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鴻翼

魏鴻翼

魏鴻翼(1871年—1928年),字可庄,又字蘊可,號補齋。光緒十七年(1891年)中舉,旋應朝考,大挑一等。民國成立,以國民黨黨員身份,於民國2年(1913年)4月當選為參議院議員。

人物簡介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他中進士。初任翰林院庶吉士。歸里后,主講朱圉書院。後任四川南江縣令,明斷訟獄,清理冤案,褒崇節義,革除積弊,深得民心。南江舊例,新官司到任,公役人員籌集白銀800兩,名為見面儀,實是昧心錢。魏到職后,公役照例饋贈。魏見此大怒,斥為“白金買黑!”下令永遠除此陋規。但因初登仕途,不善逢迎,因忤外商,又不肯納賄於所謂密查者,以致被劾罷官,改調平涼府教諭。到省晉見督軍陳說被劾之因,制軍以誣陷而悔,調任四川萬縣稅捐局長。萬縣是四川重鎮,稅收甚巨,魏徑財重義,不忍加稅,便急流勇退。民國成立,以國民黨黨員身份,於民國2年(1913年)4月當選為參議院議員。11月,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取消國民黨議員資格。魏由京返里,興修水利,開掘陸田渠,澆田幾千畝;設立義倉,賑濟貧困;年遭荒旱,開辦粥廠,活人甚多。民國10年(1923年),曹錕召集第一屆未滿任參眾兩院議員在京開會,魏以第一屆議員資格,應召到京,參與曹錕賄選直奉戰爭結束,曹錕倒台,魏回鄉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