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性DNA病毒
致癌性DNA病毒
有些DNA病毒,象乳頭瘤病毒、多瘤病毒和猴空泡樣病毒等均有致癌作用。病毒的DNA整合到宿主細胞的DNA並一起進行細胞分裂,形成癌細胞。
目錄
有些DNA病毒有致癌作用。如猴空泡樣病毒(SV40)作用於宿主細胞后,可進行增殖,伴有細胞裂解或轉化。引起細胞裂解的大致過程如下:⑴病毒附於細胞膜上並穿入細胞內;⑵病毒在核膜旁脫去外殼,而DNA進入核內;⑶病毒DNA轉錄形成病毒mRNA;⑷病毒mRNA翻譯成“早期”蛋白質,參與病毒DNA的複製;⑸病毒DNA複製,複製后的DNA轉錄成mRNA,翻譯成“後期”蛋白質,形成病毒外殼;⑹病毒DNA和外殼蛋白質組成病毒,細胞裂解.
引起轉化的大致過程如下:⑴、⑵與上述過程相同;⑶病毒DNA整合到宿主細胞的DNA中,並隨宿主細胞基因組一起複制;⑷在病毒DNA控制下,轉錄形成mRNA和“早期”蛋白質,即病毒特異性腫瘤抗原(TA),它只存在於轉化的細胞核內;⑸在整合后的DNA控制下,轉錄形成mRNA並翻譯成腫瘤特異性移植抗原(TSTA),移至轉化細胞的表面,完成轉化過程而成為腫瘤細胞。
據研究,人類的惡性腫瘤約5%由病毒所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