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河縣發展和改革局
齊河縣發展和改革局
齊河縣發展和改革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和參與制定區域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目錄
主要職責
(一)
(五)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縣招投標的法規、規章、綜合性政策和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以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對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審批、上報外資項目,申報境外投資項目。
(八)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衛生、人口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綜合平衡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組織安排國家和省、市高技術產業重點項目,優化配置高技術產業化的資金,提出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的相關政策。
(十)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指導和組織國民經濟發展的有關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負責對全縣重點項目的篩選、確定、可行性論證,指導、協調全縣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及稽察管理等項工作。
(十二)研究擬定全縣信息產業化規劃,指導、組織和協調全縣信息產業化工作。
(十三)參與區域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以及對口支援等項工作,完成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下達的有關任務。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管理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指揮工作。
(十五)根據有關規定,管理縣物價局。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