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

房地產投資

房地產投資是以房地產為對象,為獲得預期效益而對土地和房地產開發、房地產經營,以及購置房地產等進行的投資。廣義上說,房地產投資的預期效益因投資主體不同而有所不同,政府投資注重宏觀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企業投資注重於利潤指標; 購置自用的房地產,則注重它的使用功能的發揮。追求的效益雖然有所不同,但各種效益是相互交叉、相互影響的。從狹義上說,房地產投資主要是指企業以獲取利潤為目的的投資。房地產投資是固定資產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60%以上。它需要動員大量的社會資源 (包括資金、土地、物質材料、勞動力、技術、信息等資源),才可能使投資效益得到實現。

地產回升


但與1-10月相比,降幅則收窄了2.2個百分點。

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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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投資形式多種多樣,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進行的房地產開發是人們最熟悉的 一種類型;為了出租經營而購買住宅或辦公樓也是相當普遍的房地產投資類型;將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用以購買或開發房地產也是房地產投資;企業建造工廠、學校建設校舍、政府修建水庫等等,都屬於房地產投資。儘管它們表現形式各異,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現在的某些利益”是指即期的、確定性的利益,但預期收益卻要到未來才能實現,而且這種未來收益在時間和總量上都難以精確預測。所以,房地產投資決策中,估算總成本和利潤的同時還應考慮時間因素。只有在比較項目收益和支出的總量與時間的基礎上,並考慮預測的置信水平時,才有可能作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另外,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者往往同時面對多種投資機會,雖然各個投資機會的即期支出相對容易確定,但是它們的未來收益卻是難以確定的;而且,投資者在決策之前,往往會發現,誘人的機會常常不只一個,但投資者可資利用的資源卻總是有限的,所以,這時就需要有一種方法能夠對各種投資方案進行評估,幫助投資者在各種限制條件的前提下,如可承受的風險、所要求的資產流動性、投資組合平衡以及來自管理部門的有關限制條件等等,使得最終所選擇的投資項目獲得最大的效益。

特徵


同一般投資相比,房地產投資具有以下特徵:
一、房地產投資對象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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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投資對象是不動產,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都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不僅地球上的位置是固定的,而且土地上的建築物及其某些附屬物一旦形成,也不能移動。這一特點給房地產供給和需求帶來重大影響,如果投資失誤會給投資者和城市建設造成嚴重後果,所以投資決策對房地產投資更為重要。
二、房地產投資的高投資量和高成本性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高度密集的行業,投資一宗房地產,少則幾百萬,多則上億元的資金。這主要是由房地產本身的特點和經濟運行過程決定的。房地產投資的高成本性主要源於以下幾個原因:
1、土地開發的高成本性。
由於土地的位置固定,資源相對稀缺程度較高以及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土地所有者在出售和出租土地時就要按照土地預期的生產能力和位置、面積、環境等特點,作為要價的依據,收取較高的報酬;同時作為自然資源的土地,不能被社會直接利用,必須投入一定的資本進行開發,所有這些因素都使土地開發的成本提高。
2、是由於房屋建築的高價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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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建築安裝成本,通常也高於一般產品的生產成本,這是由於房屋的建 築安裝要耗費大量的建築材料和物資,需要有大批技術熟練的勞動力、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要使用許多大型施工機械。此外,由於建築施工周期一般較長,佔用資金量較大,需要支付大量的利息成本。再加上在房地產成交時,由於普遍採用分期付款、抵押付款的方式,使房地產的投入資金回收緩慢,因此,也增加了房屋建築物的成本量。
3、是房地產經濟運作中交易費用高。
一般而論,房地產開發周期長、環節多,涉及的管理部門及社會各方面的關係也多。這使得房地產開發在其運作過程中,包括廣告費、促銷費、公關費都比較高昂,從而也增大了房地產投資成本。
三、房地產投資的回收期長和長周期性
整個房地產投資的實際操作,就是房地產整個開發過程。對每一個房地產投資項目而言,它的開發階段一直會持續到項目結束,投入和使用的建設開發期是相當漫長的。房地產投資過程中間要經過許多環節,從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獲得、建築物的建造,一直到建築物的投入使用,最終收回全部投資資金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房地產投資的資金回收期長,原因包括:
一是因為房地產投資不是一個簡單的購買過程,它要受到房地產市場各個組成部分的制約,如受到土地投資市場、綜合開發市場、建築施工市場、房產市場的限制,其中特別是房屋的建築安裝工程期較長。投資者把資金投入房地產市場,往往要經過這幾個市場的多次完整的運動才能獲得利潤。
二是由於房地產市場本身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市場,其複雜性不是單個投資者在短期內所能應付得了的。所以,一般投資者必須聘請專業人員來進行輔助工作,才能完成交易。這樣,又會增加一定的時間。
三是如果房地產投資的部分回收是通過收取房地產租金實現的,由於租金回收的時間較長,這樣更會使整個房地產投資回收期延長。
四、高風險性
由於房地產投資佔用資金多,資金周轉期又長,而市場是瞬息萬變的,因此投資的風險因素也將增多。加上房地產資產的低流動性,不能輕易脫手,一旦投資失誤,房屋空置,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企業就會陷於被動,甚至債息負擔沉重,導致破產倒閉。
五、環境約束
建築物是一個城市的構成部分,又具有不可移動性。因此,在一個城市中客觀上要求有一個統一的規劃和布局。城市的功能分區,建築物的密度和高度,城市的生態環境等等都構成外在的制約因素。房地產投資必須服從城市規劃、土地規劃、生態環境規劃的要求,把微觀經濟效益和宏觀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統一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取得良好的投資效益。
六、低流動性(變現性差)
房地產投資成本高,不像一般商品買賣可以在短時間內馬上完成輕易脫手,房地產交易通常要一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完成;而且投資者一旦將資金投入房地產買賣中,其資金很難在短期內變現。所以房地產資金的流動性和靈活性都較低。當然房地產投資也有既耐久又能保值的優點。房地產商品一旦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將產權登記入冊,獲取相應的產權憑證后,即得到了法律上的認可和保護,其耐久保值性能要高於其他投資對象。
七、合作性強
房地產投資合作性非常強,需要多個部門
八、回報率高

