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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塌糊塗

2008年、著圖書

一塌糊塗,成語,偏正式;作謂語、定語、賓語、狀語。糊塗:混亂。亂七八糟,形容混亂或敗壞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出自 清·曾樸《孽海花》:“與其顧惜場面,硬充好漢,到臨了弄的一塌糊塗,還不如一老一實,揭破真情,自尋生路。”

一塌糊塗,作者石康,由萬卷出版公司出版。

面對作為假象的人生,需要一種徹底的激情,這是一種真正迷狂,只有這樣,才能把人生當作一場盛宴來品嘗,這是一次不可輕易錯過的取勝會,在這裡,厭惡是主萊,痛苦是佐餐酒,而無聊則是每頓必吃的麵包,我沒有別的辦法去改變這種人生,只能滿懷誼情地把人生的一切大吃一頓。我的讀者,你要知道,我在與你一起參加這個偶然的聯歡會,共同吃下這頓大餐,我坐在另一角落我的那 一份與你的一樣難以下咽……眼前豐富的人生被你我共同創造,我們對我們的創造物十分珍惜我們都知道,除此之外,人生再沒有多姿 多彩的生活內容。

基本簡介


一塌糊塗,成語,偏正式;作謂語、定語、賓語、狀語。糊塗:混亂。亂七八糟,形容混亂或敗壞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出自 清·曾樸《孽海花》:“與其顧惜場面,硬充好漢,到臨了弄的一塌糊塗,還不如一老一實,揭破真情,自尋生路。”

主要內容


面對作為假象的人生,需要一種徹底的激情,這是一種真正迷狂,只有這樣,才能把人生當作一場盛宴來品嘗,這是一次不可輕易錯過的取勝會,在這裡,厭惡是主萊,痛苦是佐餐酒,而無聊則是每頓必吃的麵包,我沒有別的辦法去改變這種人生,只能滿懷誼情地把人生的一切大吃一頓。我的讀者,你要知道,我在與你一起參加這個偶然的聯歡會,共同吃下這頓大餐,我坐在另一角落我的那 一份與你的一樣難以下咽……眼前豐富的人生被你我共同創造,我們對我們的創造物十分珍惜我們都知道,除此之外,人生再沒有多姿 多彩的生活內容。

作者簡介


石康,編劇,作家。大學在聯大航天工程學院電子系讀計算機軟體專業,研究生在哈工大管理學院讀技術經濟專業。1993年寫作至今,著有長篇小說《晃晃悠悠》、《支離破碎》、《一塌糊塗》、《在一起》、《激情與迷茫》、《心碎你好》、《奮鬥》,隨筆集《雞一嘴鴨一嘴》。 《一塌糊塗》即為其代表作之一。

