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丙秘苑

辛丙秘苑

《辛丙秘苑》講述的主要是袁克文在1911辛亥年至1915丙辰年間的所見所聞

正文


基本信息

內容概述


《辛丙秘苑》講述的主要是袁克文在1911辛亥年至1915丙辰年間的所見所聞。在標題為“暗殺宋教仁”的第一節中,袁克文介紹說,宋教仁被暗殺時他恰好在上海,知道父親袁世凱幾次派遣秘使歡迎宋教仁(遁初)北上,宋教仁欣然啟程。臨行之前,陳其美(英士)、應夔丞(桂馨)等人設宴餞行。宴席進行中間,陳其美詢問宋教仁組織國民黨政黨內閣的辦法,宋教仁表示說:“我只有大公無黨一個辦法!”

作者簡介


袁克文(1889年-1931年),字豹岑,別署寒雲,中國河南項城人,崑曲名票,被稱為民國四公子之一。民國總統袁世凱的次子,由其三姨太金氏(朝鮮人)生於朝鮮漢城(首爾)。袁克文熟讀四書五經,精通書法繪畫,喜好詩詞歌賦,還極喜收藏書畫、古玩等。后因反對袁世凱稱帝,生活放浪不羈,妻妾成群,觸怒其父,逃往上海,加入青幫,並在上海、天津等地開香堂廣收門徒。1931年病逝於天津。

創作背景


1920年,與陳其美、應夔丞同為青幫“大”字輩大佬的袁克文,在上海《晶報》三日刊以連載形式發表署名寒雲的《辛丙秘苑》,其中所見證的是前滬軍都督陳其美與應夔丞、沈翔雲等人,經常在清和坊、平安里等高等妓院一邊嫖娼狎妓一邊繼續革命的歷史傳奇。

文章節選


宋遁初見害,其真象外間恐無知者。今關於此事者咸不獲令終,先公之冤可以白矣。初,遁初入都,先公一見即大稱賞,每談政事輒逾夜午,欲以內閣畀之。遁初謂尚非其時,擬南下一察,庶有把握。遂出京,居於滬,雖同黨中亦不深悉其所欲為。
二年冬,予適在滬,知先公遣秘使迓遁初者數至,遁初所察已竟,欣然命駕。行之先,陳英士、應桂馨宴之。筵間,英士詢其組閣之策,遁初曰:“唯大公無黨耳。”陳默然,應詈曰:“公直叛黨矣,吾必有一報。”言時,即欲出所懷手槍,座客勸止之。遁初曰:“死無懼,志不可奪!”遂不歡而散,而陳、應日相籌謀。予故友沈虯齋,陳之黨也,謂予曰:“遁初不了。”予詳詰之,虯齋曰:“同黨咸恨之,陳、應尤甚。邇日,靡日弗聚議,雖親如予,亦不獲聞。偶密窺探,輒聞遁初云云,辭色不善也。”未幾難作,遁初竟死矣。應知趙秉鈞畏遁初奪其位也,遂假道於洪述祖,誘得電信,初意但為要功計,不期適以此而移禍也。
先公與予言及遁初之死,尚揮淚不止,蓋深惜其才。先公且曰:“前亡午橋,后亡遁初,予之大不幸也!”午橋,端匋齋丈也。先公初不知趙、洪之謀,及電發覺,尚不信趙之出此,趙亦力白為人偽造,非己所發。予力勸先公通電自辯,先公曰:“予代人受過多矣,從未辯。我雖不殺遁初,遁初亦由我而見殺,更何辯焉!彼明於察者必自知之。不思予既欲殺之,不必招其來而殺之可也;或待其來,陷以罪殺之亦可也;予殺之之道不一,胡必待數使招之,乘其將行而殺之?斯明授人以柄,雖愚夫不為也。況反對予者如孫文黃興、陳其美輩皆可殺,胡必但選一助予組閣、不用黨人之遁初而殺之?此理不辯必有自明之日也。惟予必殺應桂馨,為遁初復仇可耳。”斯時應已就獄,賴陳英士輩隱為之助,而北方之勢力尚未達於滬,趙、洪又不自承,且為證之電,惟“毀宋酬勛”四字。既雲“酬勛”而內閣並無為洪輩請勛事,故先公始終堅持,不使趙就滬獄,令提應等入都,南中又堅持不許,相持至二次革命,陳始拯應出獄。既謂應貪北方之勛而殺遁初,陳反拯之何也?及事平,應倩洪介說,欲效忠於北,先公佯許之,赦其罪。及應至都入覲,先公俟其退,語雷震春曰:“應某狼視,不可留也。且遁初死於其手,尤不可不誅之。”雷曰:“應某遵令設誠,誅之不信,且有以阻後來者。如必殺之,以暗刺為宜。”又越數日,先公聞應居旅館,過事招搖,乃令雷速辦。雷一方屬人告應曰:元首以君居京易觸人耳目,可赴津暫避;一方遣人伺其行,隨之刺殺於車中。
殺遁初之主謀者,陳、應也,應既誅之,陳亦被刺於滬寓;與聞者,趙、洪也,趙為仇家楊某所毒,洪則絞首於獄;行事者,武某也,入獄未久,即被毒殺以滅口矣。遁初之仇可謂復矣,而先公久冤不白,予既知之詳,則不忍不言,非予袒所親也。先公居位時,執法處殺人多矣,予亦不能為諱。遁初,先公新友中最善者,舊友以端匋丈為獨厚,且推其才為清臣第一,竟以端比遁初,其重視可知。重視而殺之,不義也,且無是理,故就予所聞見,不虛一字,以告世人。遁初有靈,當亦不甘使先公長冒殺之之名而弗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