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體育活動

校外體育活動

校外體育活動是課餘時間由校外教育機構、有關團體、家庭組織開展的學生體育活動。學校體育的必要補充。對增進學生身心健康,豐富課外文化生活,發展和提高體育運動興趣和才能有積極作用。開展活動的具體機構和場所有: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少(青)年宮或少年之家,體育場(館)和游泳池(館),公園或廣場的兒童遊戲場、運動場、夏(冬)令營等。任務是:通過電影、表演、展覽、牆報、講座等形式,宣傳體育運動;組織青少年兒童參加各種群眾性體育活動和競賽;舉辦體育培訓班,培養體育骨幹;開展某些項目的運動訓練,培養少年運動員等。

機構場所


在中國,校外體育活動是在教育行政部門、體委、共青團、工會等組織的領導和支持下開展的,具體從事校外體育活動的機構、場所有:①少年兒童業餘體校。是利用課餘時間對少年兒童進行專項運動教學訓練的學校(見業餘體育學校)。②少(青)年宮。是校外活動的重要場所。少(青)年宮一般設有體育部(組),通過講座、電影、表演等各種形式,宣傳體育活動的重要意義,組織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和競賽,如遠足、軍事遊戲、跳橡筋表演、跳繩比賽、小足球比賽等。少(青)年宮通過舉辦少先隊輔導員和體育積極分子訓練班,培養體育骨幹。有條件的少(青)年宮還組織某些運動項目的業餘訓練,培養少年運動員。大城市除在市裡設有少年宮外,在各區還設有少年之家,街道設有活動站。③體育場(館)和游泳池(館)。在體育教師或場館輔導員的指導下,學生可在這些體育場所接受某項運動訓練,進行《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測驗和運動競賽。④公園或廣場的兒童遊戲場、運動場。由有關人員負責組織少年兒童進行遊戲、競賽和利用自然條件的體育鍛煉。

家庭作用


家庭對青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起著重要作用。在家庭生活中應該為子女開展體育活動儘可能地創造一些條件。家庭體育的形式和內容主要取決於住地附近的鍛煉條件和父母對體育的興趣愛好的影響。一般有早操、遊戲、游泳滑冰、羽毛球、跑步、郊遊、家庭體育作業等。家長還應根據青少年兒童的年齡、生活和學習情況、個人特點,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保證他們有足夠的睡眠時間,使各項活動與休息交替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