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遊局

昆明市旅遊局

昆明市旅遊局為昆明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辦公地址位於呈貢新區行政中心。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旅遊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製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市旅遊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制定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和協調全市旅遊宣傳活動;負責與國外旅遊部門、組織的聯絡、交流與合作。
(三)負責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調查、保護與開發;負責全市旅遊開發建設項目的宏觀調控,協調和安排政府旅遊發展基金;指導昆明市各縣(市)區的旅遊規劃發展建設;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
(四)負責《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全市旅行社、旅遊住宿(星級)、旅遊從業人員隊伍、旅遊安全生產及特種旅遊項目的指導工作。
(五)負責規範和監督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和旅遊企業的投訴及行政複議;維護旅遊經營者和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六)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旅遊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七)負責指導旅遊培訓工作,組織旅遊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旅遊協會和縣(市)區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工作。
(八)承擔鞏固優秀旅遊城市、旅遊產業領導小組、旅遊市場整頓辦公室、假日旅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旅遊局機關設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和機關黨委
辦公室(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處室職能: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內外聯絡、協調和日常接待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會務、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扶貧及督辦工作;承擔旅遊產業領導小組、假日旅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負責財政經費的落實和管理,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工作。

質量規範管理處

處室職能:監督管理導遊隊伍、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組織貫徹執行旅遊飯店(賓館)、旅行社、導遊人員、旅遊車船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旅遊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核發;負責導遊證的審核辦理;指導旅遊行業協會的業務工作。

信息統計處

處室職能:負責全市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實施、推廣和維護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匯總工作和經濟運行情況分析;負責黃金周假日旅遊信息統計預報工作;負責政務信息采編及上報工作。

市場開發處

處室職能: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制定年度旅遊營銷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旅遊宣傳促銷活動;負責區域性旅遊產品及線路的整合及宣傳推廣;負責與國內外旅遊部門、旅遊組織、旅行商、新聞媒體的聯絡、交流與合作。
規劃發展處
處室職能: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旅遊資源普查工作;負責旅遊開發項目的指導和推進工作;指導旅遊業招商引資和社會投資;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旅遊開發建設資金;負責旅遊景區質量等級標準的宣貫工作。

政策法規處

處室職能:負責對旅遊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宣傳學習、起草擬訂及監督實施;負責旅遊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受理旅遊行政複議和負責處理旅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有關重大問題的課題研究及政策調研;承擔促進鄉村旅遊發展的有關工作。

人事勞動教育處

處室職能: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勞資、社會保險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員的培訓工作;擬訂旅遊人才培訓計劃,指導全市旅遊培訓工作,聯繫昆明市旅遊培訓中心,監督市旅遊培訓中心組織行業崗位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
機關黨委(含專職紀檢監察員)
職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制度建設工作,做好紀檢、監察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

辦事指南


導遊證申領指南:
辦理手續時須提供材料:
1.《申請導遊證登記表》一份(需加蓋接收單位公章,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並在“發證性質”欄註明“頒發”;
2.勞動合同及其複印件一份,或者導遊服務公司的登記證明文件及其複印件一份(原件僅供交驗);
3.身份證、導遊人員資格證及其複印件各一份,資格證須複印號碼頁及姓名頁(原件僅供交驗);
4.紅底或藍底半寸免冠工作近照一張(在登記表上粘貼)。
時限:材料齊全及時受理,並在3個工作日內上報省旅遊局審批。
發證程序:省旅遊局審批完成後由便民窗口發至各導遊服務公司或者旅行社,由導遊服務公司或者旅行社發給導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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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