過程


房地產投資過程實際上就是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的全過程。房地產投資周期長、環節多,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對此,在房地產開發一章已經進行了一定的闡述,房地產投資過程與開發過程是類似的,不過其側重點不同。概括而言,房地產投資過程大體可分為投資分析、土地開發權獲得、房地產生產開發及房地產銷售經營這四個大的階段。

投資分析

房地產經濟活動,是個大量資金運動的過程,一旦作出投資決定,資金的投入就是一個難以逆轉的持續過程。投資決策準確,是確保整個開發項目成功的關鍵。反之,投資決策失誤,就會導致重大損失。因此,慎重地進行決策,是房地產開發經營的必要前提。要保證投資決策成功,就必須在市場分析、財務分析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研究。
(1)市場分析。
市場分析的重點在於估計市場對於投資計劃中擬開發成為房地產商品的需求強度以及競爭環境的分析。對市場所做的研究有利於正確估計未來房地產的收益,進而有助於投資者在進行財務分析時,能夠正確計算出未來現金流量
(2)財務分析。
投資者經由市場分析估計未來房地產的收益,進而估計出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財務分析的主要目的是經由現金流量的估計,計算出預期報酬率,並以所得的結果與要求的報酬率加經比較來判定這項投資是否可行。此外,財務分析並對投資的風險進行估計,以判定面臨的風險與預期報酬是否在投資者所接受的範圍內。
(3)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是一個綜合的步驟。投資者除了利用前述市場分析與財務分析的結果,研究和判斷其可行性外,還要進行相關的建築與土地使用等法規限制的研究,以了解投資計劃在法規限制上是否可行,
因此,只有在計劃階段中的可行性分析確定后,整個計劃才可能付諸實施,而下一步驟的投資程序才能繼續進行。投資者必須了解在計劃評估過程中,可能會因為遭受的限制而作某些修改,因此,投資者在作可行性分析這個步驟時,並不能將其當作單純的接受或否決的過程,它實際上還包括了重新評估與修正的功能。通常,在一些較大項目中,為了確保投資決策成功,可行性分析要反覆研究,在正式決策之前,可作可行性研究,以保證投資決策的準確性。

