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教育局
岳陽市教育局
徠岳陽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教育局班子成員10人。局機關在職幹部職工86人,
2015年7月,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岳陽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4]71號)文件精神,原岳陽市教育局、岳陽市體育局不再保留,組建市教育體育局。
局機關設辦公室、基礎教育科、市直教育科、職業技術和成人教育科、教師教育科、人事科、計劃財務科、審計科、社會力量辦學科、體衛科、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等11個職能科室,並按照章程和有關規定設立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工會、中小學救助受援捐贈辦公室(扶貧助學辦公室)、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副處級)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副處級)。下設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和市教育技術中心兩個正科級二級單位。城區有30所學校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
根據中共岳陽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岳陽市教育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岳委發[2001]40號),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能是,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並監督執行,研究制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和協調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統籌管理全市各種所有制力量舉辦的初等、中等、高等學歷教育,綜合管理和指導各層次的非學歷培訓和學前教育、教學等工作,主管全市招生考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教育經費、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
岳陽市教育局
1、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並監督執行;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和協調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
2、統籌管理全市各種所有制力量舉辦的初等、中等、高等學歷教育,主管全市普通高(中)等學校、成人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招收飛行學員,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教育所擔負的其他社會考試工作;綜合管理和指導各層次的非學歷培訓和學前教育、繼續教育、掃除文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和各部門等有關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理論、教學方法和現代化教學手段的研究。
3、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改革,理順各種關係,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需要的教育體制及其運行機制。
4、領導本系統內大、中專學校、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工作和群團工作,指導和管理本系統社團組織、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作好本系統大中專學校領導幹部的考察,並向市委提出配備調整意見。
5、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
6、按照國家關於增加教育投入的方針、政策,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定,指導編製並負責匯總上報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發展情況和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歸口管理市本級教育事業經費以及國外和港、澳、台地區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監管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市直教育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
7、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教育系統有關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獎懲、人事管理方面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人員調配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規劃並指導全市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市本級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和教職工的人事代理工作,指導縣(市)區教育人才交流工作。
8、統籌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註冊工作;歸口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協調管理出國留學人員、來華留學人員等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9、會同有關部門編製有關大中專學校的招生計劃;規劃並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報、統計資料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0、協調指導全市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組織實施少量國家急需、應予保證的高等學校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劃;負責辦理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調配派遣及改派的有關手續;開展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就業培訓及就業推薦工作;負責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及流動教師的教育人事代理業務;管理規範、組織開展供需見面及招聘等畢業生就業市場的活動;負責辦理全市自費出國留學的相關手續。
11、指導、管理全市學校勤工儉學工作。
12、歸口管理市屬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工作;統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管理幹部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和普通話工作。
13、歸口管理教育督導、教師獎勵基金會。
14、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文件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科長辦公會和局級行政工作會議的會務,以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政治理論學習;負責文秘、文印、信訪、保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宣傳、書報刊發行和中小學圖書館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編寫教育年鑒;負責市直學校(教育單位)和局機關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管理機關財務、財產;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供應管理及機關住房、水電維修、衛生和綠化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的調度管理工作;接待處理好群眾來信來訪。
2、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幼兒教育工作;參與制訂全市基礎教育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指導全市基礎教育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中小學德育工作和共青團、少先隊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組織實施中學畢業會考,檢查全市基礎教育質量,審定保送學校資格;歸口管理中小學教材、配套用書、音像製品、圖書建設和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組織管理中小學生各種競賽活動;管理高中學生學籍;指導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區教育。
3、體衛科
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的教學與指導工作;負責各級體育、藝術、國防教育競賽及場地規劃設計與經費編製工作;負責學生的體育訓練和市直學校學生的軍訓工作;負責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監測,對學生健康教育和學校的環境衛生、教學衛生、飲食衛生、常規病和傳染病的防治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市直學校校園的綠化和美化工作。
4、市直教育科
負責市直中小學的教育、教學、教研業務管理等各項工作。
