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人民代表大會
2000年在江西舉辦的會議
上饒市
上饒市人民代表大會是上饒市的國家權力機關。
上饒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上饒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市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如下職權:
1、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2、審查和批准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3、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4、選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5、選舉市長、副市長;
7、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8、聽取和審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9、聽取和審查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10、改變或者撤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11、撤銷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13、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14、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主 任:張躍嶺
秘書長:
委 員(26名,按姓名筆劃為序):
楊劍英(女)余國花(女)應子康 汪涌
姜群芬(女)莫康冬 黃海君 黃潤民
黃登紀 程國強 謝輝靈 溫顯來
詹劍 戴中生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汪東進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衛平 管群良 周遐光 張禎祥 鄭曉春 謝冠森 祝美清(女)
巡視員:周華北
秘書長:夏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