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

下級機關向所屬上級機關的發文

上行文。指下級機關或業務部門向所屬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的一種行文。如請示、報告。其行文方式有逐級行文、多級行文、越級行文三種。

簡要介紹


應用寫作中公文按分類,可分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其中上行文可分為:
1.逐級行文
即下級機關僅向具有隸屬關係的上一級機關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況外,下級機關一般僅向其直接上級機關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
2.多級行文
即下級機關在必要時,向具有隸屬關係的上一級機關和更高一級的上級機關行文。這種行文方式只在個別特殊情況下,如遇有重大問題時才可使用。
3.越級行文
即下級機關在非常必要時,越過有隸屬關係的上一級機關,僅向更高級的上級機關行文,越級行文的同時,應將公文同時報給被越過的上級機關。這種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況下採用:
(1)由於發生特殊緊急情況,如嚴重自然災害等,逐級上報會延誤時機,造成更大損失的問題;
(2)向具有隸屬關係的上一級機關請示多次,長期未能得到解決的問題;
(3)隸屬下級機關與上級機關之間有爭議而無法解決的問題;
(4)上級機關交辦的,並指定越級上報的事項;
(5)對上一級機關進行檢舉、揭發的問題;
(6)詢問與請示極個別的、必要的具體問題等。

泛行文


主要是指公文可以同時上行、下行或者平行,還向社會公布。行政公文中的公告、通告即屬於此類。
公文格式構成
應用寫作類的公文一般由發文機關、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日期、印章、成文日期、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