編輯推薦


我在寫作,我使用散漫而簡單的文體寫,我在回憶中寫,我在寫嗡嗡,一個姑娘,一塊奶油巧克力蛋糕,一粒鬆軟多汁的果實,一種美好,一滴眼淚,一顆心。

在線閱讀


寫小說是什麼意思?我寫了兩本書,現在在寫第三本,我想,我談到過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沒有談到,我落下了什麼?也許,我落下了很多,能確定的是,我從未涉及有價值的事物。
現在,我在為我的讀者寫書。我為男讀者寫,也為女讀者寫,當然包括漂亮的女讀者,儘管我知道她們對此不感興趣,但我仍要寫。我要利用我的頭腦,使我的讀者從中得到享受,我不想讓他們受到折磨,更不想寫些低級幼稚的作品來侮辱讀者的智力,為此,我不惜認真寫作。我有我的很多問題,在我狂妄的時候,我對我的寫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過文字做出點什麼,就像牛頓在狂妄的時候,相信在宇宙間存在引力一樣。
然而,對於引力,牛頓雖然找不到什麼證據,卻能洋洋洒洒運用數學描述他創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國的方塊字寫什麼呢?
也許我可以談談與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讀《羅素傳》,知道他為能夠順利地與婦女通姦絞盡了腦汁,其幹勁絲毫不亞於為統一數學基礎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聖經》,右手拿《古蘭經》,同時讀它們。我還順手讀斯賓諾莎的《神學政治論》。我還讀《數學史》,對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賦嘆為觀止。我還讀一些其他方面的書,我可以談談書中的人物,談談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談談諸多令我反感的電影。
但是,我現在不想談,我什麼也不想談。沒有事物經得住談論,很多時候,談論如同一隻手,當你把手伸向事物時,事物在一瞬間便消失了,談論無法觸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談論什麼也不是。而事物似乎又是虛幻的,如果不談論,就不會出現。
也許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樣搞搞老生常談,比如:談談道德。
在我看來,人世間永遠時髦的風尚叫做道德風尚,道德是人類的一大發明,也反映出人類饒舌的本性,道德的價格似是而非,隨時代的變換而波動,而其深不可測的價值卻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為此著迷。我注意到,19世紀以前,歐洲最富才智的人幾乎都把他們的天才浪費在諷刺教會上,然後,慢慢地,準星開始偏向道德,並最終定在那裡——然後圍繞著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異的文化,就像母雞圍著雞窩生下一個個大同小異的雞蛋一樣。——這種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觀沒完沒了,道德簡直成了聰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飯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謂道德,好壞是也——做個好人可能運氣會壞點,但能令人一生充實——狂熱的迷信!非常叫人吃驚的是,談到道德,連5歲的小孩也能說上幾句,而且絕不比一個50歲的大人說得差——在我看來,這種對於道德的興趣實在是生活狹隘乏味的有力證明,至少,熱衷於此道之人令我頗覺可疑,真不知這種長舌婦的話題什麼時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湊那個熱鬧。
那麼,我談談美如何?
既然真與善被道德關進了自己的城堡,那麼,美呢?
我不知道美在世間的命運如何,甚至人們是如何發明了美好的事物,這對我至今仍是一個秘密。那些已被發現的美在現代被商業資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為止,而更多未被認出的美則以令人噁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間,著急地等待審美專家前來認領,搖身變成賞心悅目的禮物送給疑神疑鬼的人們供其消遣,而相信毀滅美能帶來快感的人們也在摩拳擦掌,時候一到,他們的樂趣就會來臨。
算啦,我還是離這個話題遠一點吧,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裡面有什麼值得一談的東西。
我在人世間至今連一件確定的事物都沒找到,因此,我什麼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認,我像大家一樣,只能誇誇其談,胡說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認,在寫作之外,我什麼都不相信,甚至連閱讀也不相信,而在寫作時,我相信敘述。
我別無它法,只能相信,而且這的確是一個信與不信的問題,因為我在從事寫作,如果不相信敘述,那麼,我便無法下筆。但有一點我是確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況下,我不相信敘述,那個時候,我便不寫,與朋友打麻將,坐酒吧,駕車兜風,或者,吃飯。
