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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

佛教用語

五徠法,讀音wǔ fǎ,意思是五種迷悟之法的自體︰又稱五事,即名、相、分別(妄想)、正智、如如(真如)。其次第或作相、名、分別、如如、正智。二指治神、知養身、知毒藥之真、知制砭石大小、知臟腑氣血的多少五種治病的基本法則。中醫經典《素問·寶命全形論》云:“故針(箴)有懸布天下者五,黔首共餘食,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二曰知養身,三曰知毒藥為真,四曰制砭石大小,五曰知臟腑血氣之診。五法俱立,各有所先。”

五法釋義


(1)名︰即假名,指事物之名稱。
(2)相︰即色相,指事物的相狀。
(3)分別︰即妄想,指對事物之名、相所起的差別心。
(4)正智︰指離妄想分別的正見之智。
(5)如如︰即真如,指正智所契合的真理,即不變不異一切存在的本體。
此中,前三者為生死迷界之法,后二者為涅盤悟界之法。《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二雲(大正30·695c)︰‘若欲了知真實義者,當先了知略有五事。(中略)何等為相?謂若略說所有言談安足處事。何等為名?謂即於相所有增語。何等為分別?謂三界行中所有心心所。何等為真如?謂法無我,所顯聖智所行,非一切言談安足處事。何等為正智?謂略有二種︰(一)唯出世間正智,(二)世間出世間正智。’
關於此五法與三性之相攝關係,《成唯識論》卷八曾列舉《瑜伽師地論》、《辯中邊論》、《楞伽經》、《攝論》等四說詳加說明。
(二)指清凈法界及四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又稱佛地五法。《佛地經》雲(大正16·721a)︰‘有五種法,攝大覺地。何等為五?所謂清凈法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其中,清凈法界所證的涅盤之理,即真如。大圓鏡智等四智能證菩提之智,即轉煩惱得菩提、轉生死得涅盤二轉依之果。此五法攝佛果中的自性、受用、變化等三身,《佛地論》卷七及《成唯識論》卷十有詳說。
發。以智如理。以理如智。是為如如也。
(根者。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也。塵者。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也。)二相相即色相也。謂三界一切品類。洪纖妍丑。情與無情。及根塵諸法。各有形狀。是為相也。(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也。)三妄想妄想者。分別虛妄之念也。謂由前名相二法。起分別心。認假名為自己。執幻相為本身。則有心心數法。種種攀緣。是為妄想也。(心即心王。心數法。即受想行等法也。)四正智正智者。如來明了正見之智也。謂了前諸法。如幻如化。非斷非常超過一切凡夫小乘偏邪異見。是為正智也。五如如如如者。不變不異。真如之理也。謂由前正智。觀察名相。皆悉如幻。非有非無。名相本空。即真如理。理因智明。智因理髮。以智如理。以理如智。是為如如也。

詳細解釋


五法:相、名、覺想、正智、真如。
以上是說眾生之心不離相(我相、定相、法相)、名(一切法相之名稱)、覺想(無語言文字之了知及有語言文字之分別),但是五法除了以上三法之外,尚有正智與真如。正智——如理作意的智慧、真實的智慧;也就是經由相、名、覺想之觀行,明白世間六塵乃至六根六識皆非實相,卻又不離實相。實相非有相非無相,雖然本身無相,卻又不離一切世間相。
欲證實相,必須先經文字般若之熏習,再由觀照般若之觀行,產生相似般若之解行,最後透過真善知識之指導,藉禪宗之參究方法而找到自身本有之真如。覓著真如之後,方知真如雖名空性、無形無相,卻又不離一切相,存在於三界六道之五蘊中,遍十八界示現;本來出離三界、本無生死,卻又不離三界、不離生死——眾生皆因為他,所以才有生死。真實證知真如,了知上述義理,才是正智。
但是上述之正智與真如仍未究竟,於悟入真如而現起正智后,進入悟後起修之漸悟菩薩位——修習解脫果和大菩提果;漸漸地斷除阿賴耶識所藏一念無明煩惱種子,成就解脫果而出三界,熏習無生法忍而漸漸斷除無始無明塵沙惑,向佛地如如之境邁進,一直道“金剛道后異熟空”,識種之流注變異已經斷盡而究竟成佛時,便是究竟如如的境界(於解脫果及大菩提果皆能起諸無功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