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華

重慶市石柱縣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劉文華,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自1991年8月進入縣法院工作以來,先後在西沱法庭、縣法院辦公室、黃水法庭、馬武法庭、執行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徠、審判員、副庭長、庭長等職務,他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紀律嚴明,作風優良。

現任職務


劉文華,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

主要事迹


劉文華徠
劉文華徠
1:自1991年8月進入縣法院工作以來,先後在西沱法庭、縣法院辦公室、黃水法庭、馬武法庭、執行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等職務,他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在擔任執行庭副庭長以來,協助劉宏庭長連續幾年將執行案件未結數控制在100件以內,率先實現了執行案件收結案良性循環,維護了法律尊嚴,樹立了法院權威。多年的奮鬥換來累累碩果,他多次被縣法院表彰為“優秀法官”和“先進個人”。他用心血和行動詮釋了一位法官的價值和信仰,展現了當代法官的風采。
他始終堅持秉公執法,嚴於律己,清政廉潔。從事執行工作六年多的時間裡,為了那神聖的國徽,他始終都能堅持公平與正義,讓胸前閃光的“天平”一塵不染,樹立了一個人民法官清政廉潔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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