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爾比安

古羅馬的法學家

烏爾比安(DomitiusUlpianus,約170—228)古羅馬著名法學家。公元5世紀時,由羅馬帝國皇帝瓦倫提尼安三世(423—455)在位,命名為五大法學家之一。曾任御衛總司令兼皇帝首席顧問。公元228年被下屬謀殺。主要著作有《論薩賓派》51篇和《法令集》81篇。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在位’(527—565)時,於公元533年底頒布施行的《學說彙纂》,約三分之一的內容引自他的著作。他在法學上首創“公法”和“私法”的體系,主張保護奴隸主私有財產制,對後世資產階級法學曾具有重大影響。

簡要生平


敘亞康庭,貝魯特的法律教授。與保羅同為帕比尼安最高裁判官法庭的聯席法官。公元222年時為最高裁判官。
元,亞歷山大登基,其外祖母馬梅亞成為帝國的攝政。就整體而言,馬梅亞的用人行政都符合她兒子和帝國的利益。經獲元老院的同意,她選出十六名在智慧和德行方面都十分優秀的議員,組成常設性的國務會議,每件重大的公共事務都要經過他們的討論再做決定。聲名顯赫的烏爾比安,不僅精通羅馬法律,而且獲得人民的尊重,由他擔任會議主席,發揮貴族政治的持重和堅定,恢復政府的秩序和權威。當時的用人“文官的推薦標準是學識和公正,武官的任用資格是英勇和紀律”。
亞歷飲食非簡單節儉,烏挑選朋且品尚。亞歷諮詢,烏邀參亞歷餐。談密且具啟。
然而,身為法律和人民的朋友,卻被軍人視為敵人,每項改革計劃都要歸功於他惡意的建議。禁衛軍的反感藉助一些微小的事件,爆發成狂暴的叛變。當羅馬全城受到縱火的威脅,人民在嘆息之下,惟有放棄不幸的烏爾比安,聽任命運的安排。他被追到皇宮的殿堂,就在皇帝的面前遇害,即使用紫袍來覆蓋,仍然無法取得冷酷士兵的赦免。皇帝用公平和正義來統治全國,軍隊懷疑忠誠的大臣意圖矯正他們的混亂,竟然發生暴行處死大臣,這真是天理難容之事。亞歷山大用自己的錢財支付烏爾比安尊榮葬禮所需的費用。

理論成就


重要理論貢獻是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有23部著作,以83篇《敕令評論》最為有價值。還著有51篇《薩比尼評註》和《法律論》、《爭議論》、《保民官總論》各10篇,《通姦論》5篇,《法學階梯》2篇,《論執政官職責》3篇,《論監護裁判官職責》1篇等著述。《學說彙纂》中引用他的論述達2464條,占所引學說1/3有餘,為五大法學家之首。烏爾比安在當時提出,法是"神事和人事的知識,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這一經典法律學論述至今仍被多數學者所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