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強

天津工業大學教授

肖強,天津工業大學教授。

人物經歷


..—..南政系習。
..—..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部第九期經濟法高級師訓班”學習。
..-..韓佛育政管專業習。

學術任職


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
天津市法學會專家委員會委員。
天津市法學會應用法學分會會長。
《天津法學》編輯委員會委員。

主講課程


民法、商法公司法保險法、環境資源法。

研究方向


民商法、經濟法。

主要貢獻


科研項目

1.法學本科應用型人才理論與實踐融合教育培養模式研究(天津市高等學校本科教學改革與質量建設研究計劃項目);
2. 保護農民土地權益長效機制研究(農業部軟科學項目);
3. 教育產權法律問題研究(天津市教育科學規劃課題);
4. 濱海新區開發開放中的商事金融法律環境研究(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項目);5、天津地熱院合同風險管理系統開發研究(天津地熱院委託研究項目);
6.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協調一致的法律法規框架體系研究------以天津濱海新區為例(環保部國家重大環境問題決策支持課題)。

著作

1. 專著:《現代金融法論》,2004年5月,貴州人民出版社
2. 副主編:教育部十一五規劃教材《證券法學》,2010年11月,清華大學出版社
論文:
1. 關於社會募捐的法學思考,載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律史》1999年第10期
2. 論中國保險法上的如實告知義務,載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05年第2期
3. 中國集體土地徵用中農民權益受損的原因分析,載於2006年《科學·創新·和諧》天津市社會科學界第二屆學術年會優秀論文集,B類
4. 論中國公司註冊資本制的基本形態,《集團經濟研究》2007年10期,B類
5. 論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治理結構的缺陷,《法學雜誌》2007年5期,A類
6. 論侵權賠償和工傷保險待遇競合的法律適用,《東嶽論叢》2008年7期,B類
7. 企業社會法律責任初論,《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0.3.,A類
8. 天津法學教育的沿革與趨勢,載《新中國法治建設與法學發展60年》(李林主編),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5.,B類
9 、教育產權基本理論探析,《東嶽論叢》,2010年6期,B類

獲獎記錄


1.“中國集體土地徵用中農民權益受損的原因分析”,獲2006年天津市社會科學界第二屆學術年會優秀論文。
2. 論科學發展觀對法學研究的引領,獲貴州省2009年度“十佳優秀律師論文”獎。
3. 企業社會法律責任初論,獲2009年第25屆經濟與社會發展法治論壇論文一等獎。
4. 2008年12月,主持的商法實務綜合模擬實驗項目獲天津工業大學優秀設計性綜合性實驗一等獎。
5. 2009年獲第二屆天津工業大學教學名師獎。
6. 2009年所主持“商法學”獲天津工業大學校級優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