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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
媒妁
媒妁
媒妁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méi shuò,即媒人,媒:指男方的媒人;妁:指女方的媒人。
méi shuò
媒妁即媒人。其中,“媒”指職業撮合人,“妁”指臨時撮合人。又稱月老、大冰、伐柯人、紅娘等。舊時婚姻,常請人說合,通兩家之好。多為婦女擔任,故又稱媒婆。媒有單媒和雙媒之別,雙媒指替男家辦事的男媒與替女家辦事的女媒。包辦婚姻常造成婚姻 悲劇,但也有的地區和民族,認為媒人促成姻緣而受到人們的尊敬。
媒,謀也,謀合二姓。
妁,酌也,斟酌二姓也。
媒妁,媒氏酌二姓之可否,故謂之媒妁也。辨析:媒和妁。,“媒”字從女從某,“某”通“每”,意為“(人選)不確定”;“女”和“某”合起來表示“海選女性”。即男方沒有提出確定的人選,但提出了條件杠杠,媒人依照男方開出的條件在眾多候選人中選擇合適的女子,然後上門說合。所以,媒人是職業婚姻介紹人,手裡掌握著一大把候選人資料。“妁”字從女從勺,“勺”通“的”,意為“目標”;“女”和“勺”合起來表示“目標女性”,即男方指名道姓要娶的女子。這種情況下,只要認識雙方家長的人士都可以擔當起說合人的角色,所以“妁”是指臨時撮合人。
媒妁文化在中國文化史和社會生活史上源遠流長且殊具特色。媒妁的緣起,最為適應古代社會婚姻制度變革和人類文明進步的時代要注產生的,而不僅局限於經濟因素。媒妁的肇始當在對偶婚向專偶婚過渡的父系氏族社會時期,而非專偶婚(即一夫一妻制)形成之後。其起源階段在考古學上大致相當於從山東大汶口文化時期至夏文化早期,即約在公元前2500年至前2100年之間。
媒人在歷史上有媒、媒妁、月老、紅娘、媒婆等不同稱謂。在中國漫長的歷史里,它是婚姻制度中一個非常了不起的角色。最早建立官媒制度的是周王朝。當時,媒官的名稱叫“媒氏”,他們從國家領取一定俸祿,執行公務。《周禮·地官·媒氏》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禁遷葬者嫁殤者。凡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其附刑者,歸之於士。
從“掌萬民之判”句可看出:判者,半也,男女一人各為一半,合之為偶而成夫婦。因此,“判”即婚姻,“掌萬民之判”也就是管理人們的婚姻,這就是媒官的職責。上述文字說明了“媒氏”的具體任務有:一、記錄新生嬰兒的出生年月和姓名(古代嬰兒出生三個月後命名);二、通令三十歲的男子,二十歲的女子按時結婚不可衍期;三、每年二月農忙之前,督促適齡青年及時結婚;四、監督執行彩禮的數量;五、主管婚姻訴訟案,懲罰那些違法者。這是中國歷史上有關官媒制度的最早和最完善的記載。
自《史記》以降,廿五史中多有“職官志”,但均不見有關媒官的職位記載,倒是在有些人物傳記中涉及到媒官。原來,秦代以後,歷代政府雖沒能像周王朝那樣正式設置媒官,但官媒的稱呼並沒消失,一般指那些在衙門中執行命婚判決的女卒。但也有特例。
《三國志·吳書·薛綜傳》云:“乃教其耕犁,使之冠履,為設媒官,始知嫁娶,建立學校,導之經義,由此降四百餘年,頗有似類。”這裡的直接以“媒官”命名官媒的名稱,語出《禮記·月令》:是月也,玄鳥至;至之日,以太牢祠於高禖。註:高辛氏之出,玄鳥遺卵,娀簡吞之而生契,后王以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變媒言禖神之也。
薛綜為開闢荒蠻之地,特設媒官,管理婚姻,同時設置學校進行禮儀教化,使他們走向文明。而此地官媒制對後世影響上好幾百年。如果以吳國最後一個帝王改元天紀的公元277年算起,其餘緒可影響到盛唐。
元代也設有媒官,官名稱“媒互人”,大概取男女之間互相結為連理之意。《元史·呂思誠傳》說:“鎮民張復,叔母孀居且瞽,丐食以活……思誠憐其貧,令媒互人以養之。”元代媒官不僅主婚姻,還代管那些生活困頓的婦女。
到了明清,媒官演變成官衙中專門承辦女犯的婚姻擇配或貴族之家放出女奴的婚配,及看管送押女犯的女差役。“斬絞監候婦女,秋審解勘經過地方,俱派撥官媒伴送”(《清會典·事例·刑部》)。
