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法
語文教學法
語文教學法是研究中小學語文的教學規律、教學原理和方法,分科教學法之一。
研究中小學語文的教學規律、教學原理和方法,分科教學法之一。
語文教學法的研究對象是:教學的目的和任務、性質和特點、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學生學習語文知識和掌握語文能力的客觀規律;教學過程、教學原則和教學方式方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語文教學法受到重視,教育部歷次制訂的中小學語文教學大綱中都有關於語文教學法的原則性規定或要求。人民教育出版社和其他出版社編輯出版了多種小學語文教學法、中學語文教學法和其他關於語文教學方法和教學經驗的書籍。關於語文教學法的討論研究也在蓬勃展開。1979年後,全國性和地方性的小學語文教學研究會和中學語文教學研究會相繼建立。關於語文教學的刊物,據1983年初統計即有《語文教學》、《小學語文教學》、《中學語文教學》、《學作文》、《語文教學與研究》等20餘種。中小學語文教學改革的實驗,也在全國各地開展起來。
在語文教學法中,1949年以來經常受到注意的問題有:①語文教學的目的和任務;②語文教學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關係;③語文基礎知識教學和語文能力培養的關係;④閱讀教學和寫作教學的關係;⑤文學在語文教學中的地位;⑥啟髮式教學法在語文教學中的運用;⑦識字、閱讀和作文教學的各種方法等。進入80年代后,語文教學法的研究又有新發展,如何加強基礎知識的教學和基本功的訓練,如何培養和發展學生的智力和語文能力,如何培養和發展學生獨立學習的能力和如何使語文教學科學化等問題,受到普遍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