如今是我相信的時候,甚至是迷信的時候,我坐在電腦前,敲擊鍵盤,開始寫作。一個字又一個字,我寫下它們,並且確信,這些連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種意思,也就是說,代表某種意義。通過這些遮蓋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夠重現或者談論某個人,某種情感,某些回憶,某些包含在時間與空間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過文字的排列組合,我有可能建立起一種形式,透過這種形式,我可以對"存在"這件事說三道四,但也僅此而已,我無法回答任何具體的提問,比如,時間是什麼?我不知道,相信也沒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掛在嘴邊,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個說出時間二字的人也許在告訴另一個人"太陽在移動,雖然很慢"。但在我看來,他談的不是什麼時間,而是運動,但是,關於運動呢?很多問題便到此為止。
算了,還是談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說,我最討厭的方式,我是說,漫談的方式。我可以談我認為更可靠的東西,我見過的人、我們之間的談話之類,我不能保證我談得準確,也不能保證我的談話成功,但我會儘力。我不知道人生應當如何,卻知道人生很難談論。過一天算一天,肌肉變成脂肪,皮膚漸漸失去光澤,壞習慣不僅無法改掉而且與日俱增,壞念頭無法消除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變小,自以為是,虛榮心增加,——如果說到成長、進步、解放之類的東西,不知這些算不算?
我承認,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儘力在裡面講出一些信息,但是,作為序言,它七拼八湊,一塌糊塗,還是到此為止吧。
1
我知道,別的不行,但說到"我錯了"的故事,誰都可以講上一籮筐,講法雖然不同,內容卻千篇一律,無論是害人的懺悔型,還是害己的後悔型,兩樣都叫我討厭,在我看來,前者厚顏無恥,後者假模假式。但在我的生活里,確實出過很多差錯,我不知道我該如何來講這些差錯,我確實不知道。
2
青春歲月一去不返對於我是有些標誌的,即使把性慾減退忽略掉也不行,對肥胖貪吃視而不見仍然不行,忘掉過去的閱讀趣味也還是辦不到,總之,青春歲月的確有些標誌,雖然我說不清這些標誌是什麼、在哪裡。我只隱隱感到,人生的一個階段在某一時刻忽然間就不見了。這沒什麼大不了,我進入中年,還可以盡情享受苦悶和空虛,可以與疾病作鬥爭,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經驗,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達克普隆,見到漂亮姑娘少惹為妙,寫劇本要多要錢,讀不費力的書一定是在消磨時光,等等。我相信,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經驗對我的餘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這麼認為的。還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龍蝦,發現大口地吃蝦肉也不過如此。第一次見到太陽是什麼時候?已經不記得了。我還記起一天讀完可笑的黑格爾之後,自己是如何變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間便發現除了意識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覺。一隻青蛙看到的月亮與我看到的一樣嗎?也許一樣,也許不一樣,大地、山脈、星星,都是想象的產物。走到街上,看見人群,我認為他們像鬼魂一樣令我著迷,他們的幻影令人產生無限的遐想,——諸如此類的感受往後還會再有嗎?還有什麼東西會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還會加快嗎?我的臉還會因為羞愧而變紅嗎?看到可憐的人被折磨至死,眼淚還會奪眶而出嗎?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我還會感到自己很渺小嗎?射精的一瞬,還會有那種妙處無窮的體會嗎?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因為重複的生活而變得麻木了,出於習慣,我也許還會有條件反射似的動作,也許還會臉紅,會心跳,會掉下不值錢的眼淚,但我知道,那是條件反射,雖然我有意識地不肯承認,那也沒用,我的鐵石心腸和無動於衷是無論如何也掩飾不了的。認識到這一點后,我想,我也許用不著再欺騙自己了。
3
於是,我想到了嗡嗡。她是一個從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種方式,在人世間與我取得聯繫,告訴了我所有與我有關的事。
當然,這些事情令我倒胃,厭惡得無以復加。
我的意思是說,作為上帝的使者,嗡嗡來到人間的目的,就是專門指出我是一個多麼無藥可救的渾蛋。
