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儀 字鳴鳳,閩縣人。弘治庚戍進士。授定海令,有惠政。
滿九歲,遷判
順天府。外戚奪民田。為直其事,以田歸民,忤外戚,謫
六安州同知。屬邑
霍山飢,巡撫牒賑,所全活甚眾。用
救荒勞,擢貳
南安。南安,岩郡也,賊阻山谷,時出剽掠,募能走險者,帥之進討,俘斬五百餘,降渠魁陳白能等數十人。督府攘其功,恥於自言,遂以老疾引歸。廷儀為人
愷悌率易,無他腸,雅嗜酒,善聲詩。內行純至,篤於天倫。少乳於
丘嫂,母事之,嫂沒,哀慟,遂至感傷不起雲。子源,舉鄉薦,官至
嘉興通判,有詩名。見《
寧波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