黨員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
2.負責組織流動黨員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3.負責對流動黨員進行教育、管理,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負責對流動黨員進行監督,嚴格遵守國法政紀,不侵犯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持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負責了解群眾對流動黨員、流動黨組織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6.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7.負責領導流動人員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八)流動團員團委
1.根據流動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共青團工作規劃,定期召開團委會議,傳達上級指示,布置工作,做出決議等;
2.按期組織“三會一課”學習,開展對流動團員的思想教育,帶領和引導團員青年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形勢教育工作,掌握和研究團員青年的基本情況和思想動態,定期向流動黨委做工作彙報;
3.抓好團的自身建設,建立健全流動團委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團章》的要求定期進行換屆工作,做好流動團員的組織關係轉接工作和團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
4.定期開展團員評議活動,認真做好推優工作,負責向流動黨委推薦優秀團員,負責對違紀團員的教育和處分;
5.負責向有關部門及時反映流動團員在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意見和要求,並配合有關部門加以改進;
6.指導、幫助昆明青年事務服務中心開展工作,依託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的業務優勢,為青年提供就業、創業、維權等服務;
(九)昆明青年事務服務中心
1.負責宣傳青年事務服務中心的工作,制定年度、季度工作計劃並予以落實;
2.負責與上級黨委、團委和各相關單位、部門聯繫,組織協調各類活動,並召集有關工作會議;
3.負責有關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4.負責對春城義工的工作及管理,並配合昆明青年志願者(春城義工)協會對義工服務進行評估考核;
(十)流動人員工會聯合會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中心任務、工作方針及市總工會、市人才服務中心的工作部署;
2.負責做好流動人員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和會員組織管理;
3.負責關心流動人員疾苦,熱情提供法律援助、幫扶濟困、組織維權、人事代理、人才培訓、人才考試等服務;
4.負責聽取流動人員的意見和要求,做好調查研究,向市總工會及時反映流動人員的願望,並提出工作建議;
5.負責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加強對流動人員進行愛各種學習、教育、培訓等工作;
6.完成市總工會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