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相漢字韓忠,號忍侯,明末清初新泰縣(今新泰市)人。幼孤,由祖母
馬氏撫之,依
季父學講讀,受
毛詩於姑夫李明經,經、史、子、集無不淹貫。天啟辛酉(1621年)選
貢生,
崇禎年間任官泗州州判、山西榮河縣知縣。因
李自成起義軍犯境,
河東失守,罷黜歸里。后
杜門不出,入清不仕,稱
逸民。任職期間體察民情,關心民生,不畏權勢,有“
強項令”之稱。與
新泰縣令
盧綋詩酒唱和。所著詩有《燕淮秦晉四游草》、《塞上吟》、《
悲秋吟》、《續貂集》、《不擇音》、《廢驢吟》等。文有《彀吟集》,應詔條議行於世。《再蘇吟》、《新邑志略》藏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