由於媒官主管婚姻大事,民間也就把那些專門以作媒為職業的婦女稱為官媒、官媒婆、媒氏等,它們也就成了媒人的一般稱呼。曹植有:“媒氏何所營,玉帛不時安。”白居易有:“慶傳媒氏燕先賀,喜報談家鳥先知。”這裡的“媒氏”指的就是民間的私媒。
在《紅樓夢》中也提到官媒,第七十七回寫到“有官媒來求說探春”。按清代例律繼承元明,官媒只是在衙門中記名認可的媒婆,其身份同衙役一樣,首先是管女犯人的婚配,或者婚姻發生糾紛,堂上發落婚配,找官媒解決等等。按說《紅樓夢》的姑娘是用不著官媒給找婆家的。實際上,這裡的“官媒”只是一般媒人的代稱,並非特指。由於媒人(不論是官媒還是私媒)在社會上地位是低賤的,賈府身份高的親友是不屑一作的。
近現代中國雖沒設置過官媒,但在有些地方還存有其影響的遺跡。清末,廣州一帶有一種媒家館。多由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寡婦或棄妾經營,專門收容一些未婚失身的婦女、外逃的侍妾、婢女、妓女、還俗的尼姑等,供給她們食宿,然後把她們介紹給人做偏房繼室,或嫁給有某些生理缺陷的男子、老漢,或嫁到窮鄉僻壤去,從中收取一筆介紹費,並討回供養期間的食宿費。這種行當在當時公開盛行,辛亥革命以後,就逐漸被廢除了。
媒妁
作 者:卜亞麗,康保成 著
叢 書 名:古代社會群落文化叢書
出 版 社:中國社會出版社
ISBN:9787508724676
出版時間:2009-03-01
版 次:1
頁 數:262
裝 幀:平裝
開 本:16開
《媒妁》通過對中國古代群落生態作為具象進行深入探討,從而尋找其與現代生態倫理文明的轉化機制,對其當代價值進行客觀的分析和考察。在研究方法上,堅持以唯物史觀作指導,既多方面揭示,又重點突出:既縱向考察,又橫向比較。將研究對象始終置於人類社會發展和生存的大背景之中,以便古為今用,促進社會主義道德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
世界文明古國創造的人類偉大文明,唯獨華夏文明獨存,其他的文明都衰落、消失了。這裡的原因很複雜,但華夏文明中由於有群落生態的光輝,得以使這一文明延續下來,確是毋庸否認的。《古代社會群落文化叢書》將中國古代群落生態看做是中華五千年文明得以延續發展的道德力量,是華夏文明的奇葩。研究中國文明史如果忽視中國古代群落生態。是極其不應該的。如今西方人都承認了我們古代的群落生態,為什麼我們自己還要忽視,不站出來進行全面研究,以彌補這一疏忽呢?
第一章 媒妁的起源及發展流變
媒妁的涵義
媒妁的類型與稱謂
媒妁的傳統稱謂
媒妁的民間稱謂
其它稱謂
媒妁的起源
媒妁的發展流變
先秦時期的媒妁
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媒妁
唐宋元明清時期的媒妁
當代媒妁
第二章 媒種崇拜
高裸崇拜
高裸神到底是誰
高裸的祭祀
媒神女媧
媒神月老
媒神和合二仙
媒神月光菩薩
第三章 官媒與私媒
官媒的異稱
官媒的職責
私媒
第四章 媒妁的構成
媒妁的構成
君王為媒
親友為媒
長者為媒
老師為媒
官吏為媒
市井之人為媒
婢女丫鬟為媒
“三姑”為媒
媒妁範圍的擴大
定情信物為媒
植物為媒
動物為媒
自然物為媒
文學藝術為媒
神靈為媒
鬼媒人
第五章 媒妁的目的與手段
豬頭、酒肉及茶
媒妁行當的背景、特點及責任
媒妁行當的背景
媒妁行當的特點
成人之美的媒妁
媒人的三板斧
門當戶對
親上加親
郎才女貌
第六章 文學中的媒妁形象
美學特徵
強烈的感情色彩
鮮明的美醜對比
多變的形象類型
對媒妁形象的情緒化處理
醜化媒妁
美化媒妁
文學作品中的媒妁
民間文學作品中的媒妁
文人詩歌中的媒妁
通俗敘事作品中的媒妁
媒妁活動的程序化、遊戲化和藝術化
媒妁活動的程序化
媒妁活動的遊戲化、藝術化
第七章 媒灼與婚姻“六禮”
“六禮”的涵義
執行“六禮”的媒妁
提親卜婚
納吉相親
納徵定婚
請期定日子
少數民族“六禮”中的媒妁
現代婚姻中的“六禮”
第八章 媒妁的功與過
媒妁的由貴而賤
媒妁的真實面目
媒妁的現狀和未來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