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40條詞條名為劉文華的結果 展開
- 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
- 山西省運城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 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 運城市委副書記
- 江西省委統戰部副部長
- 中國經濟法學開拓者和奠基人
- 廣東省汕頭市商務局局長
-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學院教學醫院院長
- 公安部A級通緝犯
- 汕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 雲南省羅平籍烈士
- 內蒙古鐵路重點項目協調辦公室原副主任
- 北京易車互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
- 漢壽縣罐頭嘴鎮黨委書記
- 清華大學電機工程與應用電子技術系教授
- 四川省宜賓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 無產階級革命家
- 懷化學院副院長
- 湖北安陸籍烈士
- 晉城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 雷波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 烈士劉文華
- 長沙市畜牧獸醫水產局質量安全處副處長
-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 江西安遠籍烈士
- 麒麟區煤炭工業局新村煤管所所長
-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 湖南省新邵籍烈士
- 北京市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工會主席
- 國家統計局普查中心副主任
- 中國作家
- 重慶市石柱縣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 中國台灣法學家中國法律學者
- 山西機床廠高級工程師
- 黑龍江省美術家協會副主席
- 樹根田煤礦全權管理人
- 阜陽市書法家協會副主席
- 贛州行政學院原院長
- 湖南工學院發展規劃與校企合作處處長
劉文華
中國經濟法學開拓者和奠基人
劉文華(1932年6月13日-2020年3月12日),男,漢族,出生於河南省林縣林淇鎮荷花村。著名法學家、教育家、中國經濟法學開拓者和奠基人,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
1983年編寫全國第一本《經濟法原理講義》,1989年主編《經濟法基礎理論教學大綱》,擔任《中國經濟法百科全書》總負責人,撰寫出《中國經濟法是改革開放思想路線的產物》、《經濟法理論在求是、創新中行進》=等文章。他運用辯證唯物論和系統論,先後提出“結合論”、“縱橫統一論”、“分合論”、“社會基本矛盾論”等學術觀點。主要著作有《經濟法手稿》、《中國經濟法教程》、《經濟法基礎理論教程》等。
2020年3月12日,劉文華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歲。
1951年考入東北人民大學法律系,四年學業全優;
1955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攻讀研究生,后留資料室工作;
1958年至1978年在北京三通機械廠工作,先後擔任計劃員、調度員、生產科長等職務;
1979年重返中國人民大學任教,將後半生年華全部奉獻給中國經濟法學事業。
1993年成為新中國第一批經濟法學博士生導師;先後擔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兼任人大法學院學位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經濟管理學院政法系主任;
曾擔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專家顧問團顧問、北京培黎大學校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019年,獲授中國人民大學第四批榮譽一級教授稱號。
2020年3月12日1時12分,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著名法學家、教育家、中國經濟法學開拓者和奠基人、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劉文華教授,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歲。
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公司法、金融法
《經濟法基礎理論》、《經濟法基礎理論教學大綱》及《經濟法基礎理論教程》、《中國經濟法教程》、《經濟法概論》
1981年與潘靜成教授共同組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經濟法教研室。
1983年編寫全國第一本《經濟法原理講義》。
1989年主編國家教委審定的《經濟法基礎理論教學大綱》,主持編寫適用於全日制本專科及研究生、電視大學、自學考試等各類經濟法教材50餘項,擔任《中國經濟法百科全書》總負責人。
1983年接受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委託舉辦經濟法幹部專修班。
1987年接受國家教委委託舉辦經濟法基礎理論研討班。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率先在深圳舉辦經濟法在職研究生進修班,成為新中國系統培養經濟法人才的功勛人物。