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比例法
可變比例法
可變比例法 亦稱“變動比率法”、“變動比例法”、“常值變比定式計劃”,是指投資者採用的投資組合的比例隨股票價格漲跌而變化的一種投資策略。它的基礎是一條股票的預期價格走勢線。投資者可根據股票價格在預期價格走勢上的變化,確定股票的買賣,從而使投資組合的比例發生變化。當股票價格高於預期價格,就賣出股票買進債券;反之,則買入股票並相應賣出債券。
一般來講,股票預期價格走勢看漲時,投資組合中的風險性部分比例增大;股票預期價格走勢看跌時,投資組合中的保護性部分比例增大。但無論哪一種情況,兩部分的比例都是不斷變化著的。
採用這種方法,需確定:
1、持有股票的最大與最小比率。
2、變更股票與債券比率所依據的平均數(股價指數)的水平。
3、在持有股票的最大與最小比率之間,不同的股價水平(股價指數水平)與不同的股票債券比率的對應關係。
可變比例法又分為非標準型投資計劃和標準型投資計劃。
1、非標準型投資計劃
非標準型投資計劃是指隨股價的上升或下跌,都積極地相應增減投資組合中的股票部分。
2、標準型投資計劃
標準型投資計劃是指在股價上升或超過既定標準但尚未再度上升之前,並不降低股票比率;反之,在股價下跌超過既定標準但尚未再度下跌前並不增加股票比率。這個既定標準也稱“中數價格”、“中心價值水準”。在西方國家,這個既定標準是以過去10年道·瓊斯工業平均數的平均數來確定的。現通過下表予以說明。
股價指數 | 股票與債券比率 | ||
非標準型計劃 | 標準型計劃 | ||
股價下跌 | 股價上升 | ||
250 | 25:75 | 25:75 | |
235 | 30:70 | 30:70 | |
220 | 35.75 | 35:75 | |
205 | 40:60 | 40:60 | |
190 | 45:55 | 45:55 | |
175 | 50:50 | 50:50 | 50:50 |
160 | 55:45 | 55:45 | |
145 | 60:40 | 60:40 | |
130 | 65:35 | 65:35 | |
115 | 70:30 | 70:30 | |
100 | 75:25 | 75:25 |
依表中假定數據,按非標準型投資計劃,股價指數在100~250之間,股價指數每上升15個單位,就賣出股票,降低股票比率;每下降15個單位,就買進股票,增加股票比率。標準型投資計劃則區分為上升股市的買賣程序和下跌股市的買賣程序。在上升股市場合,只有當股價指數達到某一標準(表例假定為175)或超過這一標準,才賣出股票;反之,在下跌股市場合,只有當股價指數下跌至這一標準或超過這一標準,才買入股票。在本例中,非標準型計劃的買賣範圍在股價指數的100~250;標準型計劃的買入範圍在175~100,賣出範圍在175~250之間。
變動比例法可使投資者不必逐次決定投資時機,當然,這種方法要求恰當確定中數價格,並能對股價的變動作出較為準確的猜測。
例如,某投資者有現款1000元,按照“可變比例法”進行投資。最初股票與債券各佔50%的比例,即500元投資於股票,購入某種每股50元的股票10股,500元投資於債券。假如股票預期價格走勢線是看漲的,並且預期每股每月上漲5元。投資者根據股票價格與預期價格的差額買入或賣出股票,並相應買賣債券。那麼,當股票價格與預期價格一致時(即每月上漲5元),投資組合中的風險性部分的比例在第二個月就會從50%上升到52.4%(股票額550元與債券額500元之比),在第三個月又從52.4%升到54.5%。
當股票價格低於預期價格或者高於預期價格時,則可以根據實際差價的分配百分比買入或賣出股票,從而也會使投資組合中的風險性部分的比例逐月加大。比如股票價格上漲到每股61元,較預期價格每股55元高出6元,這6元就是股票價格與預期價格之間的實際差價。假如實際差價的分配百分比仍然為各佔50%,那麼投資者就要在每股股票中抽出3元(即6×50%=3),將總價值為30元的股票拋出,並買入同額債券,這樣他的投資組合是股票580元,債券530元,風險性部分佔52.25%,保護性部分佔47.75%。這裡實際差價的分配百分比可以根據投資者的需要和具體情況而確定。假如股票的預期價格走勢線是看跌的,那麼情況正好相反,投資組合中的風險部分的比例會逐步減小。
因此,在使用可變比例法時預期價格走勢至關重要。它的走勢方向和走勢幅度直接決定了投資組合中兩部分的比例,以及比例的變動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