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同盟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1962年成立的組織機構

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愛國統一戰線的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的民主黨派之一。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參政黨,主要由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中國民主同盟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是中國民主同盟的地方省級組織之一。民盟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的前身是成立於1962年9月的“民盟呼和浩特學習委員會”。“文化大革命”期間停止活動。1982年7月召開民盟內蒙古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大會。1984年7月召開民盟內蒙古自治區第一次盟員代表大會。

機構設置


中國民主同盟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機關設立組織部、宣傳部、社會服務部、參政議政部、辦公室,共5個職能部門。
(一)組織部
負責貫徹民盟中央的組織路線,制定組織工作文件;負責全區民盟組織的建立和建設;推薦政治安排和實職安排的人選、負責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及盟員培訓;總結交流組織工作方面的經驗;負責民盟盟員檔案管理;執行組織紀律,受理盟務信訪,受理反映盟員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直屬支部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民盟中央組織部的對口聯繫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宣傳部
負責全區民盟政治思想宣傳工作;負責《內蒙古盟訊》的編輯發行工作;了解和研究民盟盟員的思想狀況,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內容和方案,並提供學習材料,輔導重點學習內容;開展統戰理論研究;負責機關的政治學習。負責民盟中央宣傳部、聯絡部對口聯繫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社會服務部
負責民盟全區各級組織的社會服務工作,開展社會服務、智力支邊、扶貧活動;開展對口聯繫與協商工作。
(四)參政議政部
開展自治區經濟與社會發展、科學技術、文化教育和環境保護等情況的調查研究、考察論證,為參政議政提供依據;配合各委員會的參政議政工作,做好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布置、徵集、整理工作,以及委員會集體提案工作。
(五)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行政、機關人事、財務等管理制度的建設和施行;民盟區委會議的組織、重大活動的計劃安排;民盟區委內部的聯繫工作;協助民盟區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機關公文處理、辦公自動化、文書檔案、信訪、保衛、機要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關財務、機關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製


民盟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機關總編製數為16名。現有副廳級1名、處級(領導)5名、處級(非領導)4名,科級以下(含科級)3名、工人編製2名。

現任領導


主任委員:董恆宇
副主任委員:李相合趙吉賀俊(女)、胡潤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