證明這一點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雙翅膀掛在身後,會飛,還會跳舞,還會感到委屈,還會撒嬌。她是在17歲的生日後不久與我相識的,那時候,她長得極像達·芬奇筆下的蒙娜麗莎,但卻沒有蒙娜麗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會在嘴角露出那麼一種狗屁不通的所謂"神秘的微笑"來。在我看來,嗡嗡有肉有血,時常害羞,細腰長腿,髮際還飄動著一根根柔軟的毫毛,一望便知是個貨真價實的處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現在是1999年8月。7月曾有那麼一段時間,北京氣溫連創歷史新高,公共汽車內溫度達65攝氏度,叫人懷疑下車后的乘客能否有運氣回家,然而司機沒有出錯更應視為奇迹;一種叫空調扇的東西滿街流行,據說它可以把溫度降低三四攝氏度,供那些沒錢買空調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個北京最忙的電話在供電局,報告斷電的消息此起彼伏,搶修隊完全無法滿足人民的要求。按照電視上的宣傳,美國熱死67人,中國的行情當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調運行正常,但從出門後走入汽車到把汽車冷氣開足這三分鐘卻讓我數次熱傷風。那十幾天過後,北京的樹依然很綠,街上仍然布滿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見底,而煤氣照有,按下開關,電燈應聲而亮,水管中仍有自來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戶戶的抽油煙機隆隆作響,少許炊煙照常冒出。也就是說,北京終不愧是歷史名城,再次穩健地經受住了老天爺的考驗,我是說,這裡萬古不變,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須多言。
就是在這種時候,我開始運筆如飛,巧舌如簧,勾畫有關我、有關嗡嗡的故事。當然,我只是陷入對文字的迷信,試圖通過文字敘述而已。
6
說實話,嗡嗡,唉,剛見到她時,我沒想到以後她會如此可愛,這是所有事情中唯一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一件,也就是說,我在不該犯錯的地方犯了錯。直到現在,我還認為,我的錯誤無法原諒,因為那是以後錯誤的起因,當然,一錯再錯直至錯無可錯是我的特長,但這次卻叫我異常惱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三年前。
7
三年前,我與陳小露分手,決心從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還決心搞創作,把我那點可憐的知識與能力用在寫書上。我買了很多書,多得可以讓我讀上五百年,變成知識分子,我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了誰也找不到的東高地。唉,現在看來,這一切蠢透了,蠢得無法再蠢了。
8
那一幕發生在中國芭蕾舞團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小春那輛破夏利來的,起因是我在東高地的家裡寫作,無聊至極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訴說他的無聊至極。既然無聊至極,就應當想辦法擺脫,小春的辦法是找姑娘。如果條件許可,我想很多人都願意使用這個辦法:在你無聊的時候,能夠找到一個姑娘,與她談情說愛,最後把她弄到床上性交,然後設法擺脫,一切麻煩結束之後,你便有機會面對新的無聊;新的無聊與舊的有點區別,區別是,你懶得把前面的過程再來一遍了,至少,你會缺乏相同的熱情。這是紀德的經驗之談,但這種經驗只對像他這樣聰明的人有效,而對我和小春卻不行——我們笨到還會以相同的熱情再去尋找所謂"新的姑娘"。笨蛋總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這麼可悲,我們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動了。我們從東高地開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遠處找到了那個招待所。招待所在地下室,小春認識那裡兩個姑娘,一個叫菲菲,一個叫嗡嗡,她們剛從舞蹈學院畢業,分在一個歌舞團。歌舞團沒有地方給她們住,便為她們租了一個地下室招待所。歌舞團是先讓這些剛畢業的姑娘和小夥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兒,讓姑娘的大腿和小夥子的肌肉為歌舞團掙了點錢,最終才把她們關到地下室里的。
這些都是小春告訴我的。
9
小春還告訴我一些別的事,比如:他認識這兩個姑娘的曲折經歷。
起因是半年前,他帶著一個姑娘回家上床,但那個姑娘非要跟他學開車后再上床。小春雖然弄不清學開車和上床之間有何聯繫,但姑娘說了,小春仍然照辦。於是兩個人在南苑機場附近練車,小春當教練,姑娘開。姑娘把車開得險象環生,差點撞到一隊正在機場附近巡邏的大兵。這些荷槍實彈的大兵負責保衛機場,一直堅信,因為有他們的存在,才會使壞人身處險境,但沒想到自己也會身處險境,於是一氣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帶回營房,當做試圖破壞機場設施的可疑人員審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長期與大兵相處,看到有人與姑娘在一起便會十分不快,但同時也對與姑娘相處十分好奇。於是,小春就設法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在審訊中,他對大兵們講起了找到這個姑娘的經過。不料,大兵中有一個情竇初開的居然也想試試,就纏上了小春。這個大兵是北京人,他們家在舞蹈學院邊上開了一個小賣鋪,每天都有嘴饞的舞蹈學院的姑娘前去買零食吃。姑娘們沒有想到的是,還有比她們更饞的人,那就是時常在小賣鋪里幫忙的大兵。姑娘們年紀很小,於是大兵就耐下心來等她們長大,她們長到十七八歲時,紛紛有了男朋友,卻沒有一個愛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惱,於是讓小春給他想辦法。通過讓利銷售,大兵博得了一個班的姑娘的好感,這個班全部分到歌舞團,對於大兵來講,那是大勢已去,班裡只有兩個姑娘沒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約她們出來,付賬請她們吃飯,並向小春布置了任務。
