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誥
王之誥
字告若,生於石首團山,王之誥12歲父亡,由母撫育讀書。嘉靖十八年(1539)補弟子員,次年食廩。嘉靖二十二年(1543)中舉,次年中進士,授江西吉水縣知縣。任滿后遷戶部主事。
王之誥(1521—1590)尋改任兵部員外郎,出任河南檢事,不久因平定叛亂有功,轉山西布政司左參,旋調大同兵備副使,不久升山西左參政。由於他主修終南山城堡千餘丈,造戰具,勤練兵,使邊境安寧,不久升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大興屯田,墾田百五十頃。嘉靖四十四年(1565),召為兵部右侍郎,尋以左侍郎總督山西宣大軍務兼理糧餉。隆慶元年(1567)任都察院右都御使兼兵部左侍郎(正二品)。時韃靼侵犯石州(今山西屬地)邊防守軍失利,群眾被殺數萬,之誥被降三級,還守南山。隆慶三年(1569),經吏部復考,定之誥無錯,即召之誥起督京營,不久復任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時逢寇虜入京,王指揮若定,斬敵千餘,以搗敵巢有功授一品官。次年,升京營戎政尚書,提督團營。隆慶五年(1571),皇上大閱兵,令王指揮操練,見其號令嚴明,步履整肅,遂升任王為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神宗即位后,王曾上書開墾荒田、陝北防狄、京營戎政等,均被神宗採納。又見南京無糧倉,遂主修便民倉,百姓盛讚其舉。神宗則任王為北京刑部尚書兼南京兵部尚書,並親書“正己率屬”四字賜之,賜金50兩,令築府弟、祖堂。因王身兼兩尚書,故時人以兩尚書呼之。刑部尚書滿后,神宗本欲召王入閣,王多次告假歸家養母,得到神宗應允。王回到家鄉,捐資修建陳幣橋,不署自己姓名,民甚贊之。萬曆十八年(1590)四月十五日,之誥病逝。諭謚“端陽公”贈“太子太傅”,諭祭諭葬於團山栗林崗。誥封其父王芳為資政大夫、刑部尚書。
王之誥,字告若,石首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吉水知縣。遷戶部主事,改兵部員外郎,出為河南僉事。討師尚詔有功,轉參議。調大同兵備副使。以搗板升功,增俸一級,進山西右參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大興屯田,每營墾田百五十頃,役軍四百人。列上便宜八事,行之。召為兵部右侍郎。尋以左侍郎總督宣、大、山西軍務。
隆慶元年,就進右都御史。俺答犯石州,之誥令山西總兵官申維岳、參將劉寶、尤月、黑雲龍四營兵尾之南下,而檄大同總兵官孫吳、山西副總兵田世威等出天門關,遏其東歸。巡撫王繼洛駐代州不出,維岳不敢前,石州遂陷。殺人數萬,所過無孑遺,大掠十有四日而去。事聞,維岳、世威、寶論死,繼洛戍邊,吳落職。之誥以還守南山,止貶二秩。
隆慶二年,詔之誥以左侍郎巡視薊、遼、保定、宣、大、山西,侍郎劉燾巡陝西、延綏、寧夏、甘肅。之誥以疾辭,代以冀練。已,復因給事中張鹵言,皆罷不遣。三年,起督京營。進右都御史,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以延寧將士搗巢功,予一子官,遷南京兵部尚書。神宗嗣位,召拜刑部尚書。張居正專政,之誥與有連,每規切之。萬曆三年,乞假送母歸,逾時不至,被劾。會之誥亦奏請終養,遂報許。后居正喪父奪情,杖言者闕下。歸葬還闕,之誥以召還直臣收人心為勸。卒,贈太子太保,謚端襄。
時有夷陵劉一儒者,字孟真,亦居正姻也。嘉靖三十八年進士。屢官刑部侍郎。居正當國,嘗貽書規之。居正歿,親黨皆坐斥,一儒獨以高潔名。尋拜南京工部尚書。甫半歲,移疾歸。初,居正女歸一儒子,珠琲紈綺盈箱篋,一儒悉扃之別室。居正死,貲產盡入官,一儒乃發向所緘物還之。南京御史李一陽請還一儒於朝,以厲恬讓。帝可其奏。一儒竟不赴召,卒於家。天啟中,追謚庄介。
王之誥,字告若,石首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的進士。授職為吉水知縣。升任戶部主事,改任兵部員外郎,出京擔任河南僉事。討伐師尚詔有功,轉為參議。調遷為大同的兵備副使。因為搗毀蒙古居屋的功勞,增加一級俸祿,晉陞為山西右參政。又被提拔為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他大興屯田,每營開墾田地一百五十頃,服役的軍士四百人。向皇上奏陳八項便利、適宜的事情,世宗施行了他的主張。召見他,任命為兵部右侍郎。不久,他以左侍郎的身份總督宣府、大同、山西的軍務。
隆慶元年(1567),他升任右都御史。俺答侵犯石州,王之誥命令山西總兵申維岳,參將劉寶、尤月、黑雲龍四營的兵馬尾隨他南下,傳達檄文徵召大同總兵官孫吳、山西副總兵田世威等人出征天門關,遏制他們向東的歸途。巡撫王繼洛駐紮在代州不出征,申維岳不敢前進,於是石州陷落。俺答殺害數萬人,所過之處沒有孑遺,大肆掠奪了十四天後離去。事情被朝廷知道后,申維岳、田世威、劉寶被處死,王繼洛戍守邊關,孫吳被撤職。王之誥因為回守南山,只降了兩級。
第二年詔令王之誥以左侍郎的身份巡視薊、遼、保定、宣、大、山西,侍郎劉燾巡視陝西、延綏、寧夏、甘肅。王之誥因疾病辭官。由冀練代替。此後,又因為給事中張鹵的勸諫,兩人都被罷免而不作派遣。隆慶三年(1569),出任官職督導京營。晉陞右都御史,總督陝西三邊的軍務。因為延寧的將士搗毀敵人巢穴的功勞,給他的一個兒子授予官職,他升任南京兵部尚書。
神宗繼位,任命他為刑部尚書。張居正專權,王之誥與他有姻親關係,每每規勸他。萬曆三年(1575),他請求護送母親而請假回鄉,逾期不返朝廷,被彈劾。遇王之誥也奏請終養天年,便答覆可以。後來張居正的父親去世,喪期未滿就提前入仕,在朝廷杖責議論的人。張居正回鄉葬了父親后返回朝廷,王之誥勸他召回正直的大臣,收買人心。王之誥去世后,被贈為太子太保,謚號端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