5、職業技術和成人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的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擬訂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市的職業學校、非師範類普通中專、成人高校、成人中專、農業廣播學校、各類學校中的職業技術教育班、各類函授教育工作站等成人教育機構;指導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及教育教學研究;負責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專業設置和學籍管理;參與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師和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產業開發工作;負責全市農民學歷教育工作和專業證書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全市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統籌和協調全市各部門、行業、企事業管理(包括“三資”企業、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職工的基礎文化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工作。
6、教師培訓科(加掛岳陽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綜合協調市屬高等院校和中等師範學校工作,指導高校科技開發及技術推廣工作;統籌規劃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培訓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青年骨幹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制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7、人事科
指導全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負責市本級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勞資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行政幹部的培訓;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青年骨幹教師的認定工作;指導全市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和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市直學校(教育單位)的機構編製、人員調配、教師招聘和錄用、勞資和社會保險、人事檔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考察、任免工作;指導全市師範類畢業生見習期的培訓和市直學校(教育單位)的轉正定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涉外事務;負責教師獎勵工作;協調教師獎勵基金會秘書處的工作。
8、計劃財務科
負責制訂全市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與中小學的年度招生計劃;研究制訂全市教育經費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小學收費標準;制定市直學校(教育單位)的基本建設規劃和預、決算,並檢查其執行情況;負責全市教育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各級教育部門編製各級各類學校和市本級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檢查監管教育經費的籌集使用情況;負責市直學校校園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布局調整、危房改造和標準化校舍建設以及全市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規劃;負責監管教育系統國有資產。
9、審計科
執行同級教育經費預、決算審計;審查學雜費標準的執行及使用情況;對市直學校(教育單位)的各項經費收支及校辦產業進行審計,對市直學校(教育單位)重大經濟合同和基本建設實施審計和審簽,對市直學校(教育單位)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教育內部經費決算方案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對與籌措教育經費有關的政府行為進行審計或審計調查,執行同級財務審計;指導全市教育審計工作。
10、社會辦量辦學科
歸口管理協調全市社會力量辦學,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註冊工作,研究擬訂社會力量辦學的有關政策規定;協調處理社會力量辦學中涉及全局性的有關問題;負責市直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年檢評估和招生廣告的審核;指導縣(市)區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承辦市社會力量辦學協會工作。
11、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組織指導全市勤工儉學工作的開展;監督檢查全市勤工儉學活動財務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中小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12、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老幹部的方針、政策、法規,做好教育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安置、服務工作;組織和開展“養老、敬老、愛老”活動,依法維護老幹部的合法權益;承擔市教育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市直教育系統黨史工作聯絡組、市老科協教育分會及教育局老年體協的日常工作。
13、教育工會
按章程履行職能。
14、機關黨委
按章程履行職能,增加“指導市直學校(教育單位)、民辦學校黨建工作”職能。
15、紀監室
負責局機關和市直學校(教育單位)黨內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對全市教職工(黨員教師)進行黨紀、政紀教育;依照黨章、行政法規對教育系統各級領導幹部進行監督;治理中小學違規收費;依據管理許可權查處違紀人員。
16、岳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加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制訂全市督導評估規劃及方案;組織全市教育督導人員進行培訓並開展教育督導活動;負責市兼職督學的推薦及聯繫工作;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中長期戰略規劃,起草綜合性的地方教育規範性文件;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普法、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指導全市城鄉教育綜合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
17、岳陽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招生考試政策;負責指導、協調各類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普通高(中)等學校、成人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招收飛行員考試,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教育部門所擔負的其他社會考試工作;負責匯總、傳遞各類招生自學考試信息。
18、岳陽市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徠制訂全市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編製就業計劃和方案;負責辦理大中專學校畢業生調配派遣及改派手續,管理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的中介機構和中介活動;負責指導開展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審批;負責管理和組織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
19、岳陽市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加掛“岳陽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岳陽市國際教育交流服務中心”牌子)
負責組織開展供需見面及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負責採集和發布畢業生就業信息,組織就業指導與就業培訓並推薦工作;負責岳陽教育人才信息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區域網、資料庫的維護和管理;負責教育人才交流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國際教育交流服務工作。
20、岳陽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貧困學生的資助工作,發動組織和接受社會各界捐贈,開展貧困學生資助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中小學助學金、“兩免一補”經費,並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中等專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審核、發放和管理;負責高校生源地貸款的推動、組織和管理;促進和推動全市學生資助工作網路的建設,協調、指導和聯絡各縣(市)區開展學生資助活動。
21、教育建設投資資產管理中心
負責制定市直學校(教育單位)教育投資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編報市直學校(教育單位)基建及維修計劃和項目實施管理;負責編報市直學校(教育單位)及維修項目的預、決算;負責市直學校(教育單位)投資、融資、債務管理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監管市直學校(教育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
新址:岳陽市岳陽大道東。
舊址為岳陽市青年中路,2011年5月已搬遷至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