小春有兩個任務,第一是說說笑話,活躍氣氛,第二是告訴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記著她,準備與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沒有全部完成大兵交代的任務,因為事後據小春講,兩個姑娘全都愛上了他,而他只喜歡其中的一個,正好把另一個介紹給我。這樣,據小春說,借用大兵的術語,這個班的姑娘終於可以被全殲了。
10
我對像小春那樣的小念頭總是能夠接受,他只是想幹掉一個處女,而且,不想造成什麼太壞的後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經常要裝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們遭受更大的損失,因此,我跟著他去了。老實說,我當時一心想搞創作,與他一起去,只不過是為了散散心,根本沒真想去嗅什麼姑娘。當然,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長相都毫無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愛美的天性,因此,與他出去多半是白費勁。
按照慣例,出發前,我與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講了兩個姑娘的長相、特點,在沒有徵得姑娘同意的情況下,我們開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歡那個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歡那個黑的瘦的,我與他討價還價了一會兒,最終答應了他的要求,於是,我們出發。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帶到一間又小又潮的小屋裡。屋裡有三張床,各躺著一個姑娘,其中兩個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紙和細鐵絲糊起來的,還有一個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寫滿字的信紙和細鐵絲糊起來的,也許,我想,她就是小春說的嗡嗡。我往這個小房間里看了一眼,便開始後悔跟他來。小春自己卻走了出去。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間屋裡,他找菲菲去了。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個姑娘看電視,不時跟她們搭幾句話。姑娘們顯然對我沒興趣,愛理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沒勁。
不久,小春慌慌張張回來了,說菲菲她爸從大連過來看她,他不想在那種場合里久留,於是溜到這邊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邊,小春點上一支煙,抽了起來。電視里放的是一個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對面床上躺著的姑娘,對電視節目十分熟悉,另外兩個姑娘想看的電視劇在幾點幾點,她都能以專家般的自信隨口說出,絕不猶豫。她的小腦袋從被子里伸出,像個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還十分害羞,絕不多對我們說一句話,另外兩個姑娘倒是隨和得多,有一個叫娜娜的還抽煙。我對著小春的耳朵小聲問:"斜對面那個不愛跟咱們說話的就是嗡嗡吧?"
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沒錯。"
這時,門開了,菲菲走了進來,手裡拿著三個蘋果,一把小刀,進門便削,給嗡嗡一個,小春一個,自己一個。我沒有,在邊上干坐著。
菲菲對小春說:"我爸總算走了,你剛才走的時候,他還對我說,你以後可不許交這樣的男朋友啊!"
大家都笑了。
然後,小春與菲菲說了幾句話,我們便走了,走前約兩個姑娘出去玩,菲菲答應了,嗡嗡說,再說吧。
12
回家時,坐在小春的車裡,我如釋重負。小春對我說:"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給約出來,怎麼也得一人一個呀!"
我說:"不用,真的不用。"
小春說:"哥們兒說話算數。"
13
小春說話果真算數,兩天後,他便開車把兩個姑娘接到東高地一個歌廳里,又把我叫來,我們四個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會唱歌,在大學時便抱著一把吉它給姑娘唱,現在他是拿著話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歡唱。那個小歌廳又臟又破又黑,四個人花100塊錢便能泡上一個小時。頂上一個粘著碎玻璃的旋轉頂燈晃得我睜不開眼睛,我只記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我喝了兩筒可樂。
