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訓,1976年生,安徽懷遠人。做過農民,當過工人,任過專職輔導員。分別就讀於安徽師範大學、四川大學、南京師範大學,2011年獲法學博士學位,始執教於淮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現任法學系主任。
教育科研
主持江蘇省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1項;主持安徽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1項;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第二參與人)。
畢業論文獲得南京師範大學2012年度優秀博士論文稱號;獲2009年度南京師範大學優秀研究生稱號;獲2010年度南京師範大學朱敬文獎學金;獲得2011年南京師範大學校長獎學金;評為2012年
淮北師範大學畢業實習優秀指導教師;論文《為量刑程序辯護》獲得25屆
經濟與社會發展法治論壇二等獎、《中國法學主體意識構設》獲得“紀念
中國法學會恢復重建30周年”徵文紀念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