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衣
衣服
紫衣是貴官公服,南北朝 以後,故有朱紫、金紫之稱。
徠紫色袈裟 紫色之袈裟或上衣也。是非佛制之色,乃賜僧之紫衣,始於唐之法朗等。
紫色之袈裟或上衣也。是非佛制之色,乃賜僧之紫衣,始於唐之法朗等。僧史略下曰:‘按唐書,則天朝有僧法朗等,重譯大雲經。陳符命言,則天是彌勒下生,為閻浮提主。唐氏合微,故由之革命稱周,法朗薛懷義九人並封縣公,賜物有差,皆賜紫袈娑金龜袋。其大雲經頒於天下寺,各藏一本,令高座講說。賜紫自此始也。’資持記曰:‘今時沙門多尚紫服。按唐紀,則天朝薛懷義辭宮廷,則天寵用令參朝義。以僧衣色異,因令服紫袈娑,帶金象袋。后偽撰大雲經。結十僧作疏進上,復賜十僧紫衣龜袋。由此弊源一泄,於今不返。’六物圖曰:‘輕紗紫染,髓色俱非,佛判俗服,全乖道相,何善之有!’紫衣,以明代宮廷專用的『緙絲』(又稱『刻絲』),採用『通經斷緯』的技法織成錦段,其形態各異的團龍、五爪龍、如意雲、八吉祥各種花卉等圖形,拼綴而成。工藝精湛,光耀奪目,令人嘆為觀止。明·萬曆二十一年,御賜給大遷國師,原有四件,現存一件。近日於支提山華嚴寺再現。
南朝 梁任昉《天監三年策秀才文》之二:“昔紫衣賤服,猶化齊風。”元薩都剌《秋詞》:“清夜宮車出建章,紫衣小隊兩三行。”
春秋戰國時國君服用紫。南北朝以後,紫衣為貴官公服,故有朱紫、金紫之稱。見《新唐書·車服志》、《宋史·輿服志五》。《左傳·哀公十七年》:“良夫乘衷甸兩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大子使牽以退,數之以三罪而殺之。”杜預註:“紫衣,君服。三罪,紫衣、袒裘、帶劍。”唐韓愈《李公墓誌銘》:“天子使貴人持紫衣金魚以賜,居三年,州稱治。”《東周列國志》第一百四回:“忽一夕,甘羅夢紫衣吏持天符來,言:‘奉上帝命,召歸天上。’遂無疾而卒。高才不壽,惜哉!太子丹遂留於秦矣。”
清薛福成《庸盦筆記·軼聞·鬼神默護吉壤》,“吳塘山,濱臨太湖,兩峰夾峙,為吾錫形勝之地,謂之 吳塘門。《鈐記》有云:吳塘東,吳塘西,玉兔對金雞,代代出紫衣。”
[00:00.64]紫衣
[00:01.07]河圖
[00:01.84]九霄長歌難斷愁
[00:06.17]枯骨生暗銹
[00徠:09.83]曾經睥睨
[00:11.83]今問誰看透
[00:16.31]若向人間借白首
[00:20.98]誰借我千秋
[00:24.80]原來此生非我有
[00:31.16]前塵一夢人依舊
[00:35.73]依舊已足夠
[00:39.44]何須在意
[00:41.36]看穿或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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