然後,我們四個人來到了我家。
14
小春有個問題,就是沒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是他的朋友之一,幸虧他朋友多,因此一個月也輪不上我幾天。小春認為,我那裡有個書架,裡面有很多書,看起來不像個粗人的住處,我又有很多錄像帶,可以放給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鄰居,鬧到多晚都可以,還有,我會做飯,半夜不用開著車四處找飯館,因此,就認定我家適合嗅蜜,凡新認識的姑娘必往我那裡帶。當他帶一個姑娘來的時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帶兩個來,便面露得意之色,極熱情地把其中更難看的那個介紹給我。
小春是我的大學同學,一直住東高地。我從城裡搬過來后與他在一個飯館相遇,他大喜,親切地與我敘舊,我在東高地也不認識什麼人,見到他自然十分高興。東高地位於北京城正南10公里處,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這個地方,這裡是航天運載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親在這裡工作,分到一套住房,房子空著沒人住,我便沾光搬了過來。這樣,城裡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來連計程車也找不著,因此,這裡很難外出,極適合強迫寫作。我搬來時決心很大,想寫完一個長篇再說,不料才過一個月便覺失算,因為我獨自一人的後果往往是每天睡10個小時覺,在醒著的14個小時里,打4個小時電話,做5個小時飯,發5個小時的呆。
小說的進展極其緩慢。
我可以這麼總結這件事:決心就是決心,與決心的對象沒什麼關係,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顯得十分拘謹,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鬆弛下來,與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顯得神秘莫測,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只在談話涉及到她時才"啊"一聲。
在小春的追問下,菲菲告訴我們很多有關她們班姑娘的情況,我聽到很多名字,什麼蒙蒙啊,什麼可可啊,什麼黃黃啊,全都是兩個字連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過的一個狗市。
菲菲也是處女,18歲。處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處女都相信,一個姑娘有了一個男朋友,就不應再有另一個,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個女朋友之後就想嘗嘗第二個。當然啦,一個迷信的處女如果碰到同樣迷信的童男,那麼兩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過。我說這話是指我的青年時代,記得當時我也與一個處女要好過,那時我有記日記的習慣,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日記里,我也要在記錄完對目前女朋友的愛之後,用剛學的英文記下一點對別人的女朋友的幻想。還好,因為當時的英文水平實在拙劣,到現在那些符號竟像某種密碼一樣無法讀懂,不然,它們便會成為鐵證,——我是指,在一般人眼裡,它們足以證明我從小便是一個無藥可救的小流氓。
16
再次言歸正傳。
菲菲喝著茶,津津有味地給我與小春講她們班的情況,什麼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誰誰誰是哪兒人啦,有什麼特點啦……對於這些信息,我與小春聽得極不耐煩,但還是堅持了下來。後來,菲菲講起了每個女孩的戀愛史。她只顧說得痛快,不料聽的人卻十分生氣,甚至有些氣急敗壞,因為菲菲講的那些美好的愛情故事,在我與小春聽來,完全是一個個"色狼歷險記",我們氣的是,為什麼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們?當然,另一個情況也應該交代清楚,那就是,為什麼一個班十幾個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沒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問題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沒想過,我是說,一般來講,男孩挑女孩大概總是從最好看的挑起。
這些情況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為什麼氣急敗壞了吧?
17