土地開發

這一過程中包括土地使用權或產權的取得與議價程序。當在計劃時期確定投資計劃可行后,土地使用權以何種形式取得乃是投資者接下來考慮的要點,如完全買斷,還是合作開發,或是部分使用權(如地上權),或長期租賃等。
在確定產權形式的同時,要進行的是獲得土地的程序及與土地所有者議價的程序,以確定產權的取得成本。在這一過程中,是從一級市場通過批租形式獲得土地,還是從二級市場購得土地,其具體法律手續各有差異,必須搞清楚其中的每一個環節,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此外,由於房地產為良好的擔保品,而且其取得成本通常非常巨大,因此大多數的投資者皆運用財務槓桿以取得房地產產權,也就是向金融機構融資以取得資金。不同的金融單位其信用成本與融資條件不同,因此在進行融資活動時,要詳細評估投資計劃與各種融資機會,以選擇最有利的融資方式。

房產建設

在房地產開發中,首先要取得政府立項和規劃的許可。立項和規劃涉及到資金運作及水、電、煤、路等各項配套條件,是一個相當繁雜但又十分重要的工作。在房地產整個開發過程中,其與投資決策、土地使用權獲得一起又稱為開發前期工作時期。
在上述前期工作完成之後,方可進入實質性的建設開發階段。以後的工作為根據規劃及開發要求進行設計,然後尋找建築商進行營造。在整個營造過程中,投資者又必須進行必要的監督或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建設監理。由於開發所需要的資金相當龐大,因此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投資者仍須向金融機構融資以取得資金。此時,融資活動又成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如何取得與選擇有利的融資機會與融資條件,以保證建設開發進度及按時竣工完成,成為此時融資活動的主要目標。

房產銷售

在房地產銷售階段主要的工作,包括:
一是必須有完善的營銷規劃。
包括確定目標市場的購買者,擬定適當的營銷策略及營銷組織以求順利銷售。
二是實際的銷售活動,
包括根據市場狀況及可能條件採取的各種促銷手段,以及如簽約、收取訂金、過戶登記等具體手續。
三為融資活動的進行。
由於房地產金額龐大,在促銷的過程中,常常需要替買者安排有利的融資計劃以吸引買者,因此融資特別是購房抵押貸款及各項分期付款的活動也會成為這一階段的重要工作。
在這一階段中,某些已開發完成的房地產,如果不是以銷售為目的,或者因銷售狀況不理想,也可以把這部分房地產作為物業進行經營,即以經營謀利為目的。經營的形態主要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將房地產出租給他人,並定期收取租金獲取收益。這類租賃的經營形態,投資者負擔的管理成本較低,收益固定且風險較小,但是一般而言報酬可能較低。
二類則是由投資者自己經營管理,此時投資者可能獲取較高的報酬,但卻須自行負擔營運的風險,而且收益亦不穩定。已開發完成的房地產,在經營階段要依據不同的經營形態,採取不同的管理活動,如維修、更新、保全、各種費用稅金的繳納與各種收入的收取、以及實際從事營業的必要管理活動等。
此外,由於房地產是價高耐用的特殊商品,其維修物業管理不僅是房地產商品售後服務的必需,而且物業管理本身也已成為房地產整體開發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因此,採取何種物業管理方法及如何真正搞好物業管理,也是房地產整個投資過程中必須認真考慮的。

方式


從一般意義上講,投資者投資房地產,主要有兩條途徑、四種方式。

兩條途徑

基本建設途徑和房地產開發途徑。

四種方式

是指:基本建設途徑中的基本建設式;房地產開發途徑中的樓宇購買式、合作開發式和股權購買式。
當然,對於基本建設途徑中進行建設的房地產項目也可以採取購買、合作或股權收購的方式,只是對這類性質的房地產項目或樓宇採取這些方式不具有典型意義,而且如果這樣做,多數情況是改變了這些房地產項目或樓宇的性質,即轉向房地產開發或使其進入房地產市場。故綜合比較,在現行的法律、法規框架下,進行房地產投資的一般方式有如下四種:

基本建設

這裡所稱的基本建設,是指按基建程序進行報建的方式,建設自用的房地產項目。方案評價:這種建設方式是在房地產開發市場化之前,房地產項目建設的主要方式。房產地開發市場化之後,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規章對基本建設方式進行的房地產項目建設有嚴格的條件限制,這些條件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投資主體的限制。
一般應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的事業單位或企業單位;
二是項目性質和用途的限制。
一般應是不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自用、公益性質的房地產項目。如國家投資的公用事業項目等,前述機關、事業單位純粹自用公益性質的樓宇建設項目;
三是各地已停止辦理經營性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手續(下稱“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
除非符合特定條件或經政府特批,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取得經營性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已不可能。

