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
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二卷對該分類的歷史背景進行了全面的回顧。《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的標題已做了適當修改,使其內容和目的更加清楚並能夠反映在疾病和損傷以外不斷發展的分類範圍,而熟悉的簡稱"ICD"仍予以保留。在更新分類的過程中,疾病情況的分組是以一種被認為最適合於一般流行病學目的和衛生保健評價的方式進行的。疾病分類可以解釋為按照既定標準將疾病單位納入類目的一種系統。分類可以有許多軸心,而軸心的選擇將根據編製統計表的用途而定。疾病的統計分類必須在易於管理的類目數目內包含全部的疾病情況。
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
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十次修訂本,是最早形成於1893年作為貝蒂榮〔原譯名伯蒂隆、分類或國際死因列表的一系列分類中的最新版本。ICD的第十次修訂工作始於1983年9月在日內瓦舉行的一次關於ICD一10的準備會議。工作方案由定期召開的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分類家族合作中心主任會議制定。指導方針由包括1984年和1987年召開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次修訂本專家委員會會議在內的一些專門會議提供。
前言 | 致謝 |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分類家族合作中心 | 國際疾病分類第十次國際修訂會議報告 |
三位數類目表 | 內容類目表和四位數亞目 | 第一章 某傳染病和寄生蟲病 | 第二章 腫瘤 |
第三章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涉及免疫機制的某些疾患 | 第四章 內分泌、營養和代謝疾病 | 第五章 精神和行為障礙 | 第六章 神經系統疾病 |
第七章 眼和附器疾病 | 第八章 耳和乳突疾病 | 第九章 循環系統疾病 | 第十章 呼吸系統疾病 |
第十一章 消化系統疾病 | 第十二章 皮膚和皮下組織疾病 | 第十三章 肌肉骨骼系統和結締組織疾病 | 第十四章 泌尿生殖系統疾病 |
第十五章 妊娠、分娩和產褥期 | 第十六章 起源於圍生期的某些情況 | 第十七章 先天性畸形、變形和染色體異常 | 第十八章 癥狀、體征和臨床與實驗室異常所見,不可歸類在他處者 |
第十九章 損傷、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後果 | 第二十章 疾病和死亡的外因 | 第二十一章 影響健康狀態和與保健機構接觸的因素 | 第二十二章 用於特殊日的的編碼 |
腫瘤的形態學 | 死亡和疾病的特殊類目表 | 定義 | 關於命名的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