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園林管理局
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09〕67號)精神,設立銀川市園林管理局(銀川市林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新增職責
對園林綠化專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的職責。
(二)強化職責
負責政府投融資項目的對接、報批、管理、監督、資金申請、核付。
(三)下放職責
將城市次幹道及次幹道以下街巷的行道樹、街頭綠化、小遊園綠化養護工作交由市轄三區承擔。市園林局加強對下放職責的監督、檢查、考核工作。
(四)取消職責
對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年檢職責。
(一)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工作,編製園林綠化中長期規劃和建設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對生態園林綠化項目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組織完成國家園林城市複查工作。
(三)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擬訂、修訂地方性園林綠地管護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管理和保護中心城區內的公園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生產綠地、幹道綠化、行道樹等各類綠地。
(四)組織開展園林綠化科研工作,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提高園林綠化科技水平。
(五)組織對病蟲害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市轄區林木出入境檢疫及花、草、籽種的病蟲害綜合防治工作。
(七)實施佔用綠地與損毀綠地設施及移樹件的現場勘驗,核算收繳市轄區社會綠化經費與完成市轄區綠化項目的驗收。
(八)負責盆花、草花行業管理工作。
(九)強化對納入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範圍的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納入綜合執法改革範圍事項的監管配合。
(十)承辦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政策宣傳、信息安全、效能建設、群團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機關黨建科、監察室)。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製等工作。負責公務員教育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幹部職工考核考評等工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負責黨建、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對口幫扶村扶貧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擬訂所屬單位園林綠化經費安排計劃,監督管理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編製財務預(決)算和資金使用計劃,監督綠化專項資金使用,指導監督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四)園林建設科。負責組織園林綠化發展規劃與分期建設規劃的統籌、分析、編製和報批。編製城市綠地、公園綠地和城市公園提質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專項工程竣工驗收和財務決算報審。統籌實施園林綠地投融資項目。負責花卉生產安排及任務驗收。負責城市綠化企業名錄信息及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五)園林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園林綠化政策法規,制訂地方性公園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生產綠地、古樹名木、花卉等養護管理技術標準、技術規範、考核辦法。指導監督行業管理單位、庭院單位、居住區等開展園林綠地精細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綠化社會化服務工作。編製、審核園林綠化相關規劃與年度計劃。開展園林綠化工作事中事後監管。負責佔地移樹、侵佔綠地設施件的現場勘驗、核算收繳經費、綠化項目驗收。負責古樹名木、城市雕塑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園林綠化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與推廣。負責植物病蟲害檢疫和防治。負責依法治市、安全生產、愛國衛生等工作。
行政編製22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黨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主管7名(綜合事務主管、組織人事主管、行政審批主管、計劃財務主管、園林主管、林業主管、綠化主管),副主管1名(由市園林局根據工作需要具體設定)。
2019年9月20日,榮獲全國綠化模範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