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物價局
中山市物價局
中山市物價局負責指導、監督市直各部門、各鎮區價格(收費)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及鎮區的價格(收費)爭議;組織和指導開展價格的社會監督,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
(二)負責價格分析、預測、預警和監控;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參與重要商品風險基金、儲備制度的運用和監督;運用價格信息引導市場供求;開展價格成本調查及服務工作。
(三)按照國家、省定價目錄以及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進行管理;負責對行政事業收費、各種協會(學會)會費及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外收取的各種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費用的管理。
(四)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組織實施明碼標價;依法對各類價格(收費)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價格調控科
價格管理科
收費管理科
成本調查監測科
市場監管科
物價檢查所
鎮區物價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