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自殺契約:國家緊急狀態時期的憲法

並非自殺契約:國家緊急狀態時期的憲法

《並非自殺契約:國家緊急狀態時期的憲法》是(美)波斯納 著,蘇力 譯,由北京大學出版社 於2010年1月1日出版。

內容簡介


並非自殺契約:國家緊急狀態時期的憲法
並非自殺契約:國家緊急狀態時期的憲法
“9·11”之後,美國採取了一系列國家安全措施:監聽公民的電話、聯邦調查局查閱圖書館的借閱記錄、建立軍事法庭審理包括美國公民在內的嫌疑恐怖分子,等等;所有這些都大大擠壓了長期和平時期美國憲法保證的、民眾己習慣的公民自由。由此提出了一個關鍵性兩難,在一個恐怖主義對公民自由和安全的威脅增大的時代,能否以及如何平衡憲法保護的個人自由利益和公共安全利益的衝突?法院、國會和行政部門的角色又應當是什麼?美國著名法官、法學家波斯納在《並非自殺契約:國家緊急狀態時期的憲法》論辯說,在嚴重恐怖威脅和大規模殺傷性手段急劇擴散的時期,適度壓縮公民的憲法性自由因其必要而是正確的。恐怖主義活動的特殊性決定了國家必須採取針對性措施,不給恐怖疑犯與普通疑犯同等的憲法性權利;憲法必須保持其流動性和可變性,回應當前重大事件所產生的壓力;在安全緊急時期法院和法律的回應有重大局限性,必須允許政府以某些未獲法律授權的行為來保護國家安全和個人自由。公民憲法權利必須在燃眉的情境中作實用主義調整,美國憲法從來不曾,也不應是一份為法條緊擱的自殺契約。

作者簡介


理查德·波斯納,先後以最優生和年級第一名畢業於耶魯大學英文系(1959)和哈佛大學法學院(1962)。曾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聯邦政府律師、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1969)和講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國聯邦第七巡迴區上訴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時擔任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高級講師。波斯納是法律經濟學的主要創建者之一;同時也是“法律與文學”和實用主義法學的領軍人物。他的著作眾多,輻射廣泛,有所謂“一個人的智庫”之稱;他的法律學術和實踐重塑了美國的法學和法律。 “他是著述最豐的聯邦法官,前無占人。任職上訴法院,仍屬最高產的法學家之列,同樣前無古人。如果以引證率測度影響力,那麼當仁不讓,波斯納是在世的最有影響的法學家。”(勞倫斯。萊西格語)譯者簡介:蘇力,少年從軍,當過工人、政府僱員。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學士,1982);1985年讀研究生期間赴美留學,先後獲LL.M(McGeorge)、M.A.和Ph.D(ArizonaState)學位。1992年起任教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長江學者。

目錄


引論第一章 憲法權利是如何創造的?第二章 國家安全如何塑造憲法權利?第三章 針對關押的權利第四章 針對殘酷審訊以及搜查與扣押的權利第五章 言論自由權,以及關於特徵研究的評論第六章 私隱權利結語深度閱讀索引

作品評價


除了恐怖分子,我們還有其他敵人。但正因為恐怖威脅的特點是特別狠毒,才要求有回應措施來檢驗我們對公民自由的執著,也使自由與安全的憲法平衡成為一個急迫問題。時光流走,“9·11”襲擊的影響正在隱退,遺忘和自滿正成為生活的常態。我們更安全了嗎,或我們只是感覺更安全了? ……思考憲法權利的恰當方式是天平這個隱喻。……由於各自利益的砝碼改變,這個天平需要並接受不時的調整。我們越感到安全,我們就會給個人自由加上更多砝碼;我們越感到危險,我們就會給安全加上更多的砝碼……但這都是些細節。最精華的要點在於,法律必須以某種方式調整適應因緊急狀態而發生的這種困窘。 ——理查德·波斯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