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
司法機關
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5月1日。新審判大樓坐落於大同市御河東岸,恆安街與御河東路交匯處。全院現有23個內設部門及1個事業單位,有法官和司法政務人員266名。下轄城區、礦區、南郊區、新榮區、左雲縣、大同縣、陽高縣、天鎮縣、渾源縣、靈丘縣、廣靈縣11個基層人民法院。
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
現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委會辦公室、賠償辦公室、執行局、研究室、書記員辦公室、法警隊、技術處、行政裝備處、監察室、人大聯絡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考核辦公室、宣傳處23個部門及司法技術管理服務中心1個事業單位。
2008年以來,大同中院新一屆領導班子確立了“奮力爬坡、實現跨越”的奮鬥目標和“突出一個中心(審判工作)、突擊兩大任務(新建法院大樓和建立量化管理辦法)、突破三項記錄(審判工作精品化,案件質效創全省第一;法院管理規範化,綜合評定創全省第一;物質建設現代化,基礎建設創全省第一)”的總體工作思路,經過五年的努力,跨入了全省一流法院行列,為全市轉型跨越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大同中院黨組制定了第二個五年的奮鬥目標是“高位起步、再創佳績”,總體工作思路是“三支撐、一凸顯”,即以信息化、目標量化和法院文化為支撐,凸顯審判工作。圍繞新的目標和思路,將五年工作劃分為“起步年”(2013年)、“提升年”(2014到2015年)、“跨越年”(2016到2017年)三個階段,力求通過打造“十大亮點工作”,推進整體跨越,成為全國一流法院。
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破產案件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和“全國法院財務工作先進集體”;被省綜治委評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集體”,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進單位”;連續3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標兵。先後湧現出全國優秀法官邵晉棟、全國法院優秀女法官王永生等一批先進典型。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授予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2020年2月,山西省委政法委、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山西省公正執法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