樓宇購買

具體做法是:投資人審查一家房地產開發商的資質、該房地產開發商所開發的樓宇的法律狀態,並考查該寫字樓的地理位置、建築風格等狀況,如認為符合投資人的意圖,則投資人與該房地產開發商建立商品房買賣法律關係,通過商品房買賣程序獲得樓宇的全部權利。
方案評價:這種方式最為簡便。相當於對某特定地區正在進行開發尚未出售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全面考查,在法律上、經濟上和技術上進行分析和論證。在此基礎上,選擇一家有實力的開發商開發的符合投資人意願的項目,與其談判達成購買合約。不足之處是:擬購房產所在項目已完成相關法律程序的審批,其規劃、建設等事項已很難更改。對於已建設完工的項目的狀況,只能在現有市場中進行選擇,不能以自己的意願進行所需樓宇的設計和建設。對於未建設完成之房地產項目,則又存在著預購商品房的風險。

合作開發

具體做法是:如投資人本身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相關經營範圍,則選擇一家有相應資質、實力和資源的的房地產開發商進行合作。這種合作既可以是建立合資、合作的房地產開發的項目公司,也可以是通過合作協議的方式進行約定。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合作方回收其先前投資並獲得其應得之利潤,而投資人則取得雙方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樓宇的全部產權。雙方各得其所。
方案評價:合作開發式的本質仍是對雙方合作開發項目之樓宇的購買。這種方式區別於樓宇購買式的主要優點是投資人的可控制性增加了。樓宇購買式是買成品,最多只是定作而已。而在合作開發式中,投資人直接進入項目開發的過程之中,可以對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依不同的合作開發方式,實施不同程度的控制。通過合作開發,投資人可以對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成本、設計理念、建設風格、樓宇的功用等按自己的意願進行創作。不足之處是: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涉及到與合作對方的合作,法律關係及協作配合比樓宇購買式相比要更複雜一些。如果進行合作開發,投資人將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另外,合作開發房地產有兩種方式,即不成立項目公司的合作開發方式和成立項目公司的合作開發方式。如採用后一種合作開發方式,則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將會構成一個障礙。

購買股權

具體做法是:由投資人或投資人的關聯公司對於一家已經存在或擬創設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進行全面收購。通過收購該房地產公司的股權,而實現對該公司開發建設或擁有的房地產項目或樓宇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方案評價:這種方式比較前兩種方式而言,最大的好處在於,投資收購房地產公司的股權,投資人不發生直接購買或通過合作方式獲得房地產權利而產生的購房置物業的稅費。不足之處有三個方面:
一是投資人對購置股權而擁有的房地產權利比較間接;
二是對一家公司股權的收購,投資人需與另一家關聯公司聯手進行,投資人與該關聯公司的關係將對投資人對間接購置的房地產的使用和處置產生一定的影響;
其三,如不是對一個現成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進行收購,而是成立一個項目公司再去收購其股權,則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也會構成一個障礙。