對於我與小春來講,菲菲的話里包含很多信息,這些信息從菲菲嘴裡出來是一個"意思",到了我和小春頭腦中,卻變成了另一個"意思"。這足以證明,語言是一個非常不可靠的東西,這個結論可以用來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過語言做點什麼,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說,我們女孩都家在外地,剛到舞院的時候,才十二三歲,什麼人都不認識,每天練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還哭,我們也沒什麼錢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們都沒去過;過了一年,我們認識了一些外面的人,他們請我們吃飯,帶我們去玩,慢慢地,我們對北京就熟悉了。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的頭腦中,變成了這樣一個"意思":媽的,她們剛到一年,就有一幫禽獸動手去嗅她們了!也不想想,她們才十三四歲,還請她們吃飯,帶她們玩!真不要臉!
小春問:"你們是怎麼認識外邊人的?"
菲菲說:"開始認識一個人,那個人有很多朋友,然後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的頭腦中,變成了這個"意思",即,那幫孫子的方式也像我們倆一樣——小春通過開小賣部的大兵認識了菲菲和嗡嗡,然後又把兩人介紹給我。當然,就是這個"意思",也包含著許多令我與小春迷惑不解的問題,比如:另一伙人是否也像我們倆一樣,在得到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傷和氣?
小春問:"後來呢?"
菲菲說:"我們班從舞院附中畢業后,大部分人直接分到了團里,只有幾個女生考上了大專。後來我們一總結,才發現考上大專的女生都有一個特點。"
小春問:"什麼特點?"
菲菲說:"凡是考上大專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問:"你們倆為什麼不考啊?"
菲菲說:"我們哪兒交得起那麼多學費啊!再說,學了也沒用。"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這裡變成了這樣一個"意思":原來這些學舞蹈的姑娘這麼小就什麼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點的,還得替她們出學費!
18
就這樣,小春與菲菲聊著天,一個居心叵測,一個天真無邪。我和嗡嗡坐在一旁聽著。菲菲講了很多事情,雖然雜七雜八,有用的東西不多,但我想,對小春來講足夠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沒問題。
19
沒過幾天,小春再次約菲菲出來玩,這回菲菲和一個叫黃黃的姑娘來了。黃黃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諸如白皙苗條之類的優點以外,還具有一些東北姑娘的優點,我是說,性感豐滿。小春特意告訴我,她有一個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說,在離她很遠很遠的地方,而我卻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說,我對他找來的姑娘總是挑挑揀揀,所想的姑娘全都遠在天邊,而黃黃卻近在眼前,只需徵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對她為所欲為。
對一個新認識的姑娘為所欲為當然叫我很高興,但是還得徵求人家的同意,這可就難了,因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還好說,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嗎?——我對自取其辱不感興趣,因此,結識黃黃就成了這樣一件事,為了高興,我要冒著自取其辱的危險——很多人都說這是理所當然的,是一筆好買賣,但我不這麼看,這其中涉及一個因素,用數學上的一個詞表達,叫做概率,說到這裡,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簡直不可能!我可以把從小到大認識的姑娘列出來,作為分母,能讓我為所欲為的那一個作為分子,我告訴你這個分數值是多少——用極限的觀點看,趨近於零。
然而,我還是跟著小春一起出發了。我們先請兩個姑娘吃飯,然後與她們一起去位於亞運村的東方一號迪廳蹦迪。之所以去東方一號,是因為當時我妹妹在一家報紙做事,手裡有北京所有迪廳的免費門票,於是,小春就問我要走,然後逛遍了所有的迪廳,最後,他說,最好的是東方一號。
說起東方一號,我個人也認為那是一個很好的迪廳,空間大,音樂時髦,表演時間長,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點問題。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戶都有一個門牌號碼,而一號專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廁所,因此,我每次聽到東方一號時,頭腦中的反應便是"東方大廁所"。由於有著這種不幸的記憶,我一進到迪廳裡面,就彷彿聞見一股廁所專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種廉價香水的味道,而指那種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帶著這種感覺,我很難在舞池裡使勁運動,大口呼吸。
於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個吧台上,點燃一支煙,邊吸煙邊喝可口可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