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面具舞

黎族面具舞

黎族面具舞主要在“儺祭”時表演。用來驅除疫鬼,消災除難。“儺”是我國古代華夏民族的一種驅鬼逐瘋的宗教辟邪儀式,而在舉行這種儀式時跳的舞蹈稱為“儺舞”。

介紹


黎族面具舞主要在“儺祭”時表演。跳這種舞蹈時都戴面具,一般為木製。

起源與傳承


儺源於周代宗教辟邪祭祀活動,相繼傳播於中原各地,後來隨著中原文化的發展,“儺”逐漸退出中原,轉向西南地區傳播擴散。“儺”應是由漢族巫覡輸入五指山區的。
“儺”不僅是巫覡在驅鬼逐疫時所施行的一種巫術手段,且又是民間宗教祭祀舞蹈的一種藝術表演形式。黎族人之所以對外來的“儺”文化藝術能夠從抵制到接受認同,是通過反覆的窺望,探詢和進行辟邪實驗過程中,從中體味到“儺”很切合本民人民的辟邪文化口胃,爾後由土生土長的黎族“鬼公”從本民族辟邪的實際需要出發,對“儺”進行一番改造,充實了新的辟邪思想內涵和藝術表演形式,變漢族“儺”為黎族“儺”。
現今只發現聚居於白沙縣的潤黎,保亭瓊中縣的杞黎,陵水縣和三亞市的哈黎等三個民族支系中把“儺”傳承沿襲了下來。

表演形式


扮演主角

跳黎族“儺”的扮演主角是“鬼公”,有少為幾個多則二、三十個助手配合,表演時所有扮演者都得戴上面具,一般為木製,謂之“刻木為面”,是“鬼公”與惡鬼進行生死搏鬥的護身符。其面具的製作材料,最初是上山砍伐易於雕刻的木棉樹、棕櫚樹原木削制,後來改用厚皮樹皮、檳榔包衣或厚紙皮製作代之,每次趕完鬼,就把它送到村路口焚燒或扔掉,以示送走了一切鬼邪。

兩種類型

經“鬼公”引進加工后的黎族“儺”,有兩種類型及藝術表演形式,即驅“儺”鬼和招“儺”魂。哈黎族人把最兇惡的鬼叫做“瘴癘鬼”、“五刀鬼”。是出於黎族人崇拜萬物有靈觀念,認為在冥冥之中有不少看不見的妖魔鬼怪,經常出來攝捉活人的“生魂”而致人生病,死亡,或把災難帶給一個村寨,使人畜患病。

表演時間

驅逐“儺”鬼大多在夜晚進行,

表演過程

由“鬼公”及2位助手身著黑灰色長袍,腰束黑色腰帶,頭纏黑頭巾,“鬼公”額上摘了支雉尾,腰帶長尖刀袋,2個助手額上亦插1支雉尾,其中1人提弓搭箭,另1人手提利箭。扮演“瘴癘鬼”的5人,請一色的著黑色長袍,面戴木刻面具,代表尖頭大耳、青臉獠牙、闊口大鼻等5種“瘴癘鬼”,個個面目猙獰,恐怖可怕。
跳舞時,在庭院里用簸箕擺供9個小碗,前面3個盛酒,中間3個放煮切好的犧牲(牛或豬)的心、肝、腸等內臟,其上還潑灑一點動物鮮血,後面3個盛飯。這些祭過鬼的供品,任何人都總吃,怕致人生病。擺好祭品,任何人都作法事,口念咒語:大意是說現在有妖精鬼把瘟疫災難帶給本村(或某一黎家),請“天皇大帝”速派神兵神將前來助我驅鬼逐妖消災除難保平安。“鬼公”在證實神兵神將均到齊后,就拔出尖刀,他的助手1人張弓搭箭,另1人高舉利劍,“鬼公”立即大聲喝令諸“瘴癘鬼”現形。斯時,扮演“瘴癘鬼”的5人戴上面具登壇,每個“瘴癘鬼”雙手張開高舉,隨著咚咚嗆、咚咚嗆的鼓鈸聲,左右搖擺跳躍,口中發出“吱吱”!“咕咕”的怪叫聲,輪番的前進後退,做“搶吃”狀。
“鬼公”卻在眾鬼面前揮舞尖刀,用力抬腳跺地,舉刀左刺右戳,拍地指天,口中不停地吆喝,厲聲誦念咒語。其大意思是:你們這些“瘴癘鬼”肆虐作惡,天地不容,現已給你們酒食,你們必須立即離開本村或某黎家,不許再來作惡為害於人。可這些“瘴癘鬼”是不會輕易退走的,只有與“鬼公”經過幾個回合搏鬥以後,“鬼公”方下令神兵神將出擊,圍觀的人也大聲吶喊助威,場面鬥爭激烈,氣氛推向高潮。斯時,“瘴癘鬼”才被逼跳躍後退,“鬼公”及助手和觀眾步步進逼,把“瘴癘鬼”逐出村路口外面,並把擺供的祭品也向“瘴癘鬼”潑去,以示迭走一切邪氣。隨後由“鬼公”拿路蔸勒葉打活套結高掛於村路口,拒外村人進村,逾5天後再由“鬼公”來解忌。
黎族人認為,人死後的“鬼魂”即離開了屍體,毫無目的地在村外荒野里遊盪。為使死者之亡靈回歸到“祖先鬼”居所團聚,不讓它做孤魂野鬼,白沙縣潤黎及陵水縣、三亞市的哈黎喪家,都要請“鬼公”為亡靈跳“儺”招魂。

目的


黎族認為人之所以會生病,大多是由惡鬼作祟所致,只有通過“鬼公”去求助於神靈的力量才能逐走病魔。為此目的,黎族人要舉行一定的儀式,即由“鬼公”在病人身邊一面念咒,一面跳舞,直到跳得汗如雨下,完全進入一種神魂顛倒的迷醉狀態,才能實現了病人和“祖先鬼”的聯繫,依靠“祖先鬼”和神靈力量去逐邪除妖,禳災祛病。

入選省級名錄


民間舞蹈(3項)
10 Ⅲ-1 黎族共同舞 五指山市文化館
11 Ⅲ-2 海南苗族盤皇舞 五指山市文化館
12 Ⅲ-3 黎族面具舞 東方市文化館

宗教祭祀


凡黎族人舉行的一切驅鬼逐疫祭祀儀式,幾乎都是把歌、舞、樂相結合在一起進行的,故“鬼公”跳“儺”時很重視咒歌和鑼、鼓、鈸、嗩吶、木卜、木杵等巫音之互相配合的奇妙作用,因為歌是接鬼的咒語,巫音則具有通神、引神、驅鬼和逐惡的辟邪能力。在“鬼公”唱歌、跳舞的表演全過程中,只有通過音樂的緊密伴奏,方能增強熱烈和濃厚的藝術氣氛,讓神靈及圍觀者都一同受到感染和陶醉,以期達到既娛神又娛人,人神共樂,使人好像走進了一個超凡脫俗的精神境界之中,而忘乎其所以。
這種舞蹈一般都是在晚上進行,舞者多為宗教職業者。由於渲染的是人、鬼、神三界的關係,因而整個場面氣氛極為凝重肅穆,舞者十分虔誠投入,配上古樸的舞蹈動作、低沉的音樂和顫抖的念經聲音,使圍觀者也彷彿跟鬼神進行了一次生與死的較量。黎族社會在宗教信仰上基本處於原始宗教階段,這種信仰反映到舞蹈,使黎族舞蹈更具濃厚的迷信色彩和遠古巫風特點,眾多的黎族宗教祭祀舞蹈便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