風險


房地產投資過程中,投資風險種類繁多並且複雜,其中主要有以下幾種:
(1)市場競爭風險。是指由於房地產市場上同類樓盤供給過多,市場營銷競爭激烈,最終給房地產投資者帶來的推廣成本的提高或樓盤滯銷的風險。市場風險的出現主要是由於開發者對市場調查分析不足所引起的,是對市場把握能力的不足。銷售風險是市場競爭能力的主要風險。
(2)購買力風險。是指由於物價總水平的上升使得人們的購買力下降。在收入水平一定及購買力水平普遍下降的情況下,人們會降低對房地產商品的消費需求,這樣導致房地產投資者的出售或出租收入減少,從而使其遭受一定的損失。
(3)流動性和變現性風險。首先,由於房地產是固定在土地上的,其交易的完成只能是所有權或是使用權的轉移,而其實體是不能移動的。其次,由於房地產價值量大、佔用資金多,決定了房地產交易的完成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這些都影響了房地產的流動性和變現性,即房地產投資者在急需現金的時候卻無法將手中的房地產儘快脫手,即使脫手也難達到合理的價格,從而大大影響其投資收益,所以給房地產投資者帶來了變現收益上的風險。
(4)利率風險。是指利率的變化給房地產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利率的變化對房地產投資者主要有兩方面的影響:一是對房地產實際價值的影響,如果採用高利率折現會影響房地產的凈現值收益。二是對房地產債務資金成本的影響,如果貸款利率上升,會直接增加投資者的開發成本,加重其債務負擔。
(5)經營性風險。是指由於經營上的不善或失誤所造成的實際經營結果與期望值背離的可能性。產生經營性風險主要有3種情況:一是由於投資者得不到準確充分的市場信息而可能導致經營決策的失誤;二是由於投資者對房地產的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條文、城市規劃條例及稅負規定等不甚了解造成的投資或交易失敗;三是因企業管理水平低、效益差而引起的未能在最有利的市場時機將手中的物業脫手,以至使其空置率過高,經營費用增加,利潤低於期望值等。
(6)財務風險。是指由於房地產投資主體財務狀況惡化而使房地產投資者面臨著不能按期或無法收回其投資報酬的可能性。產生財務風險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購房者因種種原因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購房款;二是投資者運用財務槓桿,大量使用貸款,實施負債經營,這種方式雖然拓展了融資渠道,但是增大了投資的不確定性,加大了收不抵支、抵債的可能性。
(7)社會風險。是指由於國家的政治、經濟因素的變動,引起的房地產需求及價格的漲跌而造成的風險。當國家政治形勢穩定經濟發展處於高潮時期時,房地產價格上漲;當各種政治風波出現和經濟處於衰退期時,房地產需求下降和房地產價格下跌。
(8)自然風險。是指由於人們對自然力失去控制或自然本身發生異常變化,如地震、火災、滑坡等,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性。這些災害因素往往又被稱為不可抗拒的因素,其一旦發生,就必然會對房地產業造成巨大破壞,從而對投資者帶來很大的損失。

風險因素


1、地段
買住宅講究地段,買商鋪就更講究地段了,有可能相差很短的距離,而租金、售價就可能相差很大。所以在商鋪的選址時,要對地段進行詳盡的調查分析,才能達到預期目的。
商鋪的地段一般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成熟的中央商務圈--在經濟活動最活躍的地區。這樣的地區往往人氣最旺,最有活力,租賃需求也最多。第二類是成型中的商圈。這些地區多臨近大型的住宅區或就業中心區(能吸收大量就業人口的商務辦公樓群或經濟開發區),並且交通、通訊、基礎設施的管線網路發達。第三類是住宅小區內部。小區配套種類齊全,這也同樣等於增加了人們可及的資源量和可選擇性。后兩類應是一般投資人的投資重點。
一般來說,就業中心區為住宅區提供了需求市場,住宅區為就業中心區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也為商鋪的迅猛發展創造了條件。而商鋪的興起,將啟動住宅與就業的二度興旺,特別是新建樓盤的品質和價位會有明顯的提高,這反過來又會令商鋪的增值更為可觀。但若投資小區內的商鋪則需要比較慎重,一方面是人流有限;另一方面,住戶在小區內消費僅僅為圖個便利,而難有持續的、大宗的消費。適宜投資的小區內商鋪,一般應具有足夠大的規模,或者是開放式小區,有寬敞的街區道路。
2、環境
生態、人文、經濟等環境條件的改善會使房產升值。生態環境要看小區能否因綠地的變化而使氣候有所改良。要重視城市規劃的指導功能,盡量避免選擇坐落在工業區住宅。每一個社區都有自己的文化背景。文化層次越高的社區,房產越具有增值的潛力。商鋪投資要看周邊的商業環境是否已構成成熟商圈時,如肯定的話,店鋪的升值是無庸置疑的。
3、建築品質
有投資價值的物業,一是要具備耐用性。物業越是耐用,投資人就越節省,給投資人帶來的回報就越多。耐用性具體體現在:首先,物業的材質要經得住時間的考驗,要是真材實料。第二,物業製造工藝要精細。第三,物業的設備也要耐用和有效率。第四,有良好的物業管理,它相當於對固定資產的維修和保養的支持系統。
二是要具備適宜性。要適於人們居住和使用,物業的功能空間布置要合於人的行為習慣。功能空間和用具的度要符合人體活動舒適性的要求。要有良好的通風采光,以維護人與自然的交流通道,才有益於保持使用者的良好的生存狀態。要儘可能地最大限度地引入人文的或自然的景觀,以滿足人的安全感、超脫感、優越感等心理需求。要求有較高的智能化水平。
三是要具備可更改性。這就意味著給人們的行為方式的改變留下餘地,室內的間隔是可拆改的,功能空間的位置是可調和重新組合的。這是出租型物業必備的條件。
四是要有可觀賞性。要有審美價值,有精神和靈性。物業的風格和品味是各有差異的。在諸多風格中,能夠形成一種主旋律,得到多數人推崇的才是有投資價值的。
4、產權狀況
擬投資購買的住宅、商鋪,其產權一定要合法、有效、手續齊全,無任何法律糾紛和經濟糾紛。要弄清有無銀行抵押或其它抵押,也要弄清是否已出租。產權的年期與法定房屋的功能也很重要,有的房屋位置雖然很好,但是其土地使用剩餘年期已經不多了。有的房屋法定使用功能為住宅,但是轉讓時已作商場使用,而投資購買時是不能按照商業用房來購置
5、價值分析
投資者要對擬購房地產的現時市場價值進行估價。
首先,選擇一家品牌好、信譽好、客源多的房地產機構。根據房子的各種因素,測算出房子在特定時間、地點、環境的市場價格,並依照房子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方法,最後將幾種不同的結果綜合考慮,得出一個最接近市場行情、最能反映房地產真實價值的價格。
房地產買賣投資賺取的是未來的收益,在投資購買某項房地產時,對未來市場價格走勢的預測判斷尤為重要。
6、房地產市場供需分析
房地產買賣投資大多數是在市場供不應求的時候才去投資,如果市場已經供過於求,投資者應當格外小心。這時要考慮兩個方面:一是價格很低,將來升值空間大;二是作長線投資,否則很容易被套住,短期內解不了套。在進行房地產買賣投資分析時,應考慮下列市場供需變化。

