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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縣

秦置相縣

相縣,秦置。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天下分三十六郡,以古相邑置相縣(今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屬泗水郡

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陳勝、吳廣起義,佔領相縣。二年(前208),秦將章邯克相縣。

漢魏時期


漢高祖元年(前206)西楚項羽分封滅秦有功將領、舊六國貴族及秦降將18人為諸侯王,以梁、楚舊地九郡自立為西霸王,泗水郡和相縣屬西楚國。
漢高祖四年(前203)分泗水郡置沛郡,治相縣,直屬漢廷。
元狩六年(前117)沛郡曾為大將居翁相城侯封地,為相城侯國,后復為沛郡。
王莽篡漢新朝,於始建國元年(9),改沛郡為吾符,改相縣為吾符亭。
東漢相縣屬豫州。建武二十年(44)六月,劉秀改封其子劉輔為沛王,沛國仍都相。
三國魏建安二十四年(219)相縣改屬豫州譙郡。
明太祖實錄卷一》日——“大明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教高皇帝姓朱氏諱元璋字國瑞,濠之鐘離人也。其先顓頊后,周武王封其苗裔於邾。春秋時子孫去邑為朱氏,世居沛國相縣。

晉南北朝


西晉泰始元年(265)十二月,封司馬景為沛王,沛國仍都相,屬豫州。
永嘉亂后,相縣陷入漢國將石勒。大興二年(319),屬石勒所建的後趙,相縣改屬後趙豫州沛郡兼郡治。
東晉初年,祖逖北伐,曾短時間歸東晉,仍之。
永昌元年(322),為後趙佔據。永和六年(350),沛郡復歸東晉。次年徐、豫二州均為晉屬。
昇平元年(357),相縣改屬前燕豫州沛國。太和四年(369),相縣復歸東晉,仍之;
五年(370),豫州入前秦,屬前秦。
太元五年(380),改豫州為東豫州,相縣仍屬東豫州沛國;八年(383),相縣為東晉,改屬徐州。晉末,改徐州為北徐州,沛郡及相縣改屬北徐州。
北魏天賜二年(405),相縣入北魏,仍屬徐州沛郡,郡治改蕭故城(今蕭縣郭庄鄉歐村北),義熙北伐,相縣等復入東晉。
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北徐州徑稱徐州,相縣仍屬徐州沛郡兼郡治。
泰始二年(466)十月,徐州沛郡及相縣入北魏,沛郡仍治蕭故城。
北朝北齊天保四年(553),相縣改屬徐州彭城郡;七年(556),廢相縣,併入徐州彭城郡承高縣(今蕭縣),縣治改蕭故城。至清,為相城鄉。建國前無縣以上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