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祐
延祐
延祐(元年:1314年——末年:1320年)是元朝元仁宗的年號,共計7年。
延祐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公元 1314年 1315年 1316年 1317年 1318年 1319年 1320年
干支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延祐元年——推行忽必烈的“漢法”政策,江浙、江西、河南等地進行田產登記,史稱“延祐經理”。
延祐七年——元仁宗去世,元英宗繼位。
延祐七年——愛育黎拔力八達,元仁宗(出生1285年);李衎,畫家(出生1245年)
正和(1312年3月20日至1317年2月3日):日本花園天皇之年號
文保(1317年二月三日至1319年四月二十八日):日本花園天皇與后醍醐天皇之年號
元應(1319年四月二十八日至1321年二月二十三日):日本后醍醐天皇之年號
興隆(1293年—1314年):陳朝陳英宗陳烇年號
大慶(1314年—1324年):陳朝陳明宗陳奣年號
延祐元年春正月丁亥,授中書右丞劉正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丙申,除四川酒禁。興元、鳳翔、涇州、邠州歲荒,禁酒。庚子,敕各省平章為首者及漢人省臣一員,專意訪求遺逸,苟得其人,先以名聞,而後致之。以江浙行中書省左丞高昉為中書參知政事。丁未,詔改元延祐。釋天下流以下罪囚,免上都、大都差稅二年,其餘被災曾經賑濟人戶,免差稅一年。庚戌,中書省臣禿忽魯等以災變乞罷免,不允。
二月庚申,立印經提舉司。戊辰,大寧路地震。癸酉,熒惑犯東井。甲戌,以侍御史趙世延為中書參知政事。詔免蒙古地差稅二年,商賈勿免。己卯,給鈔六千三百錠,賑濟良鄉諸驛。壬午,以合散為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癸未,以中書參政高昉為集賢學士。
三月壬辰,太陰掩熒惑。賜諸王塔失蒙古鈔千錠、衣二襲。戊戌,真定、保定、河間民飢,給糧兩月。己亥,白暈亘天,連環貫日。癸卯,暹國王遣其臣愛耽入貢。改南劍路曰延平,劍浦縣曰南平。乙巳,以僧人作佛事,擇釋獄囚,命中書審察。丙午,封阿魯禿為趙王。戊申,車駕幸上都。己酉,敕:“奸民宮其子為閹宦,謀避徭役者,罪之。”辛亥,命參知政事趙世延綱領國子學。癸丑,中書平章政事察罕致仕。晉寧民侯喜兒昆弟五人,並坐法當死,帝嘆曰:“彼一家不幸而有是事,其擇情輕者一人杖之,俾養父母,毋絕其祀。”
閏三月甲寅朔,敕減樞密知院冗員。辛酉,太陰犯輿鬼。罷咒僧月給俸。遣人視大都至上都駐蹕之地,有侵民田者,計畝給直。丙寅,太陰犯太微東垣。丁丑,畿內及諸衛屯軍飢,賑鈔七千五百錠。汴梁、濟寧、東昌等路,隴州、開州,青城、齊東、渭源、東明、長垣等縣,隕霜殺桑果禾苗,歸州告飢,出糧減價賑。馬八兒國主昔剌木丁遣其臣愛思丁貢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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