風險防範


房地產投資風險的防範與處理是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概率和不同規模的風險,採取相應的措施和方法,避免房地產投資風險或使房地產投資過程中的風險減到最低程度。
1、投資分散策略
房地產投資分散是通過開發結構的分散,達到減少風險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資區域分散、投資時間分散和共同投資等方式。房地產投資區域分散是將房地產投資分散到不同區域,從而避免某一特定地區經濟不景氣投資的影響,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而房地產投資時間分散則是要確定一個合理的投資時間間隔,從而避免免因市場變化而帶來的損失。例如,當房地產先導指標發生明顯變化時,如經濟增長率,人均收入、含蓄額從周期谷底開始回升,貸款利率從高峰開始下降,而國家出讓土地使用權從周期波谷開始回升,預示著房地產業周期將進入擴張階段,此時應為投資最佳時機,可以集中力量進行投資。共同投資也是一咱常用的風險分散方式。共同投資開發要求合作者共同對房地產開發基礎上進行投資,利益共享,風險同擔,充分調動投資各方的積極性,最大的限度發揮各自優勢避免風險。例如與金融部門、大財團合作,可利用其資金優勢,消除房地產籌資風險;與外商聯盟,即可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又能獲得房地產投資開發政策優惠。
2、投資組合以及保險保險
對於房地產投資者來說購買保險是十分必要的,它是轉移或減少房地產投資風險的主要途徑之一。保險對於減輕或彌補房地產投資者的損失,實現資金循環運動,保證房地產投資者的利潤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尤其對於嗇房地產投資者的信譽,促進房地產經營活動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一般來說房地產保險業務主要有房屋保險、產權保險、房屋抵押保險和房地產委託保險。房地產投資者在購買保險時應當分考慮造反房地產投資者所需要的保險險種,確定適當的保險金額,合理劃分風險單位和釐定費率以及選擇信譽良好的保險公司等幾方面的因素。
房地產投資組合策略是投資者依據房地產投資的風險程度和年獲利能力,按照一定的原則進行恰當的基礎上造反搭配投資各種不同類型的房地產以降低投資風險的房地產投資策略。例如房地產開發商可以投入一部分資金在普通住宅,投資一部分在高檔寫字樓等等。因為各種不同類型的房地產的投資風險大小不一,收益高低不同。風險大的投資基礎上回報率相對較高,回報率低的投資基礎上相對地風險就低些,如果資金分別投入不同的房地產開發基礎上整體投資風險就會降低,其實質就是用個別房地產投資的記收益支彌補低收益的房地產的損失,最終得到一個較為平均的收益。房地產投資組合的關鍵是如何科學確定投入不同類型房地產合理的資金比例。

