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德事件
克林德事件
克林德事件1900年6月14日,德國駐華公使克林德,下令槍殺義和團團民約20人。
克林德(Klemens von Ketteler)1900年6月14日,德國駐華公使克林德,下令槍殺義和團團民約20人。20日,克林德乘轎赴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途經東單牌樓時,又開槍尋釁,被清軍虎神營士兵擊斃。1901年,根據《辛丑條約》,清政府派醇親王赴徠德賠禮道歉,並在東單牌樓建克林德牌坊。1918年11月,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北京人將牌坊拆除,遷至中央公園(今中山公園),改為《公理戰勝》牌坊。1949年後,又改為《保衛和平》牌坊。
克林德(1853―1900),德國外交官,1881年來華,曾任廣州等地領事官,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為駐華公使。二十六年五月京、津義和團運動高漲后,美、英、德、法、俄、意、日、奧八國以保護使館為名,派軍隊進抵北京,在使館區積極備戰,多次向義和團挑釁。五月十八日(6月14日)下午,克林德率士兵出外尋釁,看到義和團練拳習武,毫不遲疑地下令開槍,打死團民約20人。二十三日,清政府準備與列強開戰,照會各國公使:為保護使臣及眷屬安全,各公使須於24小時內由清軍護送前往天津。當晚,各國公使復函清廷,請求展期赴津,要求清政府於次日上午9時答覆,克林德等人且準備同來總理衙門“面議”,迫使清廷接受。總理衙門以義和團塞滿街市為由進行阻止,並於二十四日上午照復各國公使。但當天上午8時,各國公使尚未接到清廷復文,克林德不願被中國政府譏其懼怕義和團,遂帶一名翻譯乘轎氣勢洶洶地直奔總理衙門而來,準備向清廷提出抗議。途經東單牌樓時,清軍神機營霆字槍隊章京恩海正率隊在此巡邏。恩海看到洋人乘轎而來,即站在北面高處,取槍對準轎子。克林德發現后,即在轎中首先開槍,未中。恩海開槍還擊,克林德當場斃命,翻譯受傷,是為克林德事件。事後,各國侵略軍紛紛以此為借口,對中國進行威脅。清政府已決定對列強宣戰,遂令清軍和義和團圍攻使館區。克林德作為德國公使,多次屠殺和綁架中國居民,已違反了他的外交使命,其斃命完全是咎由自取。二十七年七月,清政府戰敗,被迫與英、美、德、法、俄等11國簽訂《辛丑條約》,其中規定:清政府派醇親王載灃(1883―1951)為頭等專使大臣,代表中國政府就克林德被殺一事親赴德國謝罪致歉,並在克林德被害處建立碑坊,為侵略者“滌垢雪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