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政府
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政府
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政府是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南昌市青山湖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對青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南昌市人民政府負責;在青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青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制。
1、執行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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