原則


房地產投資的原則是指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遵循的準則。
1、注重市場原則。 2、注重策劃原則。 3、注重投資規模。 4、注重信息。 5、注重收益和風險的匹配關係。 6、注重投資結構的優化。 7、注重投資的可靠性。 8、注重投資槓桿原理的應用。 9、注重自身特色的發揮。 10、注重長期發展戰略。

影響因素


一、投資者自身因素。
1、資金實力。2、投資經驗。3、經營管理水平。4、投資意向認識。5、其它因素(投資需求、興趣)
二、投資對象因素。
地理位置(投資項目所在區位)、地質條件、地塊形狀、土地面積和建築面積、規劃條件、房屋施工質量、房屋用途、裝修水平、房屋設備水平、房屋結構類型、規劃條件等等。
三、投資環境因素。
政治限制因素、社會文化要求、經濟繁榮程度、市場供求、自然環境、金融貨幣的投放、重大項目的建設、人口變化、配套的條件、物價水平、工資收入、消費水平、其它方面(通貨膨脹、科技發展水平等等)。

投資三要素


一、房地產地段位置的選擇(地段要素):房地產投資對象所在的具體位置
二、時機的選擇(時機要素):房地產投資的最佳時機,出售的最佳時機
三、質量要素:房地產投資對象的優劣:房地產自身的優劣、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優劣

房產投資


國家統計局公布了2013年1-4月全國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1-4月開發投資19180億元,同比名義增21.1%;新開工面積5.6億平方米,同比上升1.9%;4月單月新開工又恢復了正增長,為14.5%。由此可見,沉寂已久的房地產開工建設開始進入發力期,五、六月份或將是高峰期,對建築用鋼的需求或將高位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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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7月發布的《中國城市住宅發展前景與風險排行榜》顯示,三線城市的樓市風險遠高於一二線城市。
2、2016鄭州市《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9月14日,市政府辦公廳向社會公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為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的總要求,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的新形勢、新特點,經市政府研究,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擴大居住用地供應規模,調整優化布局,加快供應節奏,年底前採用多批次、集中供地的方式供應市場。
二、依據土地評估價、基準地價及市場指導價合理確定居住用地及兼容居住用地的其他用地的掛牌起始價。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土地出讓時,網掛報價超過50%溢價率時,網掛報價中止,採取“限地價,競房價”,即地價確定,參與網掛的競買人現場競綜合房價,綜合房價報價低者為競得人。市內五區及鄭州高新區土地出讓時,網掛報價超過50%溢價率時,網掛報價中止,參與網掛的競買人進行最後一次現場報價,依據掛牌須知等相關規定,確定競得人。
三、除大棚戶區改造用地外,居住用地及兼容居住用地的其他用地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提高到100%,溢價部分土地出讓金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繳清。
四、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筆最高金額同時按三個條件核定,一是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貸款限額,二是嚴格按照繳存餘額規定的倍數發放個人貸款,三是月還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以一、三兩個條件核定。
五、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資金來源的審查。加大對銀行機構個人住房信貸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對首付款來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數量、借款人信用資質和購房合同真實性等情況加強實質性審核。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六、嚴格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價格管理。開發企業應根據項目品質、區位等條件合理定價,在預售方案中據實申報。住房保障部門建立網簽價格均價公布制度,企業申報價格明顯高於網簽均價的項目,應向價格管理部門備案。
七、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方可對外銷售,並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明碼標價、公開對外銷售,不得以各種借口分批、分次銷售,不得採取墊付、分期等方式降低首付款支付比例。對於違反規定的企業,將依法從重處罰,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八、房地產中介組織不得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金融產品和服務,不得散布虛假信息哄抬房價、誘騙消費者交易。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依法從重處罰,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對嚴重侵害群眾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中介機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將其清出市場。
九、各相關部門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宣傳,引導居民理性消費,對編造虛假信息、造謠滋事者,要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知適用範圍為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各縣(市)及上街區可根據本轄區實際,採取措施,確保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本通知自2016年9月18日起執行。
3